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全力创建卫生、文明、美丽县城,改善盐井镇墨石沟一带居民的良好人居环境,全力保障消防、应急通道安全有序,经报请盐津县人民政府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盐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和盐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将对盐井镇墨石沟道路两侧所有停车泊位取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请墨石沟一带停放的车辆自行寻找停车场将车辆安全停放;
2.严禁一切车辆在上述路段占领有效路面临时停放或长时间停放;
3.违者公安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停车辆拍照、拖移并予以处罚。
盐津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