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8年2月 日在盐津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盐津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盐津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和国家实施“三去一降”、“减税降费”等叠加因素的影响,财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保脱贫和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核心目标,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税改革,强化财政监管,圆满完成县人民代表大会十六届一次会议审议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 收入执行情况。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6169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比上年决算265033万元减收3337万元,下降1.3%,主要是债务转贷收入减收。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47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比上年决算14025万元增收454万元,增长3.2%。税收收入完成9433万元,同比下降3.1%;非税收入完成5046万元,同比增长17.6%。
债务转贷收入290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57200万元减收28200万元,下降49.3%。其中:新增一般债券91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19900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全县财政总支出26008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7%,比上年决算263385万元减支3297万元,下降1.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78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7%,比上年决算213549万元增支23240万元,增长10.9%。
债务还本支出199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49200万元减支29300万元,下降147.2%。
3. 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4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4326万元、调入资金2083万元、上年结余164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9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0万元,收入总计2616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789万元、上解支出336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9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万元,支出总计260088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608万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收入执行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87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3%,比上年决算9050万元减收3173万元,下降35%,主要是上级下达彩票公益金减少。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5万元,同比减收1400万元,下降65.6%。
2. 支出执行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完成364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6.2%,比上年决算5218万元减支1570万元,下降30%。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9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6.2%,同比减支1477万元,下降42.8%。
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基金预算收入735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131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832万元,收入总计5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970万元、调出资金1678万元,支出总计364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下年专项支出222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县属国有企业经营发展刚起步,收益尚不明显,经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2017年没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684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1%,比上年决算41184万元增收35660万元,增长86.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完成693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0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21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00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989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82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38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655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16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比上年决算39692万元增支31927万元,增长80.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34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9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65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00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183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82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38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655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因全面划转2014年10月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支,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增幅较大。本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6844万元,上年结余25045万元,收入总计101899万元。本年预算支出7161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0270万元。
以上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均为快报数,待财政收支决算办理完毕并报经省、市财政批复后为最终决算数。因此,部分数据将会有一定变化,届时将遵照《预算法》规定再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17年财政工作情况
一年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精准脱贫、生态建设、全域旅游和基层党建”工作重点,积极克服财政增收缓慢、刚性支出增长迅猛、脱贫攻坚任务繁重等压力,认真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及意见,严格预算执行,突出工作重点,努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一)强化措施抓征管,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力应对经济转型、增收乏力等系列矛盾和困难,主动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全力组织收入。开展全县重点税源和重点项目财源调查,摸清家底,精准制定收入计划,客观做好收入预测;围绕目标提前谋划,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强化督促协调,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专项整治,加大税款清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国税部门完成地方财政收入6468万元,地税部门完成3420万元,财政部门完成4591万元。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财政与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密切关注财税新政和扶持政策,争取税收返还收入129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2229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0734万元,置换债券19900万元、新增债券9100万元,为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执行《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认真落实简政放权、降费减税等政策,加大非税收入稽查力度,全年清理清收非税收入1001.4万元。建立征管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组织收入积极性,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全年完成非税收入5046万元,同比增收755万元,增长17.6%。
