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3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9日至3月1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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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盐津县黄葛槽新区政通路28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23万吨石英砂精深加工产品项目 | 盐津县中和镇艾田村高坎子社 | 盐津永中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1.2亩(7467m2),建设原料堆场、成品仓库、生产车间,配套建设质检化验室、锅炉房、污泥堆场、汽车衡、办公生活区、给排水设施、环保工程(锅炉废气处理设施、酸性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等)等。建设规模:年生产超白玻璃精砂23万吨。项目总投资1200万,其中环保投资151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2.58%。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声环境:项目施工中的噪声来源:施工机械、车辆;燃油机械、车辆噪声。施工方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用合理的施工方式、选用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等。 2、水环境:本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①施工废水;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分别采取以下措施:①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建筑材料的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②施工人员废水清洗废水经施工场地内的收集器皿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不外排。 3、气环境:项目施工中的废气来源于:①土建施工产生的扬尘;②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防治措施:①洒水降尘;②机械车辆管理者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通过自然扩散、稀释后排放。 4、固体废物:施工中的固体废物来源于:①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②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③弃土石方。采取措施:①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②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利用的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部分就地回填或运往指定地点妥善处置;③在施工中合理利用废土石,全部用作回填。 运营期: 1、声环境:运营期噪声来源主要为生产作业车间设备噪声。采取措施: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设隔声间、安装隔声罩、消声器、做隔振处理,强化生产管理。 2、水环境:运营期产生废水为①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化学洗选提纯废水、锅炉废水、污泥废水、厂区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采取措施:洗砂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回用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酸雾净化处理废水排入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化验室废水通过管道引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污泥过滤出的水返回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厂区地面冲洗废水通过排水沟及管道引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回用水池内;办公生活污水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先处理)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由周边农户清掏用于耕地农作物施肥,不外排。 3、气环境: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原料堆场粉尘、原矿仓 粉尘、无组织排放酸性废气、油烟、锅炉废气。采取措施:①原料堆场进行封闭和洒水降尘;②本项目在配酸罐、酸液循环罐、酸洗反应釜上部设置呼吸孔,呼吸孔上方连接废气管,将废气收集吸收处理后统一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采用两级喷淋处理装置吸收,根据pH值的不同,喷淋水中适当加入碱性药剂,以中和生产过程产生的酸性气体;③油烟废气经油烟机净化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放;④项目锅炉废气经过自带水膜除尘器(除尘效率60%)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①污水处理系统污泥;②酸雾吸收装置沉淀物;③锅炉炉渣;生活垃圾。采取措施: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作为硅微粉定期出售;酸雾吸收装置沉淀物定期出售给周边制水泥砖厂作为制砖建筑材料;锅炉炉渣外售于有机肥料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集镇生活垃圾收集点。 5、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弃树脂进行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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