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6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盐津县人民政府
  • 734298571/2021-00311
  • 2020-06-12 10:44

关于20206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我拟对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612日至618(5个工作日)

电话:0870-66323616632776 传真:0870-6632362

通讯地址:盐津县黄葛槽新区政通路28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盐津县庙坝镇黄草社区垃圾热解处理站

盐津县庙坝镇黄草社区

盐津县庙坝镇人民政府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用地面积900m2,项目建设内容为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无害化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20吨/天。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主要为施工建设、运输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产生的废气等。环评认为:项目四周设置围墙、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控制车速、物料封闭堆存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其空气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及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尾气,量不是很大,呈不固定方式排放,经距离衰减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影响消失,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环评认为: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洗手等清洗废水通过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废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环评预测: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50m以外和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280m以外均可达到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周围1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环评认为: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剩余部分于场地回填平整;生活垃圾集中使用垃圾桶收集存放在项目区域内,待项目建成后通过热解炉热解处理,不外排。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将建设一套处理规模为20t/d垃圾热解炉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热解炉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过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冷却+引风机+碱液喷淋塔+液气分离+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外排.设置排气筒高度为15m。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中酸性气体采用半干法除酸工艺,除尘设备采用袋式除尘器,烟气排放系统是引风机和烟囱将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标的尾气排放到大气中。环评预测:①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后,在其下风向,随着距离的增加,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二噁英类、CO、NH3、H2S的浓度有所增加,达到最大落地浓度后开始下降,以上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3036%、2.2601%、0.2119%、0.7063%、0.4169%、0.0265%、2.0919%、4.1838%,厂界最大落地浓度值均未超过10%,环境影响可接受。②厂界最大浓度分别为颗粒物2.7325ug/m3、氮氧化物5.6503ug/m3、二氧化硫1.0594ug/m3、氯化氢0.7063ug/m3、二噁英类0.0000ug/m3、NH3 4.1838ug/m3、H2S0.4184ug/m3,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最大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③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对项目区西南侧151m处观音洞居民及西北侧254m处黄草坪居民的影响TSP、NOx、SO2、CO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二噁英类预测浓度值满足≤3.6×10-6μg/m3;氯化氢预测浓度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即氯化氢≤50μg/m3。项目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区西南侧151m处观音洞居民及西北侧254m处黄草坪居民的影响H2S、NH3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1h平均),即H2S≤10μg/m3、NH3≤200μg/m3。④根据以上预测结果可知,废气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环境质量相关浓度限值,无超标点,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⑤卫生防护距离:以本项目垃圾暂存区各单元边界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起点,向外延伸100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点。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厂区绿化施肥,不外排。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碱液喷淋废水进入碱液储存设施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渗滤液均附着于垃圾表面,无渗滤液沥出,同生活垃圾一并送至热解炉内处置。为防止项目设施出现故障产生污水下渗,污废水的有效收集、无渗漏输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厂区全部进行地面固化、硬化处理,并对垃圾暂存区、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防治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的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加强污水管网巡视和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及时发现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等是否破损渗漏,避免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三)噪声:项目运营时噪声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四周的噪声贡献值昼间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南侧和东侧夜间达不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夜间50dB(A),但项目3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可回收物、生活垃圾、热解炉渣、粉煤灰、燃烧飞灰及碱液储存设施底泥、焦油、废活性炭。①垃圾分拣阶段,会捡出部分可回收物,直接外售于废品回收公司。②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0kg/d;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进入热解系统统一处理。③项目热解炉炉渣产生量为365t/a,为一般废物,运至炉渣堆放区堆存。④出炉后采用人工的方法对炉渣进行筛分,筛分出粉煤灰,项目筛分出的粉煤量为:0.4t/d,146t/a。此部分固废属于一般固废,用于制砖、道路建设及水泥等建材生产原料外售,同时也可外售于周边的园林绿化,用于植被覆土。设置一个临时粉煤灰堆场,用于暂存粉煤灰。⑤项目碱液储存设施中产生的底泥量为20kg/d。主要洗涤处理烟气中颗粒物、SO2物质,烟气处理底泥不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范围内。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将对底泥送入垃圾热解炉中处置,因含有部分水分,作为热解过程中保持低温的一个辅料。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更换活性炭,用专用密封包装袋收集包装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理。⑦焦油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0.01t/d、3.65t/a,通过人工清理后直接送入热解炉中进行处置,降解转化成CO2及水蒸气。⑧热解炉飞灰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0.04t/d,14.6t。要求本项目产生的焚烧飞灰收集存放于飞灰固化间,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经水泥固化后送至垃圾填埋场。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

