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2021年问题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报告
2021年,国家、省、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县一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盐津牛寨百佳超市(抽样编号为GC2153062380005)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4月29日我局工作人员到盐津牛寨百佳超市抽样花生米(生产日期:2021年2月24日)进行检验,后于2021年6月3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编号:HHJC-CJ-2021040062),检验报告中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符合。
(二)盐津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该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发现该批花生米已经销售完毕。现已查明该批次花生米一共进了43斤,销售了43斤,已售完。
(三)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对该批次花生米实行召回处理,由于销售部分花生米均为零星销售,已消费完,故无法召回,同时停止购进该生产企业的花生米。
盐津县市场监管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