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人民政府关于白水江盐津段、关河盐津段、横江盐津段、二夹河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示

  • 盐津县水务局
  • 2020-01-05 00:00

为加强全县河湖水域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保障河道行洪及防洪安全,保护河湖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湖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工作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19〔51〕号)文件要求,盐津县组织完成了白水江盐津段、关河盐津段、横江盐津段、二夹河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划定成果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意见。

公示期限: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0日

联系电话:0870-6636007

电子邮箱:yjhzbgs@126.com

地址:昭通市盐津县黄桷槽新区津民路101号(邮编657500)


盐津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