盐津县柿子镇中坪村垃圾热解处理站

盐津县柿子镇中坪村

盐津县柿子镇人民政府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用地面积565.8m2,项目建设内容为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无害化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15吨/天。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及其它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废气。环评认为:机械和运输车辆外排尾气量不是很大,尾气排放点随设备移动呈不固定方式排放,经距离衰减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影响消失。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②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③安排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④粉状物料需进行遮盖。⑤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⑥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应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向,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粉尘;⑦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环评认为: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洗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废水,处理后的废水可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等方面,废水不外排。施工期产生废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环评预测: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40m以外和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200m以外可达到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周围1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环评认为: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已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按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使用垃圾桶收集存放在项目区域内,待项目建成后通过热解炉热解处理,不外排。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将建设一套处理规模15t/d垃圾热解炉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热解炉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过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冷却+引风机+碱液喷淋塔+液气分离+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外排.设置排气筒高度为15m。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中酸性气体采用半干法除酸工艺,除尘设备采用袋式除尘器,烟气排放系统是引风机和烟囱将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标的尾气排放到大气中。环评预测:①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后,在其下风向,随着距离的增加,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二噁英类、CO、NH3、H2S的浓度有所增加,达到最大落地浓度后开始下降,以上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0459%、0.5649%、0.0767%、1.2308%、0.0697%、0.0044%、4.1299%、4.3472%,均未超过1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②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对项目区最近敏感点的TSP、NOx、SO2、CO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二噁英类预测浓度值满足≤3.6×10-6μg/m3;氯化氢预测浓度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即氯化氢≤50μg/m3。项目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区最近敏感点的影响H2S、NH3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1h平均),即H2S≤10μg/m3、NH3≤200μg/m3。根据以上预测结果可知,废气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环境质量相关浓度限值,无超标点,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④卫生防护距离:以本项目垃圾暂存区各单元边界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起点,向外延伸100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点。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农业施肥,不外排。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碱液喷淋废水进入碱液储存设施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渗滤液均附着于垃圾表面,无渗滤液沥出,同生活垃圾一并送至热解炉内处置。为防止项目设施出现故障产生污水下渗,污废水的有效收集、无渗漏输送成为重要环节,其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厂区全部进行地面固化、硬化处理,并对垃圾暂存区、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防治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的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加强污水管网巡视和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及时发现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等是否破损渗漏,避免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三)噪声:项目运营时噪声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四周的噪声贡献值昼、夜间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项目1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可回收物、生活垃圾、热解炉渣、机修固废、燃烧飞灰及脱硫循环池污泥、焦油、废活性炭。①垃圾分拣阶段,会捡出部分可回收物,直接外售于废品回收公司。②项目生活垃圾送热解炉统一处理。③热解炉炉渣为一般固废,运至填埋场安全填埋。④机修固废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拉运处置⑤脱硫循环池污泥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认定,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可加入水泥固化后,作为一般废物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若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置。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更换活性炭,用专用密封包装袋收集包装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理。⑦焦油属于危险废物,清理后送入热解炉中进行处置。⑧热解炉飞灰属于危险废物,飞灰加入水泥固化后若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标准》(GB 16889-2008)6.3 要求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如不满足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五)土壤:项目建成后,项目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利用。旱厕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一般亦不会出现渗漏,可以很大程度的消除污染物排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项目热解车间地面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设置有专门的危险固体废物储存场所,且对地板进行水泥硬化,且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固态,因此不会对土壤产生影响。 项目厂区退役后,需对场内土壤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土壤污染质量情况行进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污染治理。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能得到有效处理,因此对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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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豆沙镇石缸村垃圾热解处理站

盐津县豆沙镇石缸村

盐津县豆沙镇人民政府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用地面积560m2,项目建设内容为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无害化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15吨/天。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及其它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废气。环评认为:机械和运输车辆外排尾气量不是很大,尾气排放点随设备移动呈不固定方式排放,经距离衰减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影响消失。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②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③安排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④粉状物料需进行遮盖。⑤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⑥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应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向,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粉尘;⑦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环评认为: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洗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废水,处理后的废水可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等方面,废水不外排。施工期产生废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环评预测: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40m以外和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200m以外可达到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周围3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环评认为: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已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按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使用垃圾桶收集存放在项目区域内,待项目建成后通过热解炉热解处理,不外排。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将建设一套处理规模为20t/d垃圾热解炉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热解炉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过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冷却+引风机+碱液喷淋塔+液气分离+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外排.设置排气筒高度为15m。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中酸性气体采用半干法除酸工艺,除尘设备采用袋式除尘器,烟气排放系统是引风机和烟囱将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标的尾气排放到大气中。环评预测:①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后,在其下风向,随着距离的增加,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二噁英类、CO、NH3、H2S的浓度有所增加,达到最大落地浓度后开始下降,以上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0699%、0.8604%、0.1169%、1.8745%、0.4245%、00.0067%、5.3365%、5.6174%,均未超过1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②厂界最大浓度分别为颗粒物2.7325ug/m3、氮氧化物5.6503ug/m3、二氧化硫1.0594ug/m3、氯化氢0.7063ug/m3、二噁英类0.0000ug/m3、NH3 4.1838ug/m3、H2S0.4184ug/m3,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最大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环境影响可接受。③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对项目区西北面的安置点、红岩子居民点的TSP、NOx、SO2、CO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二噁英类预测浓度值满足≤3.6×10-6μg/m3;氯化氢预测浓度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即氯化氢≤50μg/m3。项目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区西北面的安置点、红岩子居民点的影响H2S、NH3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1h平均),即H2S≤10μg/m3、NH3≤200μg/m3。④根据以上预测结果可知,废气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环境质量相关浓度限值,无超标点,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⑤卫生防护距离:以本项目垃圾暂存区各单元边界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起点,向外延伸100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点。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农业施肥,不外排。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碱液喷淋废水进入碱液储存设施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渗滤液均附着于垃圾表面,无渗滤液沥出,同生活垃圾一并送至热解炉内处置。为防止项目设施出现故障产生污水下渗,污废水的有效收集、无渗漏输送成为重要环节,其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厂区全部进行地面固化、硬化处理,并对垃圾暂存区、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防治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的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加强污水管网巡视和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及时发现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等是否破损渗漏,避免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三)噪声:项目运营时噪声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四周的噪声贡献值昼间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在南侧和东侧达不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夜间50dB(A)的要求,但项目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可回收物、生活垃圾、热解炉渣、机修固废、燃烧飞灰及脱硫循环池污泥、焦油、废活性炭。①垃圾分拣阶段,会捡出部分可回收物,直接外售于废品回收公司。②项目生活垃圾送热解炉统一处理。③热解炉炉渣为一般固废,运至填埋场安全填埋。④机修固废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拉运处置⑤脱硫循环池污泥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认定,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可加入水泥固化后,作为一般废物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若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置。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更换活性炭,用专用密封包装袋收集包装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理。⑦焦油属于危险废物,清理后送入热解炉中进行处置。⑧热解炉飞灰属于危险废物,飞灰加入水泥固化后若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标准》(GB 16889-2008)6.3 要求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如不满足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五)土壤:项目建成后,项目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利用。旱厕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一般亦不会出现渗漏,可以很大程度的消除污染物排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项目热解车间地面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设置有专门的危险固体废物储存场所,且对地板进行水泥硬化,且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固态,因此不会对土壤产生影响。 项目厂区退役后,需对场内土壤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土壤污染质量情况行进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污染治理。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能得到有效处理,因此对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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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落雁乡落雁村垃圾热解处理站

