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2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盐津县人民政府
  • 734298571/2022-01535
  • 2021-12-03 14:57

关于20211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70-3035570

通讯地址:盐津县黄葛槽新区政通路28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盐津牛寨石门采石场30万吨/年石灰岩升级改造项目

牛寨乡牛塘村

盐津牛寨石门采石场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地点位于盐津县牛寨乡牛塘村石门关社。项目矿区总面积为0.5395km2,生产规模为30万t/a,开采深度:1150m~1090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服务年限为8.8年。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9万元。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和燃油废气。环评分析:项目施工时间短,扬尘可通过洒水抑尘,施工期扬尘影响将会随施工结束而消失。燃油尾气呈无组织间断排放,产生量较少,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采取措施在风速大于四级时应停止挖、填方等工程作业;开挖出来的泥土应及时处理好,不宜堆积时间过长和堆积过高,因为临时堆积,易被风刮起尘土;对临时堆放的泥土、易引起扬尘的露天堆放的原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并且对工地的运输车辆清洗车轮。

(二)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1、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洗手、清洁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0.16m3/d,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2、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量为1.5m3/d,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其声级均在80~90dB(A)。环评认为:项目施工工程量较小,施工建设期间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进行施工建设,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做到文明施工。

(四)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石方、施工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环评分析:①土石方。该项目表土剥离量为1.0329万m3,边堆存边清运处置,暂存于临时表土堆场,边开采边用于绿化覆土;本项目设置了1个临时表土堆场,位于矿区中部南侧,占地面积500m2,设置浆砌石挡墙3m,能容纳连续8.8年开采产生的表土。矿山的服务年限为8.8年,建设单位采用边采边回填的方式,临时表土暂存于表土堆场,定期由建设单位运走进行采空区回填或周边筑路,能够合理处置。因临时表土堆场位于矿区中部南侧,存在汇水面积,故在临时表土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截排水沟连接项目沉淀池,在临时表土堆场设置浆砌石挡墙3m。②废弃建筑材料。施工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如碎砖块、废金属、材料包装袋等。产生的建筑废料应进行分类收集,具有可回收利用价值的集中收集后外售,其余的建筑垃圾用于矿山内部道路铺垫。③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2kg/d•人,现场施工人员平均每天按10人计算,则总产生量约2kg/d,本项目施工期为90天,则施工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8t,经项目区集中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设置的垃圾收集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截排水沟基础开挖不可避免地使地表受到扰动,破坏了原有的植被,使地表裸露于外界环境中,易形成新的水土流失。生态保护措施:(1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要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将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2)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施工机械、运行方式等进行设计、消减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设计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运行方式;(3)所有的开挖边坡、开挖面、施工道路等均应做好防水土流失措施。(4)工程建设施工时避开雨期,减少水土流失。(5)工业场地建设完成后,应在其周围或场地内进行绿化,绿化树种选择当地易于生存的树种,以美化环境,并防风抑尘。(6)施工结束后,要进行现场清理、采取恢复措施。

