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财农〔2021〕41号关于下达2021年上海对口帮扶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 盐津县人民政府
  • 盐财农〔2021〕41号
  • 734298571/2022-01571
  • 2021-11-25 20:06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上海援滇帮扶资金(市级部分)安排用于2021年各项目资金计划予以公开。 本次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关于下达2021年上海对口帮扶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文号:盐财农〔2021〕41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460万元

盐财农〔2021〕41号关于下达2021年沪滇劳务协作资金的通知.zip

盐财农〔2021〕41号关于下达2021年沪滇劳务协作资金(公益性岗位开发)的通知.zip

盐财农〔2021〕41号关于下达2021年沪滇劳务协作资金(一次性生活补贴)计划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