盐津县落雁乡落雁村

盐津县落雁乡人民政府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用地面积500m2,项目建设内容为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无害化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15吨/天。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及其它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废气。环评认为:机械和运输车辆外排尾气量不是很大,尾气排放点随设备移动呈不固定方式排放,经距离衰减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影响消失。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②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③安排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④粉状物料需进行遮盖。⑤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⑥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应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向,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粉尘;⑦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环评认为: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洗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废水,处理后的废水可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等方面,废水不外排。施工期产生废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环评预测: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40m以外和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200m以外可达到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周围1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环评认为: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已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按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使用垃圾桶收集存放在项目区域内,待项目建成后通过热解炉热解处理,不外排。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将建设一套处理规模15t/d垃圾热解炉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热解炉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过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冷却+引风机+碱液喷淋塔+液气分离+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外排.设置排气筒高度为15m。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中酸性气体采用半干法除酸工艺,除尘设备采用袋式除尘器,烟气排放系统是引风机和烟囱将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标的尾气排放到大气中。环评预测:①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后,在其下风向,随着距离的增加,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二噁英类、CO、NH3、H2S的浓度有所增加,达到最大落地浓度后开始下降,以上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0459%、0.5649%、0.0767%、1.2308%、0.0697%、0.0044%、4.1299%、4.3472%,均未超过1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②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对项目区最近敏感点的TSP、NOx、SO2、CO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二噁英类预测浓度值满足≤3.6×10-6μg/m3;氯化氢预测浓度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即氯化氢≤50μg/m3。项目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区最近敏感点的影响H2S、NH3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1h平均),即H2S≤10μg/m3、NH3≤200μg/m3。根据以上预测结果可知,废气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环境质量相关浓度限值,无超标点,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④卫生防护距离:以本项目垃圾暂存区各单元边界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起点,向外延伸100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点。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农业施肥,不外排。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碱液喷淋废水进入碱液储存设施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渗滤液均附着于垃圾表面,无渗滤液沥出,同生活垃圾一并送至热解炉内处置。为防止项目设施出现故障产生污水下渗,污废水的有效收集、无渗漏输送成为重要环节,其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厂区全部进行地面固化、硬化处理,并对垃圾暂存区、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防治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的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加强污水管网巡视和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及时发现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等是否破损渗漏,避免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三)噪声:项目运营时噪声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四周的噪声贡献值昼、夜间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项目1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可回收物、生活垃圾、热解炉渣、机修固废、燃烧飞灰及脱硫循环池污泥、焦油、废活性炭。①垃圾分拣阶段,会捡出部分可回收物,直接外售于废品回收公司。②项目生活垃圾送热解炉统一处理。③热解炉炉渣为一般固废,运至填埋场安全填埋。④机修固废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拉运处置⑤脱硫循环池污泥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认定,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可加入水泥固化后,作为一般废物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若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置。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更换活性炭,用专用密封包装袋收集包装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理。⑦焦油属于危险废物,清理后送入热解炉中进行处置。⑧热解炉飞灰属于危险废物,飞灰加入水泥固化后若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标准》(GB 16889-2008)6.3 要求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如不满足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五)土壤:项目建成后,项目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利用。旱厕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一般亦不会出现渗漏,可以很大程度的消除污染物排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项目热解车间地面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设置有专门的危险固体废物储存场所,且对地板进行水泥硬化,且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固态,因此不会对土壤产生影响。 项目厂区退役后,需对场内土壤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土壤污染质量情况行进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污染治理。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能得到有效处理,因此对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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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牛寨乡牛塘村垃圾热解处理站

盐津县牛寨乡牛塘村

盐津县牛寨乡人民政府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用地面积600m2,项目建设内容为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无害化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12吨/天。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及其它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废气。环评认为:机械和运输车辆外排尾气量不是很大,尾气排放点随设备移动呈不固定方式排放,经距离衰减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影响消失。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②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③安排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④粉状物料需进行遮盖。⑤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⑥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应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向,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粉尘;⑦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环评认为: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洗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废水,处理后的废水可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等方面,废水不外排。施工期产生废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环评预测: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40m以外和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200m以外可达到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周围1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环评认为: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已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按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使用垃圾桶收集存放在项目区域内,待项目建成后通过热解炉热解处理,不外排。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将建设一套处理规模12t/d垃圾热解炉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热解炉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过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冷却+引风机+碱液喷淋塔+液气分离+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外排.设置排气筒高度为15m。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中酸性气体采用半干法除酸工艺,除尘设备采用袋式除尘器,烟气排放系统是引风机和烟囱将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标的尾气排放到大气中。环评预测:①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后,在其下风向,随着距离的增加,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CO、NH3、H2S的浓度有所增加,达到最大落地浓度后开始下降,以上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0924%、0.1559%、1.1356%、1.6477%、0.0122%、2.5675%、2.5254%,均未超过1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②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对项目区最近敏感点的TSP、NOx、SO2、CO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二噁英类预测浓度值满足≤3.6×10-6μg/m3;氯化氢预测浓度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即氯化氢≤50μg/m3。项目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区最近敏感点的影响H2S、NH3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1h平均),即H2S≤10μg/m3、NH3≤200μg/m3。根据以上预测结果可知,废气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环境质量相关浓度限值,无超标点,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④卫生防护距离:以本项目垃圾暂存区各单元边界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起点,向外延伸100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点。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农业施肥,不外排。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碱液喷淋废水进入碱液储存设施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渗滤液均附着于垃圾表面,无渗滤液沥出,同生活垃圾一并送至热解炉内处置。为防止项目设施出现故障产生污水下渗,污废水的有效收集、无渗漏输送成为重要环节,其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厂区全部进行地面固化、硬化处理,并对垃圾暂存区、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防治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的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加强污水管网巡视和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及时发现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等是否破损渗漏,避免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三)噪声:项目运营时噪声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四周的噪声贡献值昼间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有两个超标点,但项目3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可回收物、生活垃圾、热解炉渣、机修固废、燃烧飞灰及脱硫循环池污泥、焦油、废活性炭。①垃圾分拣阶段,会捡出部分可回收物,直接外售于废品回收公司。②项目生活垃圾送热解炉统一处理。③热解炉炉渣为一般固废,运至填埋场安全填埋。④机修固废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拉运处置⑤脱硫循环池污泥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认定,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可加入水泥固化后,作为一般废物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若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置。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更换活性炭,用专用密封包装袋收集包装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理。⑦焦油属于危险废物,清理后送入热解炉中进行处置。⑧热解炉飞灰属于危险废物,飞灰加入水泥固化后若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标准》(GB 16889-2008)6.3 要求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如不满足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五)土壤:项目建成后,项目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利用。旱厕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一般亦不会出现渗漏,可以很大程度的消除污染物排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项目热解车间地面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设置有专门的危险固体废物储存场所,且对地板进行水泥硬化,且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固态,因此不会对土壤产生影响。 项目厂区退役后,需对场内土壤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土壤污染质量情况行进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污染治理。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能得到有效处理,因此对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6

