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 盐津县人民政府
  • 734298571/2022-01833
  • 2022-03-16 09:22

3月15日,盐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严巨奎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仕元主持会议。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杨百文、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单位部门领导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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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表决通过盐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根据县人民政府提请,会议投票表决,任命魏明、陈恒、李弟均等25名同志相关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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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巨奎向25名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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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命人员在与会人员的见证下面对国徽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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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巨奎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对新任命的25位同志表示祝贺,希望新任命的同志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多做实事,多解难事,多办好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负人民重托,不辱历史使命,为盐津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严巨奎传达学习了昭通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他指出,各政府组成人员和人大常委会委员要提高认识,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接受人大的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对人大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要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要树立监督意识,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对人大监督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地把自己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

严巨奎强调,各政府组成人员和人大常委会委员要不断增强思想的开拓性和工作的创造性,以宽广的眼界去审视形势,以创新的思维去谋划发展,用创新的举措去推动工作;要保持强烈的责任感,树立负责任的形象,正确处理好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对眼前负责与对历史负责的关系,对党负责与对人民、对权力机关负责的关系,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受人民的委托,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职能,必须牢记党的宗旨,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自觉当好人民公仆,为盐津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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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新任命的同志做了任职表态发言。

盐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人事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魏 明为盐津县公安局局长;

朱明锦 为盐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恒 为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弟均 为盐津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局长;

肖付权 为盐津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吴才聪 为盐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夏天贵 为盐津县民政局局长;

段春涛 为盐津县司法局局长;

华 毅 为盐津县财政局局长;

左太法 为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彭加禄 为盐津县交通运输局长;

罗 军 为盐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泽雄 为盐津县水务局局长;

何 易 为盐津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 敏 为盐津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安仙 为盐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显军 为盐津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罗文钊 为盐津县审计局局长;

张举桂 为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秀银 为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唐 方 为盐津县统计局局长;

陈义宽 为盐津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昌武 为盐津县信访局局长;

陈 娟 为盐津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安国 为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免去:

王敏盐津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余智慧盐津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向成云盐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廖代江盐津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王小芹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刘华彬盐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高利萍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周旭明盐津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赵民福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肖付权盐津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显军盐津县水务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