(二)统筹资金聚效应,精准扶贫有序推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总体部署和开展“三基金、三资本”+N种途径放大使用资金的要求,坚持把资金向精准扶贫聚拢,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脱贫攻坚投入新格局。一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4548万元,投入贫困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生态建设等259个项目。统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7588万元,对全县4334户农村危旧房进行改造;整合1299万元资金投入落雁万亩农业主题示范园基础建设项目;安排11309万元用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600万元用于豆沙石门村等6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村级“四位一体”和美丽乡村项目资金940万元用于牛寨乡牛寨村、豆沙镇黑喜村等14村公益事业建设。拨付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31万元、种植业保险政策性补偿补贴99万元、能繁母猪保险保费政策性补贴30万元保障农林生产。二是撬动金融资本支持脱贫攻坚。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累计撬动金融资本投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56781万元和乌蒙扶贫浦发基金投入整乡推进6170万元;争取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55000万元投入农村道路建设;建立产业风险和村集体经济风险基金,发放贷款1577万元;到户扶贫小额信贷基金发放5659.5万元。三是筹措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为打赢“攻坚战”,积极筹措资金保障脱贫攻坚经费投入,县级安排354万元用于扶贫工作。四是加强社会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东西部对口帮扶支持资金监管,严格资金使用方向,投入牛寨乡万和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和部分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以及花卉苗木、乌骨鸡产业发展项目2140万元。五是推进集体经济强村工程。认真落实“一改三化五统一”强村工程的部署,积极开展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公司财务机构设立和培训财务。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助力脱贫攻坚。
(三)全力以赴保“三保”,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开支,合理配置和调度财政资金,保障人员工资、机构运转和民生支出。一是压缩一般支出保“三保”。严格预算执行,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支出1984万元,同比下降13.6%。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落实各项增资政策,优先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全年工资支出完成81527万元、运转支出21343万元(临聘人员工资、村社干部补贴和义务教育经费等)、基本民生支出43683万元。其中:拨付城乡低保8319万元、企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660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和双拥优抚等抚恤费2214万元、高龄老人和孤儿补助1618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补助1283万元。二是加大社会事业发展投入。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3370万元、营养餐补助3943万元、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2638万元、助学奖励金929万元、改薄和长效机制建设资金10143万元等各类教育资金23220万元;拨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439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704万元、医疗救助及兜底保障经费759万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基本药物制度补助790万元等医疗卫生支出18403万元;拨付科技、文化和体育事业资金537万元。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89万元。三是突出重点助力经济发展。认真落实稳增长措施,优化支出结构。财政“八项支出”完成179526万元,同比增长22%。创新融资模式,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水田新区综合医院、水田新区城市综合服务、全域旅游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落雁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生态旅游等4个项目已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四是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厚植财源。支持工业园区发展、创优财源税源成长环境,厚植财政增长基础。安排债券资金14300万元,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化解过剩产能资金4361万元,用于开家湾和炭沙湾关闭煤矿企业补助。
(四)坚定不移推改革,理财能力日益提升。深化财政改革增强财政工作的内生动力,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推进预算编制改革。贯彻落实《预算法》,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做好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基础工作,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和财政三年中期规划预算编制。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选择有代表性的10家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评审32个项目,初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督、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三是开展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决算报告及报表、“三公”经费预决算、政府采购预决算等,实现公开全覆盖。四是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认真清理和核定公务车辆,严格公务用车报废、处置程序,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顺利完成。改革后全县保留公务用车119辆,行政执法执勤用车44辆,发放公车补贴839万元。五是深化财政三项改革。深入开展改革调研工作,认真总结财政三项改革成效,查找存在困难和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县委、县政府印发《盐津县深化县乡激励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盐津县深入推进群众参与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盐津县深化部门绩效预算改革实施意见》三个指导性文件和《盐津县乡镇激励机制改革“五奖一罚一审”管理办法》配套措施,进一步理顺县乡事权和财权,健全激励机制,完善财务管理,强化民主监督,推进“盐津模式”再上新台阶。
(五)强化监督提绩效,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强化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管,财政资金绩效进一步提升。一是严格资金计划拨付。坚持财政预算资金计划拨付管理的规定,结合资金调度和项目推进,严格按照轻重缓急,统筹调度、及时拨付资金。二是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全面落实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强化内部控制,建立各类风险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机制。三是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和业务指导包帮机制,对县直部门、乡镇和企业进行财务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对存量资金进行清理,收回存量资金3956万元,统筹用于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2851万元。四是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理顺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开展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工作,核发盐津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证。清理全县国有资产,进一步摸清家底,盘活资产,支持国有企业转型发展。五是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坚持采管分离,强化采购信息管理,完成政府采购5684万元,节约采购资金214万元,节约率为3.6%。
2017年财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乡镇、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借此机会,谨向关心和支持我县财政工作的各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我县是典型依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维持运转的“吃饭型”财政,当前正处于经济转型调结构的发展期,传统财源逐步衰退,新兴财源尚未形成优势,上级增资政策相继出台,财政压力与日俱增,收支平衡矛盾日益凸显:一是收入来源单一,加之国家实施“减税降费”的宏观政策,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二是工资调整及民生配套等支出增长迅猛,新增财力难以满足刚性支出需求。三是脱贫攻坚投入大,主要依靠融资和上级投入,县级财政承受能力有限。四是财政理财水平与经济形势的发展还不相适应,财政管理水平还需提高。对此,我们将总结经验,认真研究,通过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和强化管理,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和财政预算收支安排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屇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建设美好盐津”的总体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努力培植财源抓收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深化财税改革,防范债务风险,强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上述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综合分析影响全县财政收支主要因素,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拟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全县财政总收入安排314704万元,比2017年快报数增收53008万元,增长20.3%,主要是置换债券增收,因2018年是最后一次对2014年锁定存量债券进行置换,对符合债券置换条件的存量债务全额申报置换。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06万元,增长6.4%;债务转贷收入48000万元,增长65.5%。
