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 盐津县人民政府
  • 734298571/2022-02147
  • 2022-09-15 16:28

监督索引号53062303300301000

昭通市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昭通市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盐办发(201549号文件精神,设立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为盐津县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其主要职能职责:负责全县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林业生态建设及产业发展的方针和法规;指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县政府确定的重大林业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1.抓产业提质增效,竹产业融合发展初见成效。严格落实《昭通市加快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围绕县委县政府产业发展布局,充分挖掘竹产业发展潜力,在尊重市场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推动竹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绿色有机竹笋食品,发展完善绿色生态产业体系。一是扩大基地规模。2021年全县新建竹基地20万亩(集中连片种植7万亩),补植补造3万余亩。截至目前,全县有竹林面积95万亩,其中:笋用竹85万亩;建示范样板林28个共11.5万亩,其中:5000亩以上连片竹基地12个;获得有机认证28.8万亩,完成槐树种植120余万株。二是抓好竹产业技术培训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及“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组织全县林草系统技术人员60余人,开展竹产业技术培训30余次培训1000余人。三是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已开工建设营林生产管护道10千米、产业路17千米,目前正在有序开展验收。

2.抓生态护林员选聘,促进脱贫人ロ稳定就业。一是选聘生态护林员1207名,实现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二是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明确管护责任、管护边界,做好生态护林员队伍服务、管理、培训等工作,配备简易巡山护林员设备,增强履职能力,逐步提高生态护林员素质能力和保障水平,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3.推进惠农资金兑现工作。成功兑现惠农资金3588万元。

4.落实返贫动态监测,建立完善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加大排查力度,进行动态监测,对因林业产业失败致贫返贫户及时制定帮扶措施。

(二)加强生态修复建设,筑牢生态建设天然屏障。

1.抓好国土绿化工作。

1)完成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批计划任务30000亩,目前正在开展乡镇自检自查和补植补造工作。

2)完成5000亩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2020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现正开展补植补造整改工作。

3)完成2020年度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项目10000亩,现正开展补植补造整改工作。

4)义务植树。全面完成2021年义务植树任务100万株,全部结合工程造林进行植树。

2.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确保资源安全。

1)2021年森林督查图斑核实工作。2021年上级下发我县森林督查疑似图斑296个,涉及林地面积137.4988公顷。按照省市林草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部署,我县成立“六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力量集中开展图斑核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296个疑似图斑的现地核实工作,涉及图斑面积137.4988公顷,完成内业数据处理工作。

2)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完成图斑核实及案件查处。处行政罚款32067.00元,共收林地面积0.3207公顷,并已纳入盐津县“林地一张图”依法管理。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面积大于查处面积0.3207公顷,已全部完成植被恢复工作。

3)林地使用和管理工作。针对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前主动介入服务,配合规划选址,为项目落地建设避开用地禁区,并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

4)野生动植物管理工作。一是加大宣传保护力度,通过抖音、微信等自媒体进行大力宣传,督促饲养人员就地放生或及时办理繁殖驯养许可证。结合“爱鸟周”等宣传日活动,共悬挂标语12条/次,发放相关宣传册200余本,宣传单1800余份。二是救助放生猕猴2只,雏鹰5只。救助并移送大山包保护区管理局黑颈鹤1只。三是全面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极小濒危物种紫荆和大树杜鹃实施保护。

5)湿地管理工作。盐津县境内有大小河流5063条,其中常年不断流的78条,流域面积大于30km2的有17条。有65条河流湿地,44个班块湿地,湿地面积2233.48公顷,其中河流湿地2015.18公顷,人工湿地218.3公顷。重点河流6条,我局根据工作实际,临时安排湿地巡查工作,目前无破坏湿地行为。

6)草原管理工作。抓好“星空地”草原地面监测工作。涉及7个乡镇,共12个样地,36个样方,均为热性灌草丛草原类型。已完成今年草原监测工作,并按时上报监测成果。

7)林木采伐管理工作。2021年来共审核审批林木采伐306份,采伐蓄积19238.156立方米,其中:主伐18821.353立方米,其他采伐416.803立方米。

