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 盐津县人民政府
  • 734298571/2021-00594
  • 2017-09-21 19:57

监督索引号53062303000201000

普洱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普洱镇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镇政府以公共服务为主,综合提供公共安全、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以及农林水事务等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四城同创项目计划投入1600万元,项目已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箭坝“四位一体”建设项目计划投入500万元,除河道治理还没有完工,其余项目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桐梓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投入55万元,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箭坝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投入30万元,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共产党机关

2.政府机关

3.人大机关

4.财政所

5.农综站

6.林业站

7.水管站

8.文化站

9.计生办

10.社保所

11.城建所

12.3个居民委员会及12个村民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镇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提前退休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9)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镇2017年度收入合计4769.31万元,其中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69.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镇2017年度支出合计476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58万元,占总支出的27.61%,项目支出3452.73万元,占总支出的72.39%;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891.89万元,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及正常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镇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6.5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99%;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52.7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4.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

2.公共安全(类)支出13.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7.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

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2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

6.城乡社区(类)支出232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8%。

7.农林水(类)支出1305.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3万元,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完成预算的89.31%.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预算的96.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预算的86.7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控制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84万元,下降1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1万元,下降5.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4万元,下降19.8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普洱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使得“三公”经费各单项支出均明显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万元,占27.06%;公务接待费支出25.6万元,占72.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或下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镇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日常公务接待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普洱镇资产总额6044.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38.45万元,固定资产806.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044.92

5238.45

806.45

639.13

50.39


116.93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业务软件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饮用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盐津县普洱镇2017

“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昭通市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经盐津县财政局汇总,县人民政府审定,盐津县普洱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2017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如下:

  2017年盐津县普洱镇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35.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41.95万元下降6.84万元,下降16.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接待费为25.6万元,较上年31.94万元减少6.34万元,下降19.85%,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60批次,2415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5万元,较上年10.01万元减少0.51万元,下降5.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较上年10.01万元减少0.51万元,下降5.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县委十项规定和县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单位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我单位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附件:1. 盐津县普洱镇2017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2. 盐津县普洱镇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1

盐津县普洱镇2017“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决算数

2017年决算数

2017年决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额

增、减幅度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0

2、公务接待费

31.94

25.6

-6.34

-19.85%

3、公务用车费

10.01

9.5

-0.51

-5.09%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0

0

0

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01

9.5

-0.51

-5.09%

附件2

盐津县普洱镇“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三、2017年使用县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预算部门均纳入统计范围。盐津县县级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在其部门门户网站上与部门决算一同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部门直接联系。

监督索引号53062303000201111

昭通市盐津县普洱镇.XLS2018091905584625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