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5批次食品
合格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1、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污染物、农残、兽残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25批。
上述合格样品共计25批次。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20419-食用农产品大类样品详细信息
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0日
3盐津县食品抽检合格-20220419- 25批次食用农产品.xlsx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