2.支出预算。全县财政总支出安排314704万元,比2017年快报数增支54616万元,增长2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338万元,增长11.2%。债务还本支出48000万元,增长141.2%。
3.预算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212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8000万元,调入资金752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万元,上年结余1608万元,收入总计3147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33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8000万元,上解支出3366万元,支出总计314704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333万元,比2017年快报数增长41.8%,其中: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04万元,转移性收入11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33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79万元,调出资金4954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包括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国有股份红利收入等。依据各国有企业经营利润预测,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275万元,属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缴利润收入。支出预计275万元,用于补充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成本支出275万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8775万元,比2017年快报数下降10.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61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0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1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005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901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73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32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913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3902万元,比2017年快报数下降10.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89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7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2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005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901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73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32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913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4873万元,上年结余3027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5143万元。
四、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围绕上述财政预算收支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培植财源为主抓手,着力提高收入质量。立足县域经济转型发展和产业调整,坚持收入组织与税源培植两手抓。一是支持产业发展。积极推进财政资金引导信贷资金、社会资本投放优势项目的投融资模式,支持 “5+N”农林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完善以奖励补助、贷款贴息、股权投入和融资引导等为主的投入机制,加大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投入,努力把优势农业转化为优势财源。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落实“营改增”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促进招商引资企业早日投产见效。支持国有企业兴办实体经济,实现“实体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支持基础设施、交通路网、全域旅游等重点项目建设,形成新的财源,带动财税增收。三是强化收入征管。坚持依法治税,构建综合治税新格局,挖潜堵漏,做到应收尽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认真落实非税收入征管体制改革,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四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认真分析研究财政政策,主动向省市汇报反映情况,争取省、市给予更大的理解与支持,增加对我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和债券置换资金,缓解财政困难。
(二)以保障脱贫为主目标,着力优化支出结构。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扶贫、农业、教育、社保、医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方面刚性支出,兜牢兜实民生底线。一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围绕“十个全覆盖”,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水、电、路、房、医、学、保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以“三变”促“四有”增“四效”的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盘活资产资源资金,做优做特“5+N”产业。二是保障基本支出。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支出,兑现上级出台的工资调整政策。保证机构基本运转、维稳及公共安全支出需求,集中财力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确保各项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三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支持教育、卫生、文化等发展的政策措施,将资金重点投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验收成果,保障教育资金投入。持续加大公共医疗卫生和体育文化服务设施投入,促进全民健康、丰富文体生活。确保社会保障投入,落实好各项社会补助政策。
(三)以推动改革为主旋律,着力深化“三项”改革。坚持“分配更科学、支出更高效、管理更严格、监督更有力、服务更规范”的原则,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益。一是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加快国库集中支付电子管理改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支付率;稳步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工作,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监管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二是做好三年中期财政规划。继续深入研究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相关要求,科学研判宏观政策影响,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科学合理地测算我县未来三年财政资金需求,确保财政中长期收支平衡和可持续发展。三是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排查财政资金运行环节的风险点,加强与“金财工程”网络衔接,强化对资金运行、管理、授权的各个环节的控制,切实提高财政管理透明度,提升财政工作效率。四是积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认真落实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加强预算执行、调整与决算、监督检查等管理。加强国有企业监督,切实提高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水平。五是深入推进财政三项改革。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人民代表大会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的原则,深化乡镇激励机制、群众参与预算和部门绩效预算改革。
