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委政法委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

  • 盐津县人民政府
  • 734298571/2022-01782
  • 2022-03-03 16:40

监督索引号53062300521600000

昭通市盐津县委政法委部门2022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盐津县委政法委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盐津县委政法委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盐津县委政法委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单位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盐津、法治盐津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全县政法工作领域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要求,研究拟订加强全县政法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盐津县法学会。

10.完成市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委政法委是政府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安全和维稳指导股、社会治理股、反邪教协调股、执法监督室、政工科。

所属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盐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充分运用好依法治县、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政法委员会议“四项机制”,抓实抓细自身建设、主责主业、服务中心“三个高质量”,扎实推进平安网格创建、信访化解攻坚、“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三大行动”,努力实现县乡村无事少事、无案少案、无访少访、无诉少诉、无死少死和群众遵法守法意识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提升“五无五少两提升”工作目标,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盐津、法治盐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3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0.9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4.4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0.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0.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0.92万元(本级财力430.9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4.4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0.9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3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1人;项目支出22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3601行政运行149.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119.49万元、临聘人员工资5.83万元、公用经费23.7万元。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0.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退休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1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1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单位职工医疗费和其他社会保障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2.4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210203购房补贴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购房补贴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不涉及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不涉及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不涉及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盐津县委政法委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98万元,较上年减少4.52万元,下降11.7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盐津县委政法委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盐津县委政法委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98万元,较上年减少0.32万元,下降2.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减少原因:厉行节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盐津县委政法委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万元,较上年减少4.2万元,下降1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较上年减少4.2万元,下降16.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原因:厉行节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盐津县委政法委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对资金进行分解细化,根据市财政局相关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自评等工作。同时,预决算公开有关规定,除涉密内容外,将绩效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盐津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署,2022年对所有申报预算的项目绩效目标严格审核,年末预算绩效项目自评100%全覆盖,包含一级项目6个,二级项目0个,涉及财政资金约229.9万元,部门选定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6个,评价金额229.9万元。

盐津县委政法委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目标申报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在系统内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的,财政预算专门安排的支出。

7.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

8.“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盐津县委政法委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变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盐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8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09万元,固定资产143.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114.4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流动资产减少3.91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

监督索引号53062300521600111

盐津县委政法委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盐津县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样表2022030304332670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