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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盐津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盐津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昭通市盐津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决定、部署,结合民政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全县民政行政工作规划、计划和指导性、综合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3.制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工作;负责社区服务工作,建立和发展全县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对城乡社会福利生产进行宏观管理;组织我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4.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及社区建设工作。
5.拟订我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我县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和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6.负责我县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审核,推广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计和管理。
7.负责全县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社团组织及社团违法行为,负责社团行政复议工作。
8.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9.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
10.指导、监督全县民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11.承办盐津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城乡低保核查不断规范。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在社会救助中的核心作用,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核对平台核对受理城乡低保对象5711户12620人,出具报告5638户12570人;受理申请特困救助277户286人,出具报告277户286人;受理临时救助对象5995户10096人,出具报告5664户9520人。完成上级交办信访件和群众反映及诉求问题共计7件;动态清理违规享受低保640人,新增7793人。
低保保障成效明显。全县农村低保对象21344户42970人,保障对象占农业人口比例为13%,月人均补助标准为277.54元。户均保障2.01人,其中:重点保障户(A类,月人均补助375元)4050户8588人,基本保障户(B类,月人均补助280元)6317户12912人,一般保障户(C类,月人均补助200元)10977户21470人;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有10184户21578人,占低保对象的50.22%,农村低保全年支出资金14311.26万元;城市低保对象5249户10229人,低保对象占非农业人口比例16.08%,月人均补助标准为509.18元,全年支出资金6250.07万元。
特困人员供养水平不断提高。推动建立运行规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切实维护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全县有特困供养对象2125户2219人(其中集中供养54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920人占41.46%(其中集中供养卡户125人),城市特困人员42户42人,农村特困人员2083户2177人。全年支出资金2807万元。
临时救助机制不断健全。全面实现临时救助制度,不断细化政策措施,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实现应救尽救,托底救助。县乡临时救助6205人次,全年支出资金501.4万元。
残疾人福利不断拓展。按照《昭通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昭政发〔2016〕21号)精神,县政府出台《盐津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盐政办发〔2016〕95号),积极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2020年,全县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9984人,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70元,针对重度残疾人中的一、二级残疾人,每月分别发放护理补贴80元、70元,全年累计发放资金511.1万元。
流浪乞讨救助不断规范。2020年盐津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共救助45人次,救助资金9.2万元。
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有力。2020年,盐津县纳入困境儿童生活保障725名(其中:社会散居孤儿10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24名,感染艾滋病儿童1名)。2020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保障金1219.57元,累计全年发放资金1061.03万元。
养老服务改革稳步发展。大力提高集中供养率,按照昭通市民政局下达的集中供养率工作目标,统筹民政力量下基层,包村到户动员失能、半失能老人集中入住敬老院,截至目前,我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583人,入住率为64.2%;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今年8月,我县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听取了我局关于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托管工作专题情况汇报,审议并通过《公办敬老院托管民营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公开招标,于2020年11月2日完成招标,现已经托管移交。
2.殡葬改革工作持续推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殡葬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全县10个乡镇99个村(社区)委员会2805余个村民小组,开展殡葬改革政策宣传500余次,发放殡葬改革政策问答宣传画册15000册。二是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全县10个乡镇,共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10个,集中治丧场所17个,指导成立红白理事会100个,建立红白理事会的村占比为100%。三是火化率得到巩固提升。2020年县内殡仪馆火化遗体247具,发放惠民殡葬资金29.02万元,惠及民众156人,节地生态安葬20具。
3.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不断创新
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一是组织开展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示范创建活动推荐参选和申报工作。全县99个村(社区),除今年9月新成立的普洱镇迎兴社区和落雁乡桦稿坪社区外,均制定完善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二是启动了“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行动,乡镇组织实施占比100%;三是开展村(社区)、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工作,全县拟调整优化301个村民小组,比调整前总量减少43个;四是开展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现已制定上报了《盐津县盐井镇花田社区开展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X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村(社区)干部激励保障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为着力解决农村基层干部执行纪律不严、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专项工作组集中研判,治理典型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3个。全县99个村社区以精准扶贫工作为导向,以村级片区为区域,定期召开“三会一课”500余次。严格落实村干部脱贫攻坚专项绩效奖励,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政策,建立完善村干部待遇定期增长机制。
