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兴隆乡兴隆小学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1号(总第26号)
(2022年1月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审议决定,盐津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1月15日,对盐津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教体局”)组织实施的盐津县兴隆乡兴隆小学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县教体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财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盐津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7年10月20日,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研究同意给予该项目立项建设,项目名称为盐津县兴隆乡兴隆小学工程修建项目,建设地点为盐津县兴隆乡仁富社区冬瓜丘社。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179.21平方米(其中:教学综合楼6046.95平方米,食堂及学生宿舍2063.1平方米,值班室69.16平方米,以及学校三通一平和附属工程建设),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于2018年3月开工,于2020年9月7日组织竣工验收。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截至2021年9月30日,实际到位资金247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4万元,省级资金2337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账面反映支出资金1821.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支出1742万元,待摊投资支出79.85万元。
该项目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了云南盐津兴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通过直接委托确定了云南景城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为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单位、昆明卓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项目的设计单位、云南中大咨询有限公司为项目的监理单位。县教体局与上述公司签订了相应合同。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当地就学问题,提升了教学质量,为教育扶贫贡献力量,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执行了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但审计也发现,该项目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未按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该项目于2018年3月开始施工,截至审计日,县教体局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二)由于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定额子目套用错误等原因, 导致多计工程价款238.41万元
经审计抽查该项目教学综合楼、室外附属工程发现,由于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定额子目套用错误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238.41万元,其中:教学综合楼多计工程价款184.44万元,室外附属工程多计工程价款53.97万元。
(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33.87亩
2017年11月,盐津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盐津县国土资源局关于盐津县兴隆乡兴隆小学建设用地情况的说明》“一、根据盐津县教体局提供的项目用地范围线进行审查,该项目拟建用地面积2300平方米,未占用基本农田”,批准该项目用地面积为3.75亩(2300平方米),该项目实际征用土地37.62亩,超过批准用地33.87亩。
(四)挤占项目建设资金649.15万元
截至审计日,县教体局挤占该项目建设资金649.15万元用于支付其他财政未拨款的薄改建设项目,至审计时,未收回。
(五)未进行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
该项目于2020年9月投入使用,截至审计日,未进行消防验收。
(六)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该项目于2020年9月投入使用,截至审计日,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七)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该项目于2018年3月开始施工,于2018年7月16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县教体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
2.该项目招投标不规范。2018年3月,云南盐津兴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始施工,2018年5月4日,县教体局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为云南盐津兴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审计期间已整改的问题
(一)该项目教学综合楼存在墙面渗水的问题
经现场踏勘发现,该项目教学综合楼五楼屋面与阁楼交接处存在墙面渗水的问题。
审计期间,县教体局已督促施工单位对墙面渗水问题进行了处理,进行了整改。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盐津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教体局正在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将由县教体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