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建立完善实时动态监管机制,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对全国政务新媒体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统计。为扎实做好我县摸底统计工作,确保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应统尽统、应报尽报”,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统计范围
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含小程序),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
二、统计报送方式
(一)总体报送。摸底统计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开展,各乡镇、各部门完成统计表格后,由县政府办公室以政府网站组织单位账号登录“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http://47.114.141.101/new_media/login)在线提交。
(二)乡镇、部门报送。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有政务账号或应用(含小程序)的单位,按照《报送表格填写须知》(见附件1),将有关信息填入《地方—政务新媒体报送表格模板》(见附件2),确保“1 个单位 1 张表”即一个单位开设有两个账号,需统一汇总到一张表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应于2022年4月29日前完成统计报送工作,联系人:陶薛臣,电话:13617808426,邮箱:736729896@qq.com。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借鉴《查找新媒体账号信息指南》(见附件3),加强对统计填报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加强对本单位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等17类政务新媒体摸底统计对象的排查,确保不漏一号,对报送实行“零”报告制度,即无此类账号均要书面报告。
请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摸底统计工作,后续监管中如发现漏报、错报等问题,县政府办公室将采取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附件:1. 报送表格填写须知
2. 地方—政务新媒体报送表格模板
3. 查找新媒体账号信息指南
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