盐津县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

  • 县政务管理局
  • 734298571/2022-02477
  • 2022-11-25 14:39
盐津县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
序号 实施部门 事项名称 受理必备材料 容缺受理材料 补齐时限 备注
1 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新办申请)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书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中标通知书;
5.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6.按国家规定可直接发包的工程确认证明材料;
7.施工合同;
8.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9.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
10.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措施方案;
11.建设单位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1.建设单位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2 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复工核验) 1.申请复工报告;
2.满足复工条件的质安监部门意见(含: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措施方案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班组成员配备)。
1.满足复工条件的质安监部门意见(含: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措施方案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班组成员配备)。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3 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排水水质检测报告;
4.项目排水技术审查意见;
5.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资料;
6.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
7.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8.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0.授权委托书;
11.受委托人身份证。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
4.受委托人身份证。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4 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1.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表;
2.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3.项目立项批复或投资项目备案证;
4.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宗地图;
5.项目建筑方案图一套及易地建设依据(包括设计说明、地质勘察报告和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易地建设条件证明文件、周边建筑物说明、地下管网说明);
6.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7.授权委托书;
8.个人身份证。
1.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授权委托书;
4.个人身份证。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5 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1.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项目立项批复或投资项目备案证;
4.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宗地图;
5.项目建筑方案图一套及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图一套;
6.授权委托书;
7.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8.个人身份证。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授权委托书;
3.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4.个人身份证。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6 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 1.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表;
2.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3.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1.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7 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1.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4.规划部门盖章的总平面图(标注绿地位置);
5.绿地占补平衡方案或异地建绿方案;
6.用地红线图;
7.营业执照;
8.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说明书及规划设计图(标注绿地位置);
9.现状照片(彩打);
10.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11.建设施工许可证;
12.项目涉及的绿化指标和绿化方案行政审批相关资料;
13.绿地权属单位(人)意见;
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5.交警部门的审批意见;
16.规划部门批准道路红线图及设计方案。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8 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1.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事项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建设工程合法材料(《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
4.公安交通部门意见(建设涉及车行道的);
5.挖掘道路挖掘工程现场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内容包括:①施工现场平面示意图、实际挖掘范围示意图、围栏范围示意图、施工设备及其布置图、原材料及废料堆放图等;②对城市道路的保护措施;③现场环境卫生及安全保护措施;④现场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责任人);
6.规划许可证及规划部门意见;
7.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8.申请人身份证;
9.授权委托书;
10.受委托人身份证。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2.申请人身份证。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9 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店招店牌)许可 1.《设置店招审批表》;
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自有产权:提交设置者与业主的广告位置租赁合同复印件或业主产权证复印件)
1.非自有产权:提交设置者与业主的广告位置租赁合同复印件或业主产权证复印件。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10 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1.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文件;
2.项目建议书文本
1.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文件;
2.项目建议书文本。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11 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招标基本情况表;2.请示文件(盖章); 3.项目单位委托具有资质咨询单位编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盖章); 4.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1.招标基本情况表;
2.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12 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农网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请示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4.节能审查意见;
5.招标基本情况表。
1.招标基本情况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3.节能审查意见。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13 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其它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5.节能审查意见;
6.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
7.移民安置规划审核;
8.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
9.招标基本情况表。
1.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3.节能审查意见;
4.招标基本情况表。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14 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审批 1.项目单位的请示文件;
2.项目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编写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
3.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4.行业审查意见;
5.招标基本情况表(法律法规明确必须招标的项目)。
1.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行业审查意见;
3.招标基本情况表(法律法规明确必须招标的项目)。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15 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项目单位请示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4.招标基本情况表。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招标基本情况表。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16 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项目单位请示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4.招标基本情况表。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招标基本情况表。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17 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投资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项目单位请示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4.招标基本情况表;
