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62300522201000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及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乡科级党委及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实施《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县政府直属企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负责检查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政府部门、县委县政府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和干部的处分;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 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两个责任”抓落实。
2、开展廉政教育抓预防。
3、强化“四风”整治抓作风。
4、开展专项检查抓监督。
5、实践“四种形态”抓惩处。
6、开展专项整治,治理基层“微腐败”。
7、强化巡察,发挥利剑作用。
8、全力开展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9、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831.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1.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X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19.99%,增加金额138.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收支增加115.98万元,增长27.85%;日常公用经费收支增加31.52万元,增长59.67%。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新调入工作人员,二是人均增加公务用车改革补贴达750.00元/月,三是退休人员死亡增加死亡抚恤。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3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78万元,占总支出的74%;项目支出215.10万元,占总支出的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6.78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47.51万元,增长31.43%,主要原因是调资、公务用车改革增加公务人员车改补贴、退休人员死亡抚恤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2.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人均支出10.44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4.38,占基本支出的14%;人均支出1.6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5.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1万元,减少3.89%,减少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为信息宣传报送工作10万元;巡察工作30万元;电子监察系统39.94万元;省纪委办案场所建设经费30万元(追加预算);省级案件查办经费10万元(追加预算);五级联动工作11.52万元;行风政风问责工作30万元;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奖励0.1万元(追加预算);案件查办工作14.26万元;党风廉政考核工作9.28万元;6.25专案工作经费30万元(追加预算);为有力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经费保障。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强化“两个责任”抓落实。
县委充分发挥统领和表率作用,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次,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七个一”标准制定整改措施,有效保障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到位;制定《盐津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把6大项工作细化为18个方面41项具体任务,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与12名县委领导班子成员、10名政府领导班子成员,10个乡镇和县直59个部门负责人签订《盐津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完善《盐津县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办法》等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出台《盐津县开展机关干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制度办法,不断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县纪委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12名党政“一把手”在盐津县十三届纪委二次全会述责述廉,通过现场质询和民主测评,查找出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严、作风不实“怪象”、“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等问题,倒逼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积极督促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被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兴隆乡、县公安局、县煤工局进行整改落实。截至目前,纪委常委班子分别到联系乡镇调研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及相关工作30余次,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先后深入负责部门督促指导责任制工作落实60余次。
2、开展廉政教育抓预防。
盐津县以“基层党建提升年”为契机,支部建设年为抓手,结合“故事党课”“七一”主题党课、“党课之声”“微腐败”专项整治警示教育等载体,聚焦两《准则》、三《条例》,教育党员干部管好小节、守住细节,党员干部“免疫力”不断增强。今年以来,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文件选编》700余册,累计讲党课1953次,覆盖党员10856人次;纪委班子领导、各纪工委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微腐败警示教育宣讲35场次。
3、强化“四风”整治抓作风。
印发关于《盐津县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紧盯“五一”“端午”等关键时间节点,先后成立12个明察暗访组,对工作纪律、办公用房、公车管理、公款吃喝、吃空饷问题等方面进行明察暗访,共计排查车辆200余次、宾馆酒店20家;查出并督促整改办公用房超标单位19个;清理规范“吃空饷”人员116人,追缴资金288万元,处理相关责任人18人。进一步释放了强化“四风”问题整治的强烈信号,有效防止了“四风”问题的反弹回潮。
4、开展专项检查抓监督。
一是强化对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先后对串佛公路盐津段建设中林业局履职不到位导致未批占用林地的2名主要领导进行谈话诫勉问责并在全县通报;对横江河道治理盐津县重点段工程建设中监管不力,造成堤防倾覆60米的3名干部进行问责。二是强化对党建“八大工程”之一的村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先后2次组织对村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程序不规范、公开内容单一、更新不及时等存在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就10个乡镇下发了函询通知。截至目前,共计对6个单位16名干部(其中科级干部11名)进行了问责。对10个乡镇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2次,函询谈话13人次,点名道姓公开通报9起14人。