二、运营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为主要为无组织粉尘、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和食堂油烟、爆破废气。无组织粉尘主要来自于矿山露天开采作业、场内运输道路扬尘、矿石加工、成品堆场及表土堆场。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剩余部分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1)初期雨水收集池。矿区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石料,露天采场雨季在雨水的冲刷下会有一定量的地表径流产生。环评提出在露天采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经过截水沟截留后进入采场的雨水将大大减少。根据盐津县近30年来的气象资料,年均降雨量为1282mm;蒸发量1093.4mm,6~10月为雨季,主体设计资料已在采区范围外布设了截排水沟,截留外围雨水。根据项目区地形,项目采区露天采场面积为10704.5m2(矿区露天采场面积94200m2,按8.8年开采,则开采面积为10704.5m2),结合项目区地形地貌,项目区采场主要为级配碎石路面,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2009版)中4.9.6规定,级配碎石路面的径流系数为0.45,根据昭通市暴雨强度计算公式,经计算,遇30年一遇最大降水时露天采场产生的汇水量约为165.45m3/h。因此采场雨季均汇水量约有165.45m3/h在低洼处汇集,本评价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50m3),考虑收集15min内雨水收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外排。。故容积能够满足要求。(2)隔油池.项目区已建一个隔油池,扩建后员工人数不变,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沉淀池处理,项目含油废水的产生量约为0.1344m3/d,项目新建隔油池规模为0.5m3,隔油池规模满足项目需求。(3)依托化粪池可行性.项目区设置1个地埋式化粪池(20m3),扩建后员工人数不变,废水产生量0.672m3/d。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版)》(GB50015-2003)4.8.6中,考虑1.2的安全系数后,项目化粪池(20m3)规模满足需求。(4)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为一般的生活污水,员工日常生活清洗污水中的污染物含量相对较低,污水量较小。餐饮废水经隔油池(0.5m3)隔油处理后与日常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20m3),化粪池定期清掏,建设项目位于农村地区,根据资料显示,项目区周边500m范围内共有耕地200余亩,施肥作物主要为玉米、土豆。施肥周期约为1个周一次,下雨不施肥的情况,化粪池能够暂存29天,化粪池20天清掏一次。农作物对农家肥需求量大,且农作物种植长期需要施肥,因此项目化粪池淤泥定期清掏作农肥是可行的。(4)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能力可行性分析。破碎站设置成“四面围挡+顶棚”,堆场设置成“三面围挡+顶棚”,不会产生淋滤水,采场裸露地表在降雨时,会产生冲刷初期雨水,根据昭通市暴雨强度计算公式,采场初期雨水的产生量为165.45m3/h。因此采场雨季均汇水量约有165.45m3/h在低洼处汇集,根据初期雨水的控制要求,前15min的雨水中污染物SS、COD浓度较高,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设置与降雨深度有关,把污染区地面10-15mm厚已形成地表径流的降水,要求在10-15min内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本项目矿石主要为石灰岩矿山,重金属含量较少,同类型矿山初期雨水中SS浓度约为500mg/L,项目采场汇水区域面积为10704.5m2,在前15mm降雨厚度产生的初期雨水量为15.49m3,初期雨水直接外排会直接造成地表水体污染,本评价新建雨水收集池(≥50m3),能够收集15min内雨水,经过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的雨水SS浓度能够降低,出于对项目经济成本的考虑,经过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初期雨水,可回用于项目破碎工序的湿法破碎阶段及洒水降尘措施,回用的作用主要用于降低粉尘产生量,破碎工序及洒水降尘对水质要求不高,因此项目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部分回用可行。

(三)噪声。采场噪声主要来自于爆破噪声、以及矿石运输。环评预测,项目开采设备在开采区内随开采进度向前移动,采场噪声源随采场高度、宽度及长度变化而变化。根据现场踏勘,结合矿区重新划定的项目范围平面图(见附图2),建成后矿石开采范围位于南部,东部,破碎、筛分加工区位于项目区中北部,成品堆场位于矿区中部,根据设备放置情况,距离项目区东、西、南、北四周的厂界距离均大于50m,项目北面、西面均为较大山体,南厂界靠近居民敏感点,且无山体阻隔,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夜间不进行生产。对噪声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基础采用减震处理,风钻采用低噪型并设消声器。采场距离周边村庄较远,噪声源5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分布,故本次主要预测采场厂界噪声。环评预测距离衰减后边界昼间噪声均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矿山在夜间不生产,故矿山夜间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声环境保护措施:1)机械噪声防治措施。①采购性能好、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和流动运输设备,以最大限度降低噪声。②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③将破碎机、筛分机、皮带输送机等固定机械设备置于防尘大棚内,利用建筑隔声。项目开矿设备主要是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这些设备噪声为移动源,较难控制,通过选取优良的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科学安排作业位置等方法降低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④给从事高噪声作业的工人配备听力保护装置,如耳塞、耳罩和头盔等,以保护高噪声环境下的工作人员,以避免其听力受到损伤。⑤夜间不进行生产活动。2)运输噪声。①作好运输汽车维护,确保汽车在正常状态下运行。加强运矿公路段的经常性维护和路面平整,以保证运矿行车平稳,减少噪声。在运输过程中,车辆应平稳低速行驶。②矿山地处山区,村级运输道路两侧树木较多,形成隔声屏障。③项目运输应选在昼间进行,在晚上22:00 至次日早上6:00 时段不得进行采、运作业;同时车辆应减速慢行、禁鸣喇叭,减轻交通噪声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环评认为: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废。项目生产期主要固废为废土石、生活垃圾、厨房泔水和隔油池废油、化粪池污泥、危险废物。(1)废石、弃渣防治措施。现有项目设置了1个弃石场,位于矿区中部东侧,占地面积500m2,由于弃土场四面均有山体围挡,实际堆存容积较大,采空区处于边开采边回填,剩余部分弃土堆放于弃石场,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弃石场已经撒种草籽,植被已经进行恢复,因此本项目不再沿用原有弃土场,扩建后项目弃土石主要来源于露天开采区,主要为表层土壤和夹石,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所规定的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表土剥离后暂存于临时表土堆场,后期用于绿化覆土;废弃土石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中Ⅰ类固废,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内,矿山运行结束后对其进行回填,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本项目设置了1个临时表土堆场,临时表土堆场位于矿区南侧,占地面积500m2(能容纳原矿山产生的表土及本项目产生的表土)。因临时表土堆场位于矿区东南侧,地势最高处,无汇水面积,在临时表土堆场设置浆砌石挡墙30m;堆放过程中采用台阶式堆放,及时对排土表面压实、压平,及时对服务满的台阶进行覆土,植被恢复,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2)一般固废环保措施。项目在办公生活区设置3个生活垃圾桶,厨房泔水、隔油池油渣和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至于石门关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化粪池定期清掏作农肥。生活垃圾处置措施经济投入不大,定期清运,可防止蚊蝇滋生,防止环境污染,处置措施可行。(3)其他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雨污水沉淀池污泥主要为采区在雨天冲刷形成地表径流携带的泥砂,定期清掏后堆放在临时表土堆场。矿山机械维修检查和定期清洁时,会产生废机油0.01t/a,属于危险废物(HW08),项目在厂区建设一座废机油暂存间,配置专门的废机油桶贮存废机油,废机油暂存间设计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废机油暂存间须设置导流槽及事故收集池、标识标牌等,设专门的环保人员管理,记录好废机油的来源、数量、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回用处置情况等,建立好相关台账管理记录。

