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7日至2月24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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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盐津县盐井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 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高桥办事处古坟(盐津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 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8872.15m2,配置4×25t/d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生产线,日处理生活垃圾100t,新建一栋垃圾处理厂房2448.23m2,迁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148.5m2(本项目依托原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但由于本项目占地涉及原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位置用地,因此本次建设将原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及浓缩液池迁建至现有位置西侧约50m处,渗滤液处理站设备沿用原有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垃圾收集和清运由环卫部门进行,不包含在本项目范围内。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①施工物料有序堆放并遮盖,临时表土堆放应采取围挡覆盖措施并及时回填,防止大量扬尘产生,将施工扬(粉)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到了最低;②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选择运输线路和运输时段;运输应采取封闭运输方式,驶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在项目主入口处建设车轮清扫场地,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清扫干净,严禁带泥土上路,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易撒落物质全部实行密闭运输,以有效抑制粉尘和二次扬尘污染;③施工场地晴天每天定时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产生,在天晴风大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④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⑤指派专人负责施工场地和车辆的清洁打扫,保证施工场地和道路的清洁。 (二)废水:①合理制订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期,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并尽量缩短施工期限。②加强施工管理,采取节水施工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废水产生量。③针对施工期废水,采取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沙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保证施工期废水不外排。④根据工程规模及拟定的施工计划,工地不设食堂,施工人员不在工地食宿,施工期生活废水仅存在洗手、洗脸等清洁用水,产生量很少,可就地洒水降尘后自然蒸发。⑤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包括原材料管理和施工人员的管理等,防止施工过程中施工原料流失污染水体。⑥加强施工废渣的管理,砂浆和石灰浆废液宜集中处理,干化后与固体废物一起进行处置;防止废渣进入附近排水沟渠。⑦保证施工现场道路通畅,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降雨期间,不进行挖填方作业,暴雨期间禁止施工。⑧水泥、沙子、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建简易挡雨棚、挡土墙,及时清扫场内运输线上抛洒的上述粉料,以免降雨时随地表水径流进入水体,从而造成对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①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②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③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源强。④高噪声设备不集中布置,并严禁同时运行。 (四)固废: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废气土石方应及时清运,并按照市政部门批准的地点倾倒堆放。②施工废弃建材分类回收,集中收集,及时清运。按照建设部令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6)加强管理,严谨建筑垃圾四处乱堆乱倒污染环境、影响景观;通过分捡,采取分类回收、分类处置措施,对具有回收价值的废钢筋、废木材、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废弃、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委托渣土清运单位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进行妥善处置。避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处置。③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少,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旁边的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方应在每个施工区设置垃圾桶,严禁施工期生活垃圾乱扔乱弃,以避免生活垃圾对土壤、水体、景观及环境卫生造成影响。 (五)生态保护措施:①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占地范围进行施工建设,严禁超界限占用土地和破坏周边植被,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扩大项目建设对厂址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②尽量避免临时占地,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撤出占用场地,恢复原状。③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约束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影响区以外的林地,避免施工人员随意砍伐林木、随意破坏植物植被等破坏生态的行为发生。④重点加强项目区周边植物的保护;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与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联系,采取相应的森林火灾预防措施,做到安全用火,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⑤建设单位应自觉提高环境保护意识,采取标志牌、法律宣传等措施对本单位及施工单位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严禁猎杀驱赶野生动物和鸟类。⑥严禁随意扩大施工影响范围,尽量保护动物的栖息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行为对评价区内野生动物的影响,⑦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场地,按照“宜树则树、宜草则草”的原则,采用当地树种、草种尽快绿化恢复。