盐津县兴隆乡蒿芝村垃圾热解处理站

盐津县兴隆乡蒿芝村

盐津县兴隆乡人民政府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用地面积532m2,项目建设内容为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无害化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12吨/天。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及其它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废气。环评认为:机械和运输车辆外排尾气量不是很大,尾气排放点随设备移动呈不固定方式排放,经距离衰减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影响消失。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②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③安排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④粉状物料需进行遮盖。⑤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⑥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应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向,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粉尘;⑦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环评认为: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洗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废水,处理后的废水可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等方面,废水不外排。施工期产生废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环评预测: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40m以外和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200m以外可达到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周围1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环评认为: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已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按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使用垃圾桶收集存放在项目区域内,待项目建成后通过热解炉热解处理,不外排。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将建设一套处理规模12t/d垃圾热解炉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热解炉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过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冷却+引风机+碱液喷淋塔+液气分离+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外排.设置排气筒高度为15m。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中酸性气体采用半干法除酸工艺,除尘设备采用袋式除尘器,烟气排放系统是引风机和烟囱将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标的尾气排放到大气中。环评预测:①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后,在其下风向,随着距离的增加,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CO、NH3、H2S的浓度均未超过1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②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对项目区最近敏感点的TSP、NOx、SO2、CO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二噁英类预测浓度值满足≤3.6×10-6μg/m3;氯化氢预测浓度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即氯化氢≤50μg/m3。项目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区最近敏感点的影响H2S、NH3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1h平均),即H2S≤10μg/m3、NH3≤200μg/m3。根据以上预测结果可知,废气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环境质量相关浓度限值,无超标点,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④卫生防护距离:以本项目垃圾暂存区各单元边界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起点,向外延伸100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点。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农业施肥,不外排。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碱液喷淋废水进入碱液储存设施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渗滤液均附着于垃圾表面,无渗滤液沥出,同生活垃圾一并送至热解炉内处置。为防止项目设施出现故障产生污水下渗,污废水的有效收集、无渗漏输送成为重要环节,其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厂区全部进行地面固化、硬化处理,并对垃圾暂存区、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防治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的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加强污水管网巡视和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及时发现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等是否破损渗漏,避免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三)噪声:项目运营时噪声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四周的噪声贡献值昼间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有两个超标点,但项目3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可回收物、生活垃圾、热解炉渣、机修固废、燃烧飞灰及脱硫循环池污泥、焦油、废活性炭。①垃圾分拣阶段,会捡出部分可回收物,直接外售于废品回收公司。②项目生活垃圾送热解炉统一处理。③热解炉炉渣为一般固废,运至填埋场安全填埋。④机修固废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拉运处置⑤脱硫循环池污泥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认定,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可加入水泥固化后,作为一般废物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若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置。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更换活性炭,用专用密封包装袋收集包装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理。⑦焦油属于危险废物,清理后送入热解炉中进行处置。⑧热解炉飞灰属于危险废物,飞灰加入水泥固化后若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标准》(GB 16889-2008)6.3 要求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如不满足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五)土壤:项目建成后,项目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利用。旱厕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一般亦不会出现渗漏,可以很大程度的消除污染物排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项目热解车间地面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设置有专门的危险固体废物储存场所,且对地板进行水泥硬化,且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固态,因此不会对土壤产生影响。 项目厂区退役后,需对场内土壤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土壤污染质量情况行进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污染治理。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能得到有效处理,因此对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7

盐津县中和镇 村垃圾热解处理站

盐津县中和镇 村

盐津县中和镇人民政府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用地面积900m2,项目建设内容为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无害化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 15吨/天。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建设、运输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产生的废气等。环评认为:项目四周设置围墙、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控制车速、物料封闭堆存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其空气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及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尾气,量不是很大,呈不固定方式排放,经距离衰减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影响消失,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环评认为: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等措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洗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废水,处理后的废水可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等方面,废水不外排。施工期产生废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环评预测: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50m以外和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280m以外均可达到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周围1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环评认为: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已回收利用,剩余部分于场地回填平整;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使用垃圾桶收集存放在项目区域内,待项目建成后通过热解炉热解处理,不外排。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将建设一套处理规模为15t/d垃圾热解炉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热解炉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过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冷却+引风机+碱液喷淋塔+液气分离+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外排.设置排气筒高度为15m。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中酸性气体采用半干法除酸工艺,除尘设备采用袋式除尘器,烟气排放系统是引风机和烟囱将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标的尾气排放到大气中。环评预测:①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后,在其下风向,随着距离的增加,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二噁英类、CO、NH3、H2S的浓度有所增加,达到最大落地浓度后开始下降,以上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3036%、2.2601%、0.2119%、0.7063%、0.4169%、0.0265%、2.0919%、4.1838%,厂界最大落地浓度值均未超过10%,环境影响可接受。②厂界最大浓度分别为颗粒物2.7325ug/m3、氮氧化物5.6503ug/m3、二氧化硫1.0594ug/m3、氯化氢0.7063ug/m3、二噁英类0.0000ug/m3、NH34.1838ug/m3、H2S0.4184ug/m3,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最大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环境影响可接受。③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对项目区南侧200m新田社居民的影响TSP、NOx、SO2、CO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二噁英类预测浓度值满足≤3.6×10-6μg/m3;氯化氢预测浓度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即氯化氢≤50μg/m3。项目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区南侧200m处黄桷树居民的影响H2S、NH3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1h平均),即H2S≤10μg/m3、NH3≤200μg/m3。④根据以上预测结果可知,废气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环境质量相关浓度限值,无超标点,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⑤卫生防护距离:以本项目垃圾暂存区各单元边界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起点,向外延伸100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点。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厂区绿化施肥,不外排。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碱液喷淋废水进入碱液储存设施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渗滤液均附着于垃圾表面,无渗滤液沥出,同生活垃圾一并送至热解炉内处置。为防止项目设施出现故障产生污水下渗,污废水的有效收集、无渗漏输送成为重要环节,其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厂区全部进行地面固化、硬化处理,并对垃圾暂存区、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防治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的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加强污水管网巡视和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及时发现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等是否破损渗漏,避免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三)噪声:项目运营时噪声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四周的噪声贡献值昼间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在南侧和东侧达不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夜间50dB(A)的要求,但项目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距离项目区最近敏感目标为项目区南侧200m处新田社居民,且有山体阻隔,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可回收物、生活垃圾、热解炉渣、粉煤灰、燃烧飞灰及碱液储存设施底泥、焦油、废活性炭。①垃圾分拣阶段,会捡出部分可回收物,直接外售于废品回收公司。②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0kg/d;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进入热解系统统一处理。③项目热解炉炉渣产生量为365t/a,为一般废物,运至炉渣堆放区堆存。④出炉后采用人工的方法对炉渣进行筛分,筛分出粉煤灰,项目筛分出的粉煤量为:0.4t/d,146t/a。此部分固废属于一般固废,用于制砖、道路建设及水泥等建材生产原料外售,同时也可外售于周边的园林绿化,用于植被覆土。设置一个临时粉煤灰堆场,用于暂存粉煤灰。⑤项目碱液储存设施中产生的底泥量为20kg/d。主要洗涤处理烟气中颗粒物、SO2物质,烟气处理底泥不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范围内。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将对底泥送入垃圾热解炉中处置,因含有部分水分,作为热解过程中保持低温的一个辅料。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更换活性炭,用专用密封包装袋收集包装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理。⑦焦油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0.01t/d、3.65t/a,通过人工清理后直接送入热解炉中进行处置,降解转化成CO2及水蒸气。⑧热解炉飞灰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0.04t/d,14.6t。要求本项目产生的焚烧飞灰收集存放于飞灰固化间,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经水泥固化后送至垃圾填埋场。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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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滩头乡新田村垃圾热解处理站

