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 盐津县人民政府
  • 734298571/2022-02200
  • 2022-09-16 15:58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盐津县水务局关河(盐津县豆沙镇林家渡段)河道治理工程和横江(盐津县马岭岩段)河道治理工程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1、关河(盐津县豆沙镇林家渡段)河道治理工程2、横江(盐津县马岭岩段)河道治理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昭通市盐津县豆沙镇、柿子镇关河林家渡段和横江马岭岩隧洞段。

项目概况:1关河(盐津县豆沙镇林家渡段)河道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林家渡大桥至下游4.3km处。河道治理总长4.3km,主要包括:河道疏浚4.3km堤岸建设0.86km边坡治理0.25km2横江(盐津县马岭岩段)河道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白水江与横江汇口段和马岭岩隧洞段。河道治理总长4.4km,主要包括:河道疏浚4.4km堤岸建设0.6km边坡治理0.12km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盐津县水务局

通讯地址:昭通市盐津县黄葛社区津民路101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363885499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云南浅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海源北路丽阳星城1303单元401

联系人:孔工

联系电话:1816471661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以下链接可获取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mvSX5bqIPmwXoHSQmJHiA?pwd=y2b0

提取码:y2b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请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1282439110@qq.com

七、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众发表意见的征求范围

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盐津县水务局

202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