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30批次食品你点我检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5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0批次你点我检信息公告如下:
1、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基本理化指标、污染物、食品添加剂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批次。
2、方便食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污染物、食品添加剂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批次。
3、粮食加工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污染物指标,公告合格样品2批次。
4、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2008)、《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污染物、农残、兽残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3批。
5、糖果制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污染物、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批次
6、酒类,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添加剂和理化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批次。
7、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添加剂、污染物和理化指标,公告合格样品2批次。
8、豆制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非发酵豆制品》(GB/T 22106-2008)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添加剂、污染物指标,公告合格样品2批次。
9、糕点,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添加剂、污染物指标,公告合格样品2批次。
10、肉制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添加剂、污染物和理化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批次。
1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添加剂、污染物和理化指标,公告合格样品2批次。
12、水果制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添加剂和污染物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批次。
13、调味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谷氨酸钠(味精)》(GB/T 8967-2007)、《酿造酱油》(GB/T 18186-2000)、《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添加剂、污染物和理化指标,公告合格样品3批次。
14、乳制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致病菌、微生物和理化指标指标,公告合格样品2批次。
15、饼干,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添加剂和理化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批次。
16、饮料,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添加剂和污染物指标,公告合格样品2批次。
17、薯类和膨化食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微生物、添加剂、毒素和理化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批次。
18、餐饮食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污染物、食品添加剂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2批次。
上述合格样品共计30批次。
附件: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0批次食品你点我检信息
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5附件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5期你点我检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