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下列医疗机构设置单位(人)申请注销,经我局批准同意,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4月2日—2022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
拟申请注销的医疗机构1家
医疗机构名称:盐津县普洱镇箭坝村卫生室中心滩门诊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康帮旭
类别:村卫生室
地址:盐津县普洱镇箭坝村中心滩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床位(牙椅):0
有效期: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00127553062312D6001
医疗机构申请注销原因及理由:关闭。
对上述医疗机构的审批事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自公告之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受理单位:盐津县卫生健康局
举报监督电话:0870-6631985,3031043
地址:盐津县盐井镇新区文远路卫健局办公室;
盐津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局窗口。
邮政编码:65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