4.专项事务管理平稳发展
一是区划地名管理有序推进,不断加强地名信息更新维护和共享服务。二是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全年完成社会组织年检56家、社会组织登记11家,并有序推进行业协会脱钩工作;三是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办法》(民办发〔2018〕30号),我县确定县级诊疗定点医院为盐津县人民医院,2020年9月26日我局组织全县散居孤儿29人到盐津县人民医院做体检,共用资金2.3万元;孤儿康复救助1名,共用资金0.85万元。四是福彩销售管理逐步规范,2020年全县各项福利彩票共销售1078.53万元;五是截至12月31日,办理结婚登记2918件,同比上年减少12.21%;离婚登记1029件,同比上年减少4.19%;补领结婚登记321件,同比上年建设3.43%;补领离婚登记60件,同比上年提高15.38%,办结率达100%。六是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和慈善捐赠等工作稳步开展。
(三)重点项目、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20〕16号)文件要求:“在全省组织开展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专项整治行动,确保2020年4月底前活人墓全部拆除,年底前完成大墓、豪华墓综合整治,实现‘三沿六区’可视范围见树不见墓的阶段性目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县共摸排出“活人墓”1390冢,已拆除1390冢,完成拆除比例100%;摸排出大墓豪华墓238冢,已整治238冢,整治比例100%。
2.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
按照《昭通市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方案》(昭民发〔2020〕12号)、《昭通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开展民政领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百日提升行动”文件的通知》(昭民发(2020)51号)和《昭通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领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巩固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0年3月、8月、11月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兜准、兜住、兜牢”、“百日提升”、“百日巩固”等专项行动。根据各专项行动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分别制定了县级专项行动方案,由各乡镇分管民政和扶贫的领导牵头,组织县乡民政工作人员、乡镇扶贫工作人员,采取主动服务、靠前工作、“政策找人”等方式,对需要纳入社会救助政策兜底保障的人员情况进行了逐户逐人认真排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全部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同时,严格按照“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根本标准,将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兜底范围,在兜准、兜住、兜牢的基础上还做到“兜好”,有效助力脱贫攻坚。
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各种帮扶措施无法脱贫,需要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有885户1885人(其中:农村低保兜底482户1060人、易迁入集镇安置城市低保108户297人,特困供养兜底272户387人,孤儿保障兜底22户140人)。
3.政府购买服务
根据上级民政部门安排,我局积极对接热心公益事业的爱心人士创立社会工作组织,最终成立了盐津兴元社会工作组织。今年3月村级民政协管员合同到期,按上级向村级购买社会服务的指导精神,不再续签民政协管员合同,自4月起落实了向村委会实行购买服务并及时对所有网格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和廉洁纪律教育。当前县乡民政助理员5人,村级网格员97名。
4.农村敬老院提质改造
盐津县中和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使用资金184万元,豆沙中心敬老院和牛寨敬老院提质改造使用资金83.04万元。
5.社会救助信息化工作
我县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全部通过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及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社银一体化管理系统,真正做到了救助资金及名单“全程不落地”,更好地规避了资金发放过程中的风险。通过视频培训、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与传统宣传模式相结合,广泛开展“一部手机办低保”宣传和培训,今年已成功受理“一部手机办低保”7起,协助指导群众安装使用“办事通”125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昭通市盐津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1、行政单位:盐津县民政局;2、事业单位:盐津县豆沙古镇敬老院、盐津县牛寨敬老院、盐津县雷家岩中心敬老院、盐津县中和中心敬老院、盐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盐津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盐津县九龙山殡仪馆、盐津县民政局低保中心、盐津县民政社会事务中心、盐津县城乡社会福利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昭通市盐津县民政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人70人(敬老院临聘人员7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7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盐津县民政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盐津县民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8,08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67.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增长6,248.98万元,主要原因: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补助人员增加及提高补助标准,同时增发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价格补。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18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盐津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8,26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1.69万元,占总支出的3.65%;项目支出27,235.39万元,占总支出的96.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616.9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补助人员增加、提高补助标准及增发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价格补贴,异地搬迁安置点农村低保转为城市低保6000余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盐津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1.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2.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减少优抚安置及救灾两项支出安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7.4万元,占基本支出94.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盐津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235.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09.14万元,主要原因:新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补助人员、提高补助标准及增发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价格补贴受疫情影响增加抗疫相关支出。具体项目支出: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6,250.07万元;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14,311.26万元;
