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监督执行国家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2.负责全县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 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3。承担落实县政府污染减排目标责任。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4.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 责任。按上级政府和部门的有关规定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实施监督;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和推广清洁生产。6.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和生态乡镇建设。7.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安全监督。8.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全县环境质 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 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发布我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9.组织开展全县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活动;负责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环境保护行政稽查。10.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相关制度,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1.承办盐津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督查整改工作
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完成需要在2019年底前的5个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和4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案件整改验收工作。强势推进水源地保护、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自然保护区“绿盾”行动、长江入河排污口综合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抓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抓好生态创建工作。2019年,完成1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和10个市级生态文明村(社区)创建工作。
(2)强化环境执法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抓好辖区内污染源日常监管。按照砂石行业和制砖行业环境污染集中整治工作方案,2019年完成我县8家红砖厂和13家采石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主动与公安、司法、检察等部门联动,对涉嫌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强有力的惩处手段推进环境质量稳步改善。认真做好“12369”环保举报受理工作,严肃查处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3)严格环境准入。坚持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为有效抓手,紧扣改善环境质量的主线,坚守防范环境风险的底线,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全面推动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将行政审批在网站上公告公示,进一步拓宽广大群众的知情、参与的渠道。
(4)全面加强环境污染防治。一是深入实施“蓝天工程”。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严控新建燃煤锅炉;取缔十小企业及散乱污小作坊;机动车尾气检测率达到90%以上;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任务;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控制扬尘污染,加强建筑工地和道路管线施工管理,堆场实施覆盖,渣土等散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基本实现尘土不飞扬。二是稳步推进“碧水工程”。关河和横江断面水质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加大新老县城污水厂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河长制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县水环境治理工作。三是全面开展“净土工程”。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并动态更新;2019年完成普洱镇整镇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矿山生态环境监管与修复。四是继续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完善普查名录库建设,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核算上报工作。
(5)强化环境监测技术支撑。切实做好地表水、饮用水、城市空气、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污水处理厂污染源等监测。加强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应用,确保监测数据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为环境管理提供服务。
(6)认真做好“盐津县国家生态功能区考核”推进工作。按照国家生态功能区考核的要求,认真组织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不断提升盐津县区域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其他人员5人,主要是临时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864.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5.43万元,占总收入的97.7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5万元,占总收入的2.25%。与上年对比增加64.6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投入力度加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盐津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6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43万元,占总支出的49.88%;项目支出433.5万元,占总支出的50.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64.6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投入力度加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1.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05%。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5.1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投入项目经费增加。1.监测与监察工作经费21.00万元;2.委托监测经费42.50万元;3.自动空气监测站能力建设70.00万元;4.盐津县普洱镇整镇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100.00万元;5.“两村一镇”两污治理科技示范工程20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5.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62%。与上年对比增加23.1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投入力度加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2019年扶贫工作驻村队员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部门人员财政配套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退休职工退休费用支出和遗属人员补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9.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主要用于部门人员财政配套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589.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9%。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工资福利发放、办公费用以及项目建设经费等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4.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主要用于部门人员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26万元,支出决算为15.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任务重,同时单位监测监察工作确实需要车辆保障。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45万元,下降2.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5万元,下降4.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9万元,占53%;公务接待费支出7.17万元,占47%。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监测监察工作、上级检查工作以及扶贫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环保方面的检查、督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5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未足额下达我部门2019年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扶贫工作和机关运转中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接待费等方面。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资产总额493.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2.8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75.26万元(净值40.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1.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90项,账面原值34.5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93.11 | 452.80 | 40.31 | 0 | 21.44 | 0 | 18.87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此项内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