(三)全面落实安全措施,筑牢生态保护安全屏障。

1.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措施。强化火源火种管理,加大宣传与监督力度,落实了各项防火措施。一是全县已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546次,签订责任状44份,切实把全县的林地管护责任细化到“山头地块”。二是落实各项宣传培训措施,通过责任书入户、学校五个一、手机短信等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抓好分管乡镇长、林业站长、林火管理员(护林员)、防扑人员及广大林农的培训,增强全民防火安全意识。目前,我县发放《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2.5万份、宣传单10万份、森林防火宣传口袋5000个,森林防火袖套250个,防火宣传围裙2000条,悬挂森林防火横幅186条,五彩旗100面,组织各乡镇林业站,村委会及护林员刷写规范性标语和森林防火警句1000余条、出动宣传车宣传289台次,发送森林防火短信37600余条,乡村大喇叭对全县村社全覆盖播放昭通市森林防火命令600余次,防火作文6900余篇,发放学生防火作业本2800个,校园防火板报500余次。三是组织好督查排查,做好火灾预防。组织督查组26只,82人,全县护林员巡山7600人次,登记入山人员6392人次,落实监护人335人,收缴火种113余个,查处野外违规用火34起,教育人数57人。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落实有害生物防治措施。一是切实开展检疫工作。产地检疫苗木基地12个 1800亩3000万株,产地检疫率100%,完成木材调运检疫589立方米。复检疫苗木花卉122万株。检查木材加工企业8家木材856立方米,检查通讯、电力、工程建设设备包装箱78个。综合检疫执法参与20人次。二是强化监测预警工作。截至目前新添购天牛诱捕器15套,添购诱心120个,投入资金32000元。 三是加强病虫防治工作。切实开展银杏大蚕蛾、刚竹毒蛾防治工作,开展了集中防治培训工作。四是全面完成2649亩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

3.持续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区巡查工作,全力整改环保督察问题。派出单位技术骨干力量参与完成外业调查和内业整理等勘界工作,聘请工人完成界碑、界桩、功能区桩安装等立标工作。其余环保督察问题也已全部整改销号清零。

4.加大林业执法力度。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执法大队,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整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截至目前,受理行政立案32件,收回罚款21.13万元、责令补种2400余棵,更新造林60余亩。维护了全县的林区秩序,保护了我县森林资源。

5.抓好林区维稳工作。一是做好信访处理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49件,均按要求进行调查和回复,并上报办理办结报告。二是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纠纷23件。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以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为目标,全面推进党建工作落实。进一步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做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同抓共管、协同推进。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干部职工对“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使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昭通市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昭通市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7174.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74.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合计6778.72万元对比增加了395.54万元,增长了5.84%,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基本收入(一次性抚恤金50.3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83.12万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717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0.33万元,占总支出的31.51%;项目支出4913.93万元,占总支出的68.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6778.72万元对比增加了395.54万元,增长了5.84%,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基本支出(一次性抚恤金50.3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83.12万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60.33万元。与上年1193.4万元对比增加了1066.93万元,增长了89.4%,主要原因是调入及新招录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发放了一次性抚恤金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12.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13.92万元。与上年5585.32万元对比减少了671.4万元,下降12.0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发放了生态护林员工资1013.88万元。

2.完成了退耕还林项目支出901.85万元。

3.完成了其他退耕还林项目支出2998.1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4.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6778.72万元对比增加了395.54万元,增长5.84%,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基本支出(一次性抚恤金50.3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83.12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财政配套部分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财政配套部分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509.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9%。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414.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1%。主要用于发放行政及事业人员工资;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及交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25.37万元,完成预算的158.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37万元,完成预算的19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增加了公务用车频率。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5.37万元2020年29.49万元减少4.12万元,下降13.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8万元,下降17.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6万元,增长1.0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7万元,占76.35%;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占23.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3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发生的因公需要接待上级的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昭通市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0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办公的开支,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05万元对比减少5.99万元下降11.0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昭通市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7815.93,其中,流动资产6607.86 固定资产128.22对外投资及有价证0万元,在建工程903.74,无形资产176.11,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815.93

6607.86

128.22

91.74



36.48


903.74

176.1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62303300301111

林草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2022091504202712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