具体可采用人工栽植幼苗的方式,遵循夹杂混合种植、密度适宜、杜绝纯林的原则。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①热解废气:项目共设4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半干式碱反应塔+活性炭吸附”设施对产生的废气进行净化,4套设施设置1个根20m排气筒。②无组织臭气:在进料间进出口处设置空气幕和卷帘门,整个进料间封闭设计;垃圾池呈负压状态,负压收集臭气送入热解气化炉燃烧处理;在垃圾卸料车间设置化学除臭装置2套,正常运行时通过定期向卸料车间、垃圾坑内喷洒除臭剂、抑菌剂等药剂,配合垃圾坑内的负压吸风设计,达到对项目重点臭源的有效控制。 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SO2、NOx、PM10、Pb、Hg、As、Cd、HCL、NH3、H2S及二噁英敏感点及网格点贡献值和预测值浓度均可达标,大气评价范围内不会因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出现环境空气质量超标。非正常状况下,热解气化炉排放的SO2、NOx、Pb、Hg、Cd、As、HCL及二噁英在敏感点、网格点的贡献值、预测值浓度均可达标。但热解气化炉排放的PM10贡献值在网格点区域最大值出现超标,占标率为151.64%。为了避免非正常状况的发生,应对热解炉烟气处理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保证其正常工作状态,如一旦发生,不能在30min内排除故障时应停止生产进行检修,防止非正常工况下超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根据进一步预测结果,本项目排放的各污染物浓度在厂界外短期贡献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附录D,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零,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200m范围内目前无居民区等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二)废水:1、地表水:①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容积不小于0.5m3)、化粪池(容积不小于20m3)处理后周边农户定期清运做农肥,污水不外排。②渗滤液:项目垃圾渗滤液及卸料平台清洗废水产生量为5.5m3/d,填埋场处理站设计规模为50m3/d,实际处理规模为40m3/d,尚有余量处理本项目垃圾渗滤液及卸料平台清洗废,依托填埋场已建的渗滤液调节池和处理站处理本项目圾渗滤液及卸料平台清洗废水是可行的,处理后的废水每天约6m3回用于项目炉渣冷却,本项目产生的圾渗滤液及卸料平台清洗废水量能完全回用于本项目,不新增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尾水出口的排污量,项目运行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2、地下水:①源头控制措施:为了防止工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结合建设项目建筑物的特点,建设时选择了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并对产生的废、污水进行了合理的治理和回用,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②分区防治措施:项目正常工况下,厂区内的危废暂存间、飞灰暂存间、冷却水池、垃圾贮存池、渗滤液收集池、热解车间、消防水池等采取有效防渗措施,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三)项目分区分级防渗分区表:
③地下水污染监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建立建设项目污水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沿地下水流向,在厂区下游设1个监测井,项目所在地盐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建设5个地下水监测井,其5#地下水监测井位于项目区地下水流向的下游区域,本项目不单独设置新的监测井,地下水监测井与填埋场5#监测井共用,监测频率为1次/年。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项目可能影响地下水的单元均采取了有效的防腐、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治污水、渗滤液下渗,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措施可行。 (三)噪声:①选购低噪声的先进设备,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②营运期设备通过安装消声装置、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并设置专门的设备房,做好门窗和墙体的隔声措施,隔声量不小于15-20dB(A)。③加强器械的维护,定期检修,发现出现不正常运转的器械应及时更换零件保证正常运转。④进出项目区的车辆尽可能安排在白天,减少夜间运输。⑤加强管理,严格限制进出项目区运输车辆的车速。项目厂界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标准。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计、施工,严格按照本环评等五章提出的设计及管理措施:做好防雨、防渗,防止二次污染等管理工作。项目实施须确保三防措施同步到位,危废委托处置协议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必备条件之一,同时制定严格可行的生产运营环保管理制度并指派专人加强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以实现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五)土壤:8.2.6.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①源头控制:建立完善的雨、污分流,加强重点区域的防渗处理,防止渗滤液渗漏而污染地下水,一方面要防止土壤被污染,另一方面本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半干式碱反应塔+活性炭吸附”的污染物去除工艺,减少污染物大气沉降进入土壤环境的量。②过程控制:本项目占地范围内应加强绿化措施,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对占地范围内可能受到土壤污染的区域进行防渗处理,以防止土壤环境污染。具体防渗要求可参照地下水章节。③跟踪监测:为了掌握拟建项目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土壤中污染物的动态变化,评价要求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系统,包括科学、合理地设置土壤监测点位,建立完善的跟踪监测制度,配备必要的取样设备,以便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中的跟踪监测频次要求,每5年监测一次。监测结果应由安全环保部门负责,按项目有关规定及时建立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如发现异常或发生事故,需加密监测频次,确定影响源位置,分析影响结果,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六)生态:项目排放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半干式碱反应塔+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大气污染物对周围作物影响不大,项目投入运营后,通过在场区绿化采用多种类、多品种的植物相结合,树、花、草立体种植,充分利用空间和增强场区绿化系统的异质性,尽量利用空地种植草皮和长青植被,改善场内生态环境。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