(五)生态影响及恢复措施

(1)对植物资源保护措施。本矿区植物群落组成简单,本项目的开采对区域内植被影响较小,矿区的露天采场在矿山闭矿后将进行土地复垦,可使矿区被破坏的地表植被部分得到恢复。保护好非规划用地的植被,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工程建设中,除规划占地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矿区及其周围区域现有的林地、草地等。采矿生产期间禁止在非规划用地毁林开荒和放火烧山,不得随意砍伐工程用地外的现有树木,破坏植被;对矿区应及时进行植树绿化,以恢复植被。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要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

(2)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措施。本项目矿区范围内人类活动频繁,区域内野生动物的种类及数量较少,在项目建设前后应禁止乱捕滥杀,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及管理,提高企业职工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及法纪观念,禁止捕猎野生动物。

(3)水土流失保护措施。矿山开采过程中,由于扰动地貌、平整场地所造成的地表植被破坏和土壤裸露,遇降雨天气,极易引起水土流失。裸露面被雨水冲刷流失的泥土随着径流的雨水流向低洼处或进入附近水体,会影响地表水体水质。项目针对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状况,在采区开采境界处设置截排水沟,将矿区外汇集的雨水有序的沿矿区周边排走,减少雨水进入采区等单元内,从而控制水土流失量。

(三)闭矿期措施

(1)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为了维护采场边坡稳定,避免产生崩塌、滑坡等严重的水土流失的发生,对临近最终边邦的爆破,采用控制性爆破;定期检查边坡、边邦的稳定状况,及时清理松边浮石;及时排除采场内的积水;闭坑时对软弱岩层边坡,如土质边坡、风化带边坡、破碎带边坡和软弱夹层边坡(主要是开采场的东侧、西侧)采取锚喷、浆砌、喷射混凝土等方法予以加固等防护措施。闭坑后保持截排水设施通畅。(2)土地复耕。采场采空区用剥离废石进行回填,用推土机整平压实。采场采空区在回填过程中,靠近表层时应按岩土性能、块度大小等分层堆置,表层的排弃物或回填物粒度应控制在25mm以内,经压实后可形成防渗层。项目内绿化覆土所需的土壤可从临时表土场取土,临时表土场内表土不能满足时再外购,每次根据使用量进行购买,绿化覆土不存储在项目内。把绿化覆土均匀地铺撒于复土区上面,复土层厚度一般应为0.5m。土壤铺撒完成后应禁止机械设备通行碾压,防止土壤板结,使其具有较好的保水性。

项目石料加工区、办公生活区及成品堆场在矿山服务到期后拆除建筑设施,并进行场地平整,把绿化覆土均匀地铺撒于复土区上面,复土层厚度一般应为0.5m,土地复耕后归还农民种植。(3)植物措施。覆土,绿化植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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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牛寨云川石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牛寨乡河口村

盐津牛寨云川石料加工厂

云南环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盐津县牛寨乡河口村铜厂社。项目占地面976.91m2,建设一条砂石料加工生产线,生产规模为5万t/a。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62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1)施工场地实时洒水抑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2)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易撒露材料全部实行密闭运输,有效抑制粉尘和二次扬尘污染。(3)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应尽量选在避风处,尽量远离敏感点,并对其进行遮盖,防止大量扬尘产生。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洒;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4)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严禁从建筑物高处向下倾倒建筑垃圾。(5)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易抛洒的建筑材料运输应采取封闭运 输方式,驶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严禁带泥上路,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减速慢行,减少车辆行驶引起的道路扬尘。(6)项目使用应选用油耗低、效率高、废气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必须尾气达标。(7)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 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建设工地应当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8)专人负责施工场地和车辆的清洁打扫,保证施工场地和道路的清洁。(9)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根据同类项目工程经验,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10)若暂时不施工建设的裸露地表需用土工布覆盖。