5、实践“四种形态”抓惩处。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紧盯“三类重点对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把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贯穿于纪律审查的全过程。今年1月至12月,共受理群众诉求4154件,办结4146件,办结率99.8%;共受理信访举报143件,本级受理信访举报31件,上级转交办112件;收到信访、司法、审计等部门问题线索37件,其中:谈话函询4件,初步核实32件,直接了结1件;全县党政纪立案19件26人,党纪立案14件21人,政纪立案5件5人。党政纪处分24人(党纪处分17人,政纪处分8人,双重处分1人),其中轻处分10 人,重处分7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2人。截至目前,4个执纪审查自办案件空白点乡镇已全部消除。
6、开展专项整治,治理基层“微腐败”。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微腐败”专项治理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盐津县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县治理“微腐败”动员会,组织全县10个乡镇相应召开了动员会,坚持“细处”着手,“从严”惩治,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共受理“微腐败”问题线索57个,其中上级交办8件,本级受理10件,部门移交13件,下级受理26件。初步核实44件,谈话函询6件,了结7件(重件6件,直接了结1件),党纪立案8件10人,通报1人,党政纪处理8人,组织调整1人,通报1人,12件正在办理中。
7、强化巡察,发挥利剑作用。
自2016年10月以来,共对10个乡镇14个县直部门开展了三轮巡察,共发现问题201个,提出意见建议179条;发现问题线索19件23人,其中县管干部4件4人,巡察工作的反腐利剑和震慑、遏制作用得到初步显现。
8、全力开展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成立盐津县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盐津县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两轮专项督查。一是县纪委牵头组织9个检查组对2016年脱贫的6个乡镇3830户15600人开展监督检查;二是联系乡镇的委局班子成员带队到10个乡镇开展督查,督促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不力的1个乡镇党政班子进行1周的集中学习。开展两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集中排查联席会议。截至目前,共计排查十八大以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8件,问责1个单位、8名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
9、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继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是制定《机关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学习方式、内容和结果应用等,确保了机关学习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一年来集中开展学习26次,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内容。二是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乡镇纪委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举办乡镇纪委业务培训班,集中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20余人进行了培训;组织7名乡镇纪委书记到县纪委进行了轮岗锻炼;三是组织纪检干部参加省、市纪委业务学习共18人次,不断增强纪检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1.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19.99%,增加金额138.6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新调入工作人员,二是人均增加公务用车改革补贴达750.00元/月,三是退休人员死亡增加死亡抚恤。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9.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其中:行政运行487.06万元; 大案要案查处30万元; 事业运行47.51万元;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85.1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7.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07万元;死亡抚恤16.2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7.94万元,支出决算为51万元,完成预算的65.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55万元,完成预算的52.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45万元,完成预算的87.7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车辆编制,超编车辆移交其他机构使用,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万元;二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年减少22.08万元,下降30.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07万元,下降42.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1万元,下降10.5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车辆编制,超编车辆移交其他机构使用,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万元;二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55万元,占50%;公务接待费支出25.45万元,占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5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5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监督执纪问责及其他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4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涉案人员生活费及省市部门督查考核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49万元,增长57.6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增加公务员车辆改革补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74万元;水费0.05万元;邮电费0.67万元;差旅费17.71万元;办公设备维护0.28万元;公务接待0.32万元;劳务费0.33万元;补助工会经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4万元,公务员车补及公务用车租赁费48.53万元,其他支出4.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313.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67万元,固定资产282.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8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13.66 | 30.67 | 282.99 | 162.27 | 120.72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县财政局《关于盐津县2017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批复》盐财办〔2017〕8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分析,并结合本年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对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经费进行了自评打分,每个项目得分均超过90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及退休人员购房补贴。
(6)“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62300522201111
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docx
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2018091307292518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