(四)以提高绩效为主方向,着力强化资金监管。严格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管好财政“蛋糕”。一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项目资金跟踪问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报告、反馈整改、绩效公开、绩效问责等制度,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结转资金的清理,规范财政专户和部门资金账户管理,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加强部门和乡镇会计基础工作检查,重点对脱贫攻坚资金全程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坚持以存在问题为导向,认真开展督促整改工作,促进财政管理规范,管好用好每一分钱。四是加强财政队伍建设提高理财能力。坚持以能力建设为目标,加强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努力提高财政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素质建设,全面提升“科学理财、依法理财、廉洁理财” 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2018年财税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和信心同在。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县政协的监督指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生态美、百姓富、产业兴、社会稳”美好盐津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全县已注册登记有8家国有企业(平台公司),包括:盐津亿润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盐津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盐津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盐津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盐津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盐津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盐津县天池落雁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盐津县五尺道文化演艺有限公司。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财政总收入】财政总收入包括财政部门、国税部门、地税部门组织的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等,是财政大收入的概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反映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债务还本支出】归还债务本金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地方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还本支出、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还本支出、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返还性收入】反映下级政府收到上级政府的返还性收入,我县主要是增值税返还和所得税返还。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反映实行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后,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返还的增值税“五五享”税收返还。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均衡性转移支付】是当同一级政府存在少量或没有财政赤字的情况下,上级政府把从富裕地区集中的一部分收入转移到贫困地区的补助。其要主目的是消除各地方政府间存在的税收能力与其基本需求开支的横向不均衡,力求保证各地区间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的基本一致性。
【体制补助收入】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体制补助收入。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反映政府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中央政法转移支付收入、公安边防派出所等基层执法单位公安业务经费补助收入等。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收入。包括:城乡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补助收入,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奖补收入,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等补助收入和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收入等。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结算补助收入】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结算补助收入。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
【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收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收入等。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收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收入、城乡医疗救助补助收入、疾病应急救助补助收入等。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
【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债务转贷收入】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转贷的债务收入。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转贷收入、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收入、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转贷收入。
【一般债券】也称普通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
【新增债券】是由省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部下达的本地区新增债务限额内测算,报经省政府批准后,按照财政管理级次下达的一般债务限额。
【置换债券】是指以政府的名义发债,将募集到的资金用来偿还即将到期的存量债务。
【存量债务】是以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口径为基础,以2014年12月31日为认定存量债务的时间节点,将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认定为政府债务,并报经国务院批准锁定为存量债务,允许发行政府债券置换。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简称,即原来征收营业税的纳税对象,改为征收增值税。2012年1月1日起,国家在上海开始启动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试点,2013年又在全国范围内将试点全面铺开。2016年4月,国务院公布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从5月1日起,全国全面实施“营改增”,将建筑安装、金融保险、房地产等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所有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中央分享50%,地方分享50%。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村级“四位一体”建设】2016年,为进一步总结全省“十二五”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实践经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增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建设“布局科学合理、服务功能完善、人居环境优美、村强民富和谐”的美丽宜居乡村,丰富农村综合改革内涵,完善改革内容,放大改革效应,省财政厅决定开展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主的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内容主要包括“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四个方面的内容。
【美丽乡村】是指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时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具体要求。
【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县】是指农牧业资源丰富,耕地(草场)达到一定规模以上,为加强其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经认定纳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扶持范围的县。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县】为探索和积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实践经验,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的要求,全省重点围绕市场主体培育、土地市场建设、集体“三资”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建管、信息和金融服务等方面开展改革试点确定的示范县。
【扶持村集体经济示范县】2016年,财政部将云南省纳入全国13个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省份之一。经县级申报、市级初审、省级审定,云南省在全省范围内择优选取了3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要求各地要积极创新机制,探索不同发展模式。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坚持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坚持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重点探索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扶持和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到2020年,使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显著增强,集体积累逐年增加,形成较强的经济发展后劲,建立充满活力的集体经济自我发展机制,不断满足农村基层建设、服务、管理的支出需要。
【五奖一罚一审】新一轮县乡激励机制,对乡镇收支实行“五奖一罚一审”管理,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加强征管、自我约束、自求平衡的积极性。五奖:培植财源奖、财税目标奖、争取资金奖、收入进位奖、化解超支奖。一罚:新增财政缺口扣罚制。一审:经济责任审计。
20180115--附件1:政府预算公开表样(盐津县).pdf
20180115--附件1:政府预算公开表样(公开).pdf
20180115--附件1:政府预算公开表样(盐津县)2018021203054532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