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3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盐津县人民政府
  • 734298571/2021-00320
  • 2020-03-09 17:21

关于20203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我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39日至313(5个工作日)

电话:0870-3035578 传真:0870-6632362

通讯地址:盐津县黄葛槽新区政通路28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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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万吨石英砂精深加工产品项目

盐津县中和镇艾田村高坎子社

盐津永中新材料有限公司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1.2亩(7467m2),建设原料堆场、成品仓库、生产车间,配套建设质检化验室、锅炉房、污泥堆场、汽车衡、办公生活区、给排水设施、环保工程(锅炉废气处理设施、酸性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等)等。建设规模:年生产超白玻璃精砂23万吨项目总投资1200万,其中环保投资151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2.58%。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声环境:项目施工中的噪声来源施工机械、车辆燃油机械、车辆噪声。施工方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用合理的施工方式、选用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等。

2、水环境:本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①施工废水;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分别采取以下措施: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建筑材料的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②施工人员废水清洗废水经施工场地内的收集器皿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不外排

3、气环境:项目施工中的废气来源于:土建施工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防治措施洒水降尘机械车辆管理者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通过自然扩散、稀释后排放

4、固体废物:施工中的固体废物来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石方采取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利用的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部分就地回填或运往指定地点妥善处在施工中合理利用废土石,全部用作回填

运营期:

1、环境运营期噪声来源主要为生产作业车间设备噪声。采取措施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设隔声间、安装隔声罩、消声器、做隔振处理,强化生产管理

2、水环境:运营期产生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化学洗选提纯废水、锅炉废水污泥废水厂区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采取措施:洗砂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回用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酸雾净化处理废水排入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化验室废水通过管道引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污泥过滤出的水返回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厂区地面冲洗废水通过排水沟及管道引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回用水池内办公生活污水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先处理)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由周边农户清掏用于耕地农作物施肥,不外排

3、环境: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原料堆场粉尘、原矿仓 粉尘、无组织排放酸性废气、油烟、锅炉废气采取措施:①原料堆场进行封闭和洒水降尘②本项目在配酸罐、酸液循环罐、酸洗反应釜上部设置呼吸孔,呼吸孔上方连接废气管,将废气收集吸收处理后统一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采用两级喷淋处理装置吸收,根据pH值的不同,喷淋水中适当加入碱性药剂,以中和生产过程产生的酸性气体③油烟废气经油烟机净化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放④项目锅炉废气经过自带水膜除尘器(除尘效率60%)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系统污泥酸雾吸收装置沉淀物锅炉炉渣生活垃圾采取措施: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作为硅微粉定期出售酸雾吸收装置沉淀物定期出售给周边制水泥砖厂作为制砖建筑材料锅炉炉渣外售于有机肥料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集镇生活垃圾收集点

5、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弃树脂进行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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