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人民政府文件
盐政发〔2019〕14号
盐津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绍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盐津县委《关于李绍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盐委〔2019〕38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19年3月15日会议研究决定:
李绍勇 任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局长;
左 明 任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张 勇 任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副局长;
张健华 任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副局长;
陈珉民 任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副局长;
张金炜 任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盐津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