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对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按期公开各项各类政府信息。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确保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我局通过盐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在线解答平台、“盐津警方”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渠道主动发布各类信息5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9条,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县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进一步拓展微信公众号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将信息公开的渠道延伸至盐津公安、盐津交警等微信公众平台,有针对性地及时发布信息524条,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接受96128电话咨询3次,均根据群众咨询情况进行了解答,及时有效地方便了群众和老百姓的信息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55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8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以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数量少。实际工作中,按照规定主动开展信息公开的意识还不强,在相关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的信息数量较少,工作较为被动,没有能很好地达到信息公开的目的。二是时效差。公开的信息内容更新较缓慢,内容不全面,与相关制度、法规的更新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群众的效果。三是待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审阅、发布程序上的个别漏洞。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及时、有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安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深化认识。深刻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构建桥梁的重要途径,进一步从思想上转变认识,从组织构架上强化领导,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二是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在落实专人专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管理,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增加信息量,提升及时率。三是进一步丰富平台,多样形式。积极利用电视台、网站、公示栏、微信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更广,知晓率更高,形式更加多样化,公开效果更明显。四是进一步规范发布,强化培训。要大力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员的素质培训,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更多的业务指导、业务衔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