盐津县滩头乡新田村

盐津县滩头乡人民政府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用地面积900m2,项目建设内容为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无害化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15吨/天。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及其它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废气。环评认为:机械和运输车辆外排尾气量不是很大,尾气排放点随设备移动呈不固定方式排放,经距离衰减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影响消失。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②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③安排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④粉状物料需进行遮盖。⑤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⑥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应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向,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粉尘;⑦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环评认为: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洗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废水,处理后的废水可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等方面,废水不外排。施工期产生废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环评预测: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40m以外和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200m以外可达到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周围1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环评认为: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已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按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使用垃圾桶收集存放在项目区域内,待项目建成后通过热解炉热解处理,不外排。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将建设一套处理规模15t/d垃圾热解炉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热解炉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过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冷却+引风机+碱液喷淋塔+液气分离+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外排.设置排气筒高度为15m。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中酸性气体采用半干法除酸工艺,除尘设备采用袋式除尘器,烟气排放系统是引风机和烟囱将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标的尾气排放到大气中。环评预测:①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后,在其下风向,随着距离的增加,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CO、NH3、H2S的浓度均未超过1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②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对项目区最近敏感点的TSP、NOx、SO2、CO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二噁英类预测浓度值满足≤3.6×10-6μg/m3;氯化氢预测浓度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即氯化氢≤50μg/m3。项目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区最近敏感点的影响H2S、NH3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1h平均),即H2S≤10μg/m3、NH3≤200μg/m3。根据以上预测结果可知,废气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环境质量相关浓度限值,无超标点,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④卫生防护距离:以本项目垃圾暂存区各单元边界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起点,向外延伸100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点。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农业施肥,不外排。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碱液喷淋废水进入碱液储存设施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渗滤液均附着于垃圾表面,无渗滤液沥出,同生活垃圾一并送至热解炉内处置。为防止项目设施出现故障产生污水下渗,污废水的有效收集、无渗漏输送成为重要环节,其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厂区全部进行地面固化、硬化处理,并对垃圾暂存区、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防治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的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加强污水管网巡视和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及时发现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等是否破损渗漏,避免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三)噪声:项目运营时噪声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四周的噪声贡献值昼间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有两个超标点,但项目3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可回收物、生活垃圾、热解炉渣、机修固废、燃烧飞灰及脱硫循环池污泥、焦油、废活性炭。①垃圾分拣阶段,会捡出部分可回收物,直接外售于废品回收公司。②项目生活垃圾送热解炉统一处理。③热解炉炉渣为一般固废,运至填埋场安全填埋。④机修固废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拉运处置⑤脱硫循环池污泥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认定,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可加入水泥固化后,作为一般废物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若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置。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更换活性炭,用专用密封包装袋收集包装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理。⑦焦油属于危险废物,清理后送入热解炉中进行处置。⑧热解炉飞灰属于危险废物,飞灰加入水泥固化后若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标准》(GB 16889-2008)6.3 要求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如不满足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五)土壤:项目建成后,项目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利用。旱厕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一般亦不会出现渗漏,可以很大程度的消除污染物排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项目热解车间地面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设置有专门的危险固体废物储存场所,且对地板进行水泥硬化,且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固态,因此不会对土壤产生影响。 项目厂区退役后,需对场内土壤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土壤污染质量情况行进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污染治理。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能得到有效处理,因此对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我拟对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615日至619(5个工作日)

电话:0870-66323616632776 传真:0870-6632362

通讯地址:盐津县黄葛槽新区政通路28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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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庙坝镇黄草社区垃圾热解处理站

