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巩固振兴组〔2021〕8号关于印发《盐津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的通知

  • 盐津县人民政府
  • 盐巩固振兴组〔2021〕8号
  • 734298571/2022-01570
  • 2021-12-22 19:49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盐津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予以公开。 本次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关于印发《盐津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的通知

文号:盐巩固振兴组〔2021〕8号

文件类型:涉农资金方案

文件金额:28301.9万元

2_2021年--云南省涉农资金补充方案附件2021.12.20.xls

【正文】盐巩固振兴组〔2021〕8 号关于印发《盐津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