(二)废水:(1)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可减少径流水对项目区域地表水体水质的污染, 防止泥浆污、污水、废水外流。(2)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3)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堆渣场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 冲刷。

(三)噪声:(1)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2)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震设施,源强可降低2~3dB(A)。(3)运输车应保持低速匀速行驶,以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5)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等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并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做到文明作业,减少作业噪声。

(四)固废:建筑垃圾在施工场地内分类集中收集,统一堆存,委托回收商进行收购, 不能收购的委托有资质的渣土清运公司清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施 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五)生态:本项目建设地点已进行过地面平整,本项目无挖土方及地表扰动,项目区人为活动频繁,没有野生动物活动,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不会对动物有惊吓和干扰影响,工程建设对生态功能的影响较小。建设结束后,通过植树种草,场区绿化美化,可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
一、运营期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①破碎、筛分粉尘。砂石破碎及筛沙等工序中,通过喷雾降尘措施后,粉尘去除率达到90%以上,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量为1t/a。经一次降尘后粉尘自由沉降,其沉降效率可达75%;以达到二次降尘,最终外排的无组织粉尘量可控制在为0.25t/a。②装卸过程产生的装卸扬尘。石料由汽车进行装卸,在装卸过程中会产生扬尘,装卸扬尘产生量为0.049t/a,项目采用洒水车对装卸扬尘进行降尘,产尘率可减少60%,则装卸扬尘排放量0.02t/a。③堆场粉尘。本项目破碎、筛沙工序均设置有喷淋头对石粉进行喷雾降尘处理,产品含少量的水分;对原料及产品要分别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原料堆场及产品临时堆场,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可有效防止粉尘的产生;砂石原料及砂石产品不露天堆放,要求项目原料堆场建库并进行封闭;且成品砂当日产日售,减少堆放时间,由此可进一步减少项目堆场的无组织粉尘的产生及排放;针对装卸料过程起尘,业主单位应增加1台环保除尘雾炮机,对装卸粉尘进行处理。④砂石料转运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本项目设原料堆场及产品临时堆场,而原料运至给料机和产品运至临时堆场之间的转运,因此,项目砂石原料及产品的转运过程中会产生扬尘,扬尘主要为道路扬尘。其道路扬尘产生量约0.217t/a。定期对场内转运道路采取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度及湿度,减小起尘量;对机动车运输遇严加防范,在运输方式上,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全封闭撤销车厢,车辆进行覆盖或密闭运输,对运送散装物料的机动车,用篷布遮盖,以防物料洒落;项目内道路、车间和堆料场进行硬化。采取措施后,砂石料转运过程中的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④燃油机械尾气。项目装载机运行过程中排放少量尾气,对项目区域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燃油机械尾气中主要含有THC、CO、NOx等污染物,由于浓度小,为间歇性无组织排放,且作业范围相对较大,周围扩散条件较好,在空气中稀释扩散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二)废水:(1)项目初期雨水中的污染物主要是SS,经沉淀后初期雨水中SS浓度在10~40mg/L;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绿化用水。(2)生产废水:项目内破碎及筛沙加工区四周设置洒水降尘用水,则洒水降尘用水量为1.52m³/d,456m³/a。浇洒用水经吸收渗透、蒸发后,无废水产生。本项目绿化面积为50m2,晴天每天洒水一次,雨天不进行绿化灌溉,绿化最大日用水量为0.15m3,由于对水质要求不高,拟收集初期雨水后回用。

(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来源于筛分、破碎装置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同行业类比,项目噪声值约为80~90dB(A)。为使项目生产运行时对周围的声环境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隔声降噪措施:①在满足工艺设计要求的条件下,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②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③进入项目区内车辆禁止鸣笛,入口处设置禁鸣标示。④进出项目区车辆应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运输。⑤对运输车辆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及清洗,限制车辆超载。⑥执行《在用汽车报废标准》,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对于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尾气排放严重超标、噪声过大的老、旧车辆,及时更新。

(四)固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等。1、一般固废。①生活垃圾本项目工作人员均不在厂内食宿,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为纸屑、水瓶等,在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由建设单位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②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池污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池污泥主要为泥沙、渣,产生量不大,约2t/a。定期清掏自然干化后定期清运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危险废物。机械设备、车辆运行期间因维修、保养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环评预测,废机油产生量约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环评要求全部收集在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的容器内,放置于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五)环境风险事故影响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有粉尘事故排放,以及废机油保管不力而导致发生泄漏污染环境或者引发火灾对大气造成影响。采取的措施有:(1)项目应加强管理,设备定期维护保养;(2)加强对储存筒仓的管理和维护保养,防止发生泄漏事故。(3)对员工进行防火意识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