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梁远继同志任职的通知

  • 盐津县人民政府
  • 734298571/2021-00337
  • 2019-05-10 00:00

盐津县人民政府文件

盐政发〔2019〕22


盐津县人民政府

关于梁远继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盐津县委《关于梁远继同志任职的通知》(盐委〔2019〕46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19年5月8日会议研究决定:

梁远继 任盐津县司法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盐津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