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保障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今年全县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和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分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落实要求
(一)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各乡镇要紧密结合脱贫攻坚,统筹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大力推广加固改造方式。C级危房原则上采用加固改造方式。D级危房通过加固改造可以达到脱贫出列“住房遮风避雨,保证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的,应当采用加固改造方式;经认定,通过加固改造达不到脱贫出列要求或加固成本较高的,应当拆除重建。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有住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兜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7月15日前竣工,非4类重点对象和5月20日后新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8月30日前竣工。
(二)严控建房面积和标准。要严格落实好拆除重建房屋建筑面积要求,即4类重点对象和非4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严格落实2019年拆除重建房屋围护结构杜绝12墙。兜底帮建的特困户,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对于面积超过上述规定要求的,由乡镇自行消化妥善解决,不得列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任务范畴。同时落实好重建户“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等基本建设要求,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组织做好主要建筑材料准备工作;要统筹做好交通运输保障,确保及时推动项目建设。
(三)注重保护传统建筑。坚持以修缮加固为主,倡导“修旧如旧”的改造方式。改造(新建)后的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历史文化和民族特色,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切忌大挖大填,要依山就势,错落有致,避免有新房无新村,全面消除农村危房。
三、严格政策,确保廉洁
(一)严格工作程序。各乡镇要准确把握有关政策,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做到危房认定标准公开、改造标准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要严格执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公示、公告制度和“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的基本工作程序。切实将任务指标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为农户建最基本的安全稳固住房,充分体现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扶持帮困优惠政策。
(二)加大督查检查。各乡镇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严防重复享受农危改补助、套取补助资金、向不符合要求对象发放补助、以给农危改指标名义收取费用或索取好处费等问题发生。要按照基本的质量安全标准,实施巡查、检查,并全覆盖到所有危房改造户。要加大对农村建房用建材的检查和监管力度,对钢材、水泥等主要建材进行抽查,并组织好供应,避免“地条钢”等不合格建材流向农村。
(三)加强档案管理。要做到精准核实农村危房改造C、D级危房存量,按照“一户一方案”的工作要求,逐户编制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做到一户一档,核实一户、建档一户,认定一户、录入一户,改造一户、核销一户。同步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两套台账,对于未录入危房信息系统,不得安排指标和补助资金。
(四)严格验收程序。村级初验、乡镇逐户初验后,完善一户一档及相关资料,对达到验收标准的,向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和花名册,县级组织住建、财政、扶贫、发改、民政部门和平皓公司对房屋进行验收,并出具安全报告。
附件1:盐津县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