208210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807.00万元;
2081001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1,061.03万元;
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9.19万元;
2082001临时救助501.4万元;
2081107残疾人两项补贴511.10万元;
2081002高龄补助476.88万元;
2080802伤残抚恤3.01万元;
2082501精减退职1.90万元;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6.02万元(主要用于安置点管委会工作经费);
2290804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6.02万元;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46.13万元(其中:春节慰问支出58.25万元,社会救助工作经费23万元,敬老院运转64.88万元);
2081004惠民殡葬及殡葬运行支出68.44万元;
2296002用于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66.24万元(其中:福彩圆梦孤儿助学12万元;特困群体火化补助2.2万元;救助管理机构补助58万元;农村公益性公墓50万元;敬老院提质改造83.04万元;居家养老建设补助20万元;殡葬设施维修补助30万元;中和中心敬老院建设184万元;养老互助站建设27万元。);
2340205抗疫特别国债补助58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2340299其他抗疫相关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抗疫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盐津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05.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4%。与上年对比增加6,765.32万元,主要原因:1.城乡低保、儿童福利、特困供养等人员增加并提标;2.受疫情影响,临时救助申请人员及金额增加;3.增发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价格补贴、异地搬迁安置点农村低保转为城市低保6000余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12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7%。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950.5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9.45万元,抚恤3.99万元,社会福利1,606.35万元,残疾人事业511.10万元,最低生活保障20,561.33万元,临时救助510.60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807.00万元,其他生活救助1.9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2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8.3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6.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扶贫中安置点管委会工作经费26.02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27.2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盐津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89万元,支出决算为17.06万元,完成预算的122.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91万元,完成预算的184.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预算的60.1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务用车超支,超支原因:公务车辆云C63972,于2008年5月购买,使用年限较长,疫情和脱贫攻坚期间用车量大,于2020年进行了大维修。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76万元,下降4.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9万元,下降3.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7万元,下降6.1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1万元,占75.68%;公务接待费支出4.15万元,占24.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9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4.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各级工作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昭通市盐津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92万元,分析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和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昭通市盐津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6,615.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56.27万元,固定资产3,484.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74.5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3.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3.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72项,账面原值38.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6615.63 | 1556.27 | 3484.78 | 3419.3 | 24.32 | 0 | 41.16 | 0 | 1574.58 | 0 | 0 | |
合计 | 1 | 6615.63 | 1556.27 | 3484.78 | 3419.3 | 24.32 | 0 | 41.16 | 0 | 1574.58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价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应缴财政款余额为0.11万元,未及时交纳财政原因:0.11万元为2020年专户四季度利息,四季度利息0.11万元利息已于2021年1月14日上缴财政。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2.三公经费是指: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的预算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特困供养对象:具备本地户籍的城乡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对象。
7.城市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8.城乡临时救助:对城乡居民的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的救助。
9.孤儿:父母双亡或失踪(法院出具)的年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10.死亡另一方重残、重病、失踪、服刑,父母一方失踪另一方重残、重病、服刑,父母一方重残另一方重病、失踪、服刑,父母一方重病另一方重残、失踪、服刑,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0-18岁儿童。
11.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2.流浪乞讨:对在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监督索引号530623006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