5.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意见;
6.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批准文件;
7.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
8.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招标基本情况表;
3.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意见;
4.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批准文件;
5.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18 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节能审查 1.项目节能审查申请文件 ;
2.项目节能报告;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备案登记表)。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备案登记表)。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19 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 1.《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原件拟留)、文明施工承诺书(原件拟留);
2.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拟留);
3.占道地点平面示意图(复印件拟留);
4.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道路的,须提交项目计划批准文件和规划红线图(复印件拟留);
5.门面招牌更换,需提供广告科门面招牌设置登记表及效果图复印件(复印件拟留)。
1.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道路的,须提交项目计划批准文件和规划红线图(复印件拟留)。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20 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1.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用地申请;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
3.使用林地申请表;
4.项目批准文件;
5.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现状调查表.图件2份;
6 .案件处理法律文书复印件和罚款(金)如数缴纳的单据复印件;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8.乡村规划许可证或者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乡村规划的证明文件;
9.有关人民政府同意的批次用地说明书;
10.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
11.州市级、县区级林草主管部门转报请示;
12.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13.恢复森林植被措施;
14.公示材料及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15.申报地块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比对认定意见或批复意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
2.案件处理法律文书复印件和罚款(金)如数缴纳的单据复印件。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21 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用林地审核 1.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用地申请;
2.申请人的身份证;
3.使用林地申请表;
4.项目批准文件;
5.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现状调查情况;
6.案件处理法律文书复印件和罚款(金)如数缴纳的单据复印件;
7.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
8.殡葬、宗教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0.使用林地现状图;
11.有关人民政府同意的批次用地说明书;
12.州市级、县区级林草主管部门转报请示;
13.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14.恢复森林植被措施;
15.公示材料及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16.申报地块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比对认定意见或批复意见;
17.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
1.申请人的身份证;
2.案件处理法律文书复印件和罚款(金)如数缴纳的单据复印件。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22 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1.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用地申请;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使用林地申请表;
4.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5.项目批准文件;
6.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现状调查表、图件2份;
7.案件处理法律文书复印件和罚款(金)如数缴纳的单据复印件;
8.州市级、县区级林草主管部门转报请示;
9.公示材料及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10.申报地块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比对认定意见或批复意见;
11.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案件处理法律文书复印件和罚款(金)如数缴纳的单据复印件。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23 盐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不影响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建设审批 1.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申请书;
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3.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
4.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相关证明。
1.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24 盐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改变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建设审批 1.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申请书;
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3.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
4.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相关证明。
1.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25 盐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寺观教堂改变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建设审批 1.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申请书;
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3.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
4.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相关证明。
1.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26 盐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寺观教堂扩建审批 1.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
2.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有关情况说明;
3.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
4.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教职人员证书);
5.拟扩建场所的可行性说明。
1.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
2.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教职人员证书)。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27 盐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寺观教堂异地重建审批 1.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
2.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有关情况说明;
3.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
4.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教职人员证书);
5.拟扩建场所的可行性说明。
1.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
2.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教职人员证书)。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28 盐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异地重建审批 1.《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
2.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有关情况说明;
3.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
4.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教职人员证书);
5.拟扩建场所的可行性说明。
1.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
2.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教职人员证书)。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29 盐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设立审批 1.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
2.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有关情况说明;
3.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
4.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教职人员证书);
5.拟扩建场所的可行性说明。
1.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
