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大队矿业有限公司盐津县大队煤矿改造升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矿区位于盐津县城230°方位,距盐津县城直线距离约5km,地处盐津县盐井镇花苞村境内。根据云南省煤矿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煤矿整治“两清单”公示情况,盐津大队矿业有限公司盐津县大队煤矿在昭通市公示的煤矿整治“两个清单”中,属单独保留煤矿,规划产能30万t/a,矿区范围由10个拐点圈定,面积为3.7876km2。开采深度为+1500m~+600m。设计可采资源储量578.9万t。为顺利推进矿井改造升级工作,盐津大队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云南莱恩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对“盐津大队矿业有限公司盐津县大队煤矿改造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云南莱恩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开展环境影响报告编写工作,目前已完成《盐津大队矿业有限公司盐津县大队煤矿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盐津大队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花苞村盐津大队矿业有限公司。
电话:18786471965
2.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云南莱恩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席子营霖岚广场地块—A栋16层1605号;
电话:0871-63312260;
3.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范围:
项目征求居民(个人)公众意见主要集中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辖区内部各居民,包括矿区周边村庄;征求社会团体公众意见主要集中在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辖区内各社会团体。
4.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
《盐津大队矿业有限公司盐津县大队煤矿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文本放置于大队煤矿矿部办公室,地址: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花苞村盐津大队矿业有限公司。
5.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电子邮件:2243599344@qq.com
移动电话:18786471965
信函邮寄地址: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花苞村盐津大队矿业有限公司。
面谈地址: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花苞村盐津大队矿业有限公司。
6.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0年10月9日起,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附件:《盐津大队矿业有限公司盐津县大队煤矿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查看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mtI5vKPDFllLaVsy9iGTQ 提取码:ei68
盐津大队矿业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