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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人民政府文件
盐政发〔2019〕3号
盐津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恒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盐津县委《关于王恒同志任免职的通知》(盐委〔2018〕63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19年1月3日会议研究决定:
王 恒 任盐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盐津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盐津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日
主办单位:盐津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0-6631608 E-mail:yjx@gax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