2.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教职人员证书)。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30 盐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不影响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建设审批 1.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申请书;
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3.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
4.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相关证明。
1.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31 盐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改变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建设审批 1.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申请书;
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3.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
4.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相关证明。
1.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32 盐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寺观教堂改变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建设审批 1.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申请书;
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3.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
4.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相关证明。
1.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33 盐津县卫生健康局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及许可证新办 1.设置单采血浆站申请书;
2.设置单采血浆站批准书;
3.拟设单采血浆站的可行性报告;
4.设置该浆站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基本情况;
5.单采血浆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命文件;
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履历表;
8.单采血浆站从业人员名单;
9.业务用房平面图、全景正面图片;
10.单采血浆站主要设备清单;
11.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12.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方案;
13.符合《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的专家现场技术审查意见;
14.HIV初筛实验室备案凭证、云南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
15.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审核意见;
1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学历;
1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称证书;
18.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19.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20.产权证或租赁协议。
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履历表;
2.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方案;
3.产权证或租赁协议。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34 盐津县自然资源局 管线工程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2.发改部门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及宗地图等有关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
4.勘测定界图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6.审查通过管线规划方案图原件;
7.涉及风景名胜区、湖泊、水源保护区等特殊区域的项目,需提供特殊区域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复印件;
8.侵害公有、共有或者相邻房屋所有权人利益的项目,房屋所有人、共有人或利害关系人书面意见原件;
9.与符合资质的测绘单位签订的地下管线跟踪测量合同复印件;
10.需要征(借)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需提供土地权属文件或借地协议复印件;
11.涉及延期及变更的项目,需提供已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原件;
12.涉及变更的项目,需提供变更原因资料复印件。
1.涉及风景名胜区、湖泊、水源保护区等特殊区域的项目,需提供特殊区域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复印件。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35 盐津县自然资源局 建筑工程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1.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许可阶段申请表原件;
2.发改部门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及宗地图等有关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
4.勘测定界图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印件;
6.审查通过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效果图原件;
7.涉及风景名胜区、湖泊、水源保护区等特殊区域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复印件;
8.侵害公有、共有或者相邻房屋所有权人利益的项目,房屋所有人、共有人或利害关系人书面意见原件;
9.涉及延期及变更的项目:已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原件;
10.涉及变更项目,需提供变更原因资料复印件。
1.涉及风景名胜区、湖泊、水源保护区等特殊区域的项目,需提供特殊区域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复印件。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36 盐津县自然资源局 交通工程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1.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许可阶段申请表原件;
2.发改部门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及宗地图等有关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
4.勘测定界图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6.审查通过交通工程规划方案图原件;
7.涉及风景名胜区、湖泊、水源保护区等特殊区域的,提供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复印件;
8.侵害公有、共有或者相邻房屋所有权人利益的项目,房屋所有人、共有人或利害关系人书面意见原件;
9.涉及延期及变更的项目,需提供已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原件;
10.涉及变更项目,需提供变更原因资料复印件;
11.需要征(借)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需提供土地权属文件或借地协议复印件。
1.涉及风景名胜区、湖泊、水源保护区等特殊区域的项目,需提供特殊区域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复印件。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37 盐津县自然资源局 修缮工程(含历史建筑修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1.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许可阶段申请表原件;
2.发改部门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及宗地图等有关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
4.勘测定界图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6.审查通过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效果图原件;
7.涉及风景名胜区、湖泊、水源保护区等特殊区域的,需提供特殊区域主管部门审核意复印件;
8.建筑质量安全部门鉴定意见复印件;
9.侵害公有、共有或者相邻房屋所有权人利益的项目,房屋所有人、共有人或利害关系人书面意见原件;
10.涉及延期及变更的项目,需提供已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原件;
11.涉及变更的项目,需提供变更原因资料复印件。
1.涉及风景名胜区、湖泊、水源保护区等特殊区域的项目,需提供特殊区域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复印件。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38 盐津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含请示文件);
2.交工验收报告;
3.项目执行报告、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
4.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批复文件;
5.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意见;
6.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7.竣工核算的核备意见、审计报告及认定意见;
8.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验收合格认定资料;
9.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10.委托书(含身份证)。
1.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意见。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39 盐津县交通运输局 水运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施工图设计文件;
3.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4.请示文件;
5.授权委托书。
1.请示文件。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40 盐津县文化和旅游局 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许可 1.申请文件;
2.建设工程文物保护方案;
3.建设工程文物影响评价报告。
1.建设工程文物影响评价报告。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
41 盐津县文化和旅游局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许可 1.申请文件;
2.建设工程文物保护方案;
3.建设工程文物影响评价报告。
1.建设工程文物影响评价报告。 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承诺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