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201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盐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3031308
申请人杨元海、钟华英,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坐落:盐津县盐井镇黄葛槽新区津民路39号(宗地界线:东至本宗外墙邻绿化带;南至至本宗外墙邻杨元贵自建房;西至本宗地外墙邻人行道;北至本宗外墙邻公共通道。)房屋总层数:8层,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宗地面积:138.35㎡,房屋建筑面积1161.31㎡。
盐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