盐津县庙坝镇黄草社区

盐津县庙坝镇人民政府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用地面积900m2,项目建设内容为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无害化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20吨/天。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主要为施工建设、运输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产生的废气等。环评认为:项目四周设置围墙、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控制车速、物料封闭堆存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其空气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及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尾气,量不是很大,呈不固定方式排放,经距离衰减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影响消失,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环评认为: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洗手等清洗废水通过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废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环评预测: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50m以外和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280m以外均可达到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周围1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环评认为: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剩余部分于场地回填平整;生活垃圾集中使用垃圾桶收集存放在项目区域内,待项目建成后通过热解炉热解处理,不外排。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将建设一套处理规模为20t/d垃圾热解炉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热解炉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过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冷却+引风机+碱液喷淋塔+液气分离+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外排.设置排气筒高度为15m。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中酸性气体采用半干法除酸工艺,除尘设备采用袋式除尘器,烟气排放系统是引风机和烟囱将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标的尾气排放到大气中。环评预测:①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后,在其下风向,随着距离的增加,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二噁英类、CO、NH3、H2S的浓度有所增加,达到最大落地浓度后开始下降,以上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3036%、2.2601%、0.2119%、0.7063%、0.4169%、0.0265%、2.0919%、4.1838%,厂界最大落地浓度值均未超过10%,环境影响可接受。②厂界最大浓度分别为颗粒物2.7325ug/m3、氮氧化物5.6503ug/m3、二氧化硫1.0594ug/m3、氯化氢0.7063ug/m3、二噁英类0.0000ug/m3、NH3 4.1838ug/m3、H2S0.4184ug/m3,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最大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③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对项目区西南侧151m处观音洞居民及西北侧254m处黄草坪居民的影响TSP、NOx、SO2、CO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二噁英类预测浓度值满足≤3.6×10-6μg/m3;氯化氢预测浓度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即氯化氢≤50μg/m3。项目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区西南侧151m处观音洞居民及西北侧254m处黄草坪居民的影响H2S、NH3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1h平均),即H2S≤10μg/m3、NH3≤200μg/m3。④根据以上预测结果可知,废气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环境质量相关浓度限值,无超标点,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⑤卫生防护距离:以本项目垃圾暂存区各单元边界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起点,向外延伸100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点。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厂区绿化施肥,不外排。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碱液喷淋废水进入碱液储存设施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渗滤液均附着于垃圾表面,无渗滤液沥出,同生活垃圾一并送至热解炉内处置。为防止项目设施出现故障产生污水下渗,污废水的有效收集、无渗漏输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厂区全部进行地面固化、硬化处理,并对垃圾暂存区、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防治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的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加强污水管网巡视和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及时发现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等是否破损渗漏,避免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三)噪声:项目运营时噪声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四周的噪声贡献值昼间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南侧和东侧夜间达不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夜间50dB(A),但项目3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可回收物、生活垃圾、热解炉渣、粉煤灰、燃烧飞灰及碱液储存设施底泥、焦油、废活性炭。①垃圾分拣阶段,会捡出部分可回收物,直接外售于废品回收公司。②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0kg/d;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进入热解系统统一处理。③项目热解炉炉渣产生量为365t/a,为一般废物,运至炉渣堆放区堆存。④出炉后采用人工的方法对炉渣进行筛分,筛分出粉煤灰,项目筛分出的粉煤量为:0.4t/d,146t/a。此部分固废属于一般固废,用于制砖、道路建设及水泥等建材生产原料外售,同时也可外售于周边的园林绿化,用于植被覆土。设置一个临时粉煤灰堆场,用于暂存粉煤灰。⑤项目碱液储存设施中产生的底泥量为20kg/d。主要洗涤处理烟气中颗粒物、SO2物质,烟气处理底泥不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范围内。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将对底泥送入垃圾热解炉中处置,因含有部分水分,作为热解过程中保持低温的一个辅料。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更换活性炭,用专用密封包装袋收集包装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理。⑦焦油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0.01t/d、3.65t/a,通过人工清理后直接送入热解炉中进行处置,降解转化成CO2及水蒸气。⑧热解炉飞灰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0.04t/d,14.6t。要求本项目产生的焚烧飞灰收集存放于飞灰固化间,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经水泥固化后送至垃圾填埋场。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

盐津县柿子镇中坪村垃圾热解处理站

盐津县柿子镇中坪村

盐津县柿子镇人民政府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用地面积565.8m2,项目建设内容为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无害化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15吨/天。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及其它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废气。环评认为:机械和运输车辆外排尾气量不是很大,尾气排放点随设备移动呈不固定方式排放,经距离衰减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影响消失。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②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③安排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④粉状物料需进行遮盖。⑤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⑥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应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向,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粉尘;⑦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环评认为: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洗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废水,处理后的废水可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等方面,废水不外排。施工期产生废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环评预测: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40m以外和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200m以外可达到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周围1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环评认为: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已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按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使用垃圾桶收集存放在项目区域内,待项目建成后通过热解炉热解处理,不外排。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将建设一套处理规模15t/d垃圾热解炉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热解炉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过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冷却+引风机+碱液喷淋塔+液气分离+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外排.设置排气筒高度为15m。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中酸性气体采用半干法除酸工艺,除尘设备采用袋式除尘器,烟气排放系统是引风机和烟囱将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标的尾气排放到大气中。环评预测:①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后,在其下风向,随着距离的增加,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二噁英类、CO、NH3、H2S的浓度有所增加,达到最大落地浓度后开始下降,以上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0459%、0.5649%、0.0767%、1.2308%、0.0697%、0.0044%、4.1299%、4.3472%,均未超过1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②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对项目区最近敏感点的TSP、NOx、SO2、CO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二噁英类预测浓度值满足≤3.6×10-6μg/m3;氯化氢预测浓度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即氯化氢≤50μg/m3。项目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区最近敏感点的影响H2S、NH3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1h平均),即H2S≤10μg/m3、NH3≤200μg/m3。根据以上预测结果可知,废气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环境质量相关浓度限值,无超标点,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④卫生防护距离:以本项目垃圾暂存区各单元边界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起点,向外延伸100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点。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农业施肥,不外排。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碱液喷淋废水进入碱液储存设施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渗滤液均附着于垃圾表面,无渗滤液沥出,同生活垃圾一并送至热解炉内处置。为防止项目设施出现故障产生污水下渗,污废水的有效收集、无渗漏输送成为重要环节,其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厂区全部进行地面固化、硬化处理,并对垃圾暂存区、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防治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的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加强污水管网巡视和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及时发现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等是否破损渗漏,避免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三)噪声:项目运营时噪声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四周的噪声贡献值昼、夜间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项目1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可回收物、生活垃圾、热解炉渣、机修固废、燃烧飞灰及脱硫循环池污泥、焦油、废活性炭。①垃圾分拣阶段,会捡出部分可回收物,直接外售于废品回收公司。②项目生活垃圾送热解炉统一处理。③热解炉炉渣为一般固废,运至填埋场安全填埋。④机修固废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拉运处置⑤脱硫循环池污泥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认定,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可加入水泥固化后,作为一般废物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若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置。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更换活性炭,用专用密封包装袋收集包装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理。⑦焦油属于危险废物,清理后送入热解炉中进行处置。⑧热解炉飞灰属于危险废物,飞灰加入水泥固化后若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标准》(GB 16889-2008)6.3 要求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如不满足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五)土壤:项目建成后,项目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利用。旱厕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一般亦不会出现渗漏,可以很大程度的消除污染物排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项目热解车间地面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设置有专门的危险固体废物储存场所,且对地板进行水泥硬化,且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固态,因此不会对土壤产生影响。 项目厂区退役后,需对场内土壤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土壤污染质量情况行进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污染治理。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能得到有效处理,因此对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3

盐津县豆沙镇石缸村垃圾热解处理站

盐津县豆沙镇石缸村

盐津县豆沙镇人民政府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用地面积560m2,项目建设内容为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无害化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15吨/天。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及其它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废气。环评认为:机械和运输车辆外排尾气量不是很大,尾气排放点随设备移动呈不固定方式排放,经距离衰减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影响消失。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②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③安排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④粉状物料需进行遮盖。⑤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⑥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应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向,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粉尘;⑦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环评认为: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洗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废水,处理后的废水可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等方面,废水不外排。施工期产生废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环评预测: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40m以外和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200m以外可达到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周围3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环评认为: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已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按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使用垃圾桶收集存放在项目区域内,待项目建成后通过热解炉热解处理,不外排。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将建设一套处理规模为20t/d垃圾热解炉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热解炉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过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冷却+引风机+碱液喷淋塔+液气分离+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外排.设置排气筒高度为15m。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中酸性气体采用半干法除酸工艺,除尘设备采用袋式除尘器,烟气排放系统是引风机和烟囱将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标的尾气排放到大气中。环评预测:①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后,在其下风向,随着距离的增加,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二噁英类、CO、NH3、H2S的浓度有所增加,达到最大落地浓度后开始下降,以上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0699%、0.8604%、0.1169%、1.8745%、0.4245%、00.0067%、5.3365%、5.6174%,均未超过1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②厂界最大浓度分别为颗粒物2.7325ug/m3、氮氧化物5.6503ug/m3、二氧化硫1.0594ug/m3、氯化氢0.7063ug/m3、二噁英类0.0000ug/m3、NH3 4.1838ug/m3、H2S0.4184ug/m3,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最大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环境影响可接受。③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对项目区西北面的安置点、红岩子居民点的TSP、NOx、SO2、CO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二噁英类预测浓度值满足≤3.6×10-6μg/m3;氯化氢预测浓度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即氯化氢≤50μg/m3。项目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区西北面的安置点、红岩子居民点的影响H2S、NH3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1h平均),即H2S≤10μg/m3、NH3≤200μg/m3。④根据以上预测结果可知,废气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环境质量相关浓度限值,无超标点,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⑤卫生防护距离:以本项目垃圾暂存区各单元边界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起点,向外延伸100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点。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农业施肥,不外排。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碱液喷淋废水进入碱液储存设施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渗滤液均附着于垃圾表面,无渗滤液沥出,同生活垃圾一并送至热解炉内处置。为防止项目设施出现故障产生污水下渗,污废水的有效收集、无渗漏输送成为重要环节,其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厂区全部进行地面固化、硬化处理,并对垃圾暂存区、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防治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的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加强污水管网巡视和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及时发现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等是否破损渗漏,避免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三)噪声:项目运营时噪声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四周的噪声贡献值昼间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在南侧和东侧达不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夜间50dB(A)的要求,但项目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可回收物、生活垃圾、热解炉渣、机修固废、燃烧飞灰及脱硫循环池污泥、焦油、废活性炭。①垃圾分拣阶段,会捡出部分可回收物,直接外售于废品回收公司。②项目生活垃圾送热解炉统一处理。③热解炉炉渣为一般固废,运至填埋场安全填埋。④机修固废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拉运处置⑤脱硫循环池污泥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认定,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可加入水泥固化后,作为一般废物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若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置。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更换活性炭,用专用密封包装袋收集包装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理。⑦焦油属于危险废物,清理后送入热解炉中进行处置。⑧热解炉飞灰属于危险废物,飞灰加入水泥固化后若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标准》(GB 16889-2008)6.3 要求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如不满足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五)土壤:项目建成后,项目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利用。旱厕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一般亦不会出现渗漏,可以很大程度的消除污染物排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项目热解车间地面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设置有专门的危险固体废物储存场所,且对地板进行水泥硬化,且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固态,因此不会对土壤产生影响。 项目厂区退役后,需对场内土壤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土壤污染质量情况行进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污染治理。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能得到有效处理,因此对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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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落雁乡落雁村垃圾热解处理站

盐津县落雁乡落雁村

盐津县落雁乡人民政府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用地面积500m2,项目建设内容为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无害化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15吨/天。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及其它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废气。环评认为:机械和运输车辆外排尾气量不是很大,尾气排放点随设备移动呈不固定方式排放,经距离衰减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影响消失。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②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③安排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④粉状物料需进行遮盖。⑤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⑥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应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向,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粉尘;⑦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环评认为: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洗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废水,处理后的废水可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等方面,废水不外排。施工期产生废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环评预测: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40m以外和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200m以外可达到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周围1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环评认为: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已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按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使用垃圾桶收集存放在项目区域内,待项目建成后通过热解炉热解处理,不外排。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将建设一套处理规模15t/d垃圾热解炉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热解炉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过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冷却+引风机+碱液喷淋塔+液气分离+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外排.设置排气筒高度为15m。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中酸性气体采用半干法除酸工艺,除尘设备采用袋式除尘器,烟气排放系统是引风机和烟囱将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标的尾气排放到大气中。环评预测:①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后,在其下风向,随着距离的增加,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二噁英类、CO、NH3、H2S的浓度有所增加,达到最大落地浓度后开始下降,以上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0459%、0.5649%、0.0767%、1.2308%、0.0697%、0.0044%、4.1299%、4.3472%,均未超过1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②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对项目区最近敏感点的TSP、NOx、SO2、CO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二噁英类预测浓度值满足≤3.6×10-6μg/m3;氯化氢预测浓度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即氯化氢≤50μg/m3。项目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区最近敏感点的影响H2S、NH3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1h平均),即H2S≤10μg/m3、NH3≤200μg/m3。根据以上预测结果可知,废气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环境质量相关浓度限值,无超标点,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④卫生防护距离:以本项目垃圾暂存区各单元边界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起点,向外延伸100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点。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农业施肥,不外排。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碱液喷淋废水进入碱液储存设施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渗滤液均附着于垃圾表面,无渗滤液沥出,同生活垃圾一并送至热解炉内处置。为防止项目设施出现故障产生污水下渗,污废水的有效收集、无渗漏输送成为重要环节,其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厂区全部进行地面固化、硬化处理,并对垃圾暂存区、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防治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的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加强污水管网巡视和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及时发现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等是否破损渗漏,避免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三)噪声:项目运营时噪声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四周的噪声贡献值昼、夜间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项目1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可回收物、生活垃圾、热解炉渣、机修固废、燃烧飞灰及脱硫循环池污泥、焦油、废活性炭。①垃圾分拣阶段,会捡出部分可回收物,直接外售于废品回收公司。②项目生活垃圾送热解炉统一处理。③热解炉炉渣为一般固废,运至填埋场安全填埋。④机修固废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拉运处置⑤脱硫循环池污泥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认定,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可加入水泥固化后,作为一般废物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若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置。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更换活性炭,用专用密封包装袋收集包装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理。⑦焦油属于危险废物,清理后送入热解炉中进行处置。⑧热解炉飞灰属于危险废物,飞灰加入水泥固化后若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标准》(GB 16889-2008)6.3 要求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如不满足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五)土壤:项目建成后,项目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利用。旱厕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一般亦不会出现渗漏,可以很大程度的消除污染物排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项目热解车间地面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设置有专门的危险固体废物储存场所,且对地板进行水泥硬化,且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固态,因此不会对土壤产生影响。 项目厂区退役后,需对场内土壤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土壤污染质量情况行进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污染治理。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能得到有效处理,因此对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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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牛寨乡牛塘村垃圾热解处理站

盐津县牛寨乡牛塘村

盐津县牛寨乡人民政府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用地面积600m2,项目建设内容为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无害化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12吨/天。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及其它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废气。环评认为:机械和运输车辆外排尾气量不是很大,尾气排放点随设备移动呈不固定方式排放,经距离衰减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影响消失。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②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③安排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④粉状物料需进行遮盖。⑤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⑥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应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向,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粉尘;⑦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环评认为: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洗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废水,处理后的废水可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等方面,废水不外排。施工期产生废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环评预测: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40m以外和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200m以外可达到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周围1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环评认为: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已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按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使用垃圾桶收集存放在项目区域内,待项目建成后通过热解炉热解处理,不外排。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将建设一套处理规模12t/d垃圾热解炉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热解炉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过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冷却+引风机+碱液喷淋塔+液气分离+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外排.设置排气筒高度为15m。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中酸性气体采用半干法除酸工艺,除尘设备采用袋式除尘器,烟气排放系统是引风机和烟囱将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标的尾气排放到大气中。环评预测:①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后,在其下风向,随着距离的增加,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CO、NH3、H2S的浓度有所增加,达到最大落地浓度后开始下降,以上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0924%、0.1559%、1.1356%、1.6477%、0.0122%、2.5675%、2.5254%,均未超过1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②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对项目区最近敏感点的TSP、NOx、SO2、CO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二噁英类预测浓度值满足≤3.6×10-6μg/m3;氯化氢预测浓度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即氯化氢≤50μg/m3。项目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区最近敏感点的影响H2S、NH3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1h平均),即H2S≤10μg/m3、NH3≤200μg/m3。根据以上预测结果可知,废气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环境质量相关浓度限值,无超标点,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④卫生防护距离:以本项目垃圾暂存区各单元边界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起点,向外延伸100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点。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农业施肥,不外排。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碱液喷淋废水进入碱液储存设施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渗滤液均附着于垃圾表面,无渗滤液沥出,同生活垃圾一并送至热解炉内处置。为防止项目设施出现故障产生污水下渗,污废水的有效收集、无渗漏输送成为重要环节,其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厂区全部进行地面固化、硬化处理,并对垃圾暂存区、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防治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的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加强污水管网巡视和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及时发现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等是否破损渗漏,避免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三)噪声:项目运营时噪声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四周的噪声贡献值昼间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有两个超标点,但项目3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可回收物、生活垃圾、热解炉渣、机修固废、燃烧飞灰及脱硫循环池污泥、焦油、废活性炭。①垃圾分拣阶段,会捡出部分可回收物,直接外售于废品回收公司。②项目生活垃圾送热解炉统一处理。③热解炉炉渣为一般固废,运至填埋场安全填埋。④机修固废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拉运处置⑤脱硫循环池污泥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认定,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可加入水泥固化后,作为一般废物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若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置。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更换活性炭,用专用密封包装袋收集包装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理。⑦焦油属于危险废物,清理后送入热解炉中进行处置。⑧热解炉飞灰属于危险废物,飞灰加入水泥固化后若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标准》(GB 16889-2008)6.3 要求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如不满足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五)土壤:项目建成后,项目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利用。旱厕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一般亦不会出现渗漏,可以很大程度的消除污染物排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项目热解车间地面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设置有专门的危险固体废物储存场所,且对地板进行水泥硬化,且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固态,因此不会对土壤产生影响。 项目厂区退役后,需对场内土壤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土壤污染质量情况行进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污染治理。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能得到有效处理,因此对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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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兴隆乡蒿芝村垃圾热解处理站

盐津县兴隆乡蒿芝村

盐津县兴隆乡人民政府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用地面积532m2,项目建设内容为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无害化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12吨/天。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及其它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废气。环评认为:机械和运输车辆外排尾气量不是很大,尾气排放点随设备移动呈不固定方式排放,经距离衰减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影响消失。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②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③安排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④粉状物料需进行遮盖。⑤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⑥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应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向,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粉尘;⑦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环评认为: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洗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废水,处理后的废水可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等方面,废水不外排。施工期产生废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环评预测: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40m以外和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200m以外可达到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周围1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环评认为: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已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按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使用垃圾桶收集存放在项目区域内,待项目建成后通过热解炉热解处理,不外排。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将建设一套处理规模12t/d垃圾热解炉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热解炉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过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冷却+引风机+碱液喷淋塔+液气分离+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外排.设置排气筒高度为15m。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中酸性气体采用半干法除酸工艺,除尘设备采用袋式除尘器,烟气排放系统是引风机和烟囱将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标的尾气排放到大气中。环评预测:①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后,在其下风向,随着距离的增加,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CO、NH3、H2S的浓度均未超过1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②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对项目区最近敏感点的TSP、NOx、SO2、CO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二噁英类预测浓度值满足≤3.6×10-6μg/m3;氯化氢预测浓度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即氯化氢≤50μg/m3。项目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区最近敏感点的影响H2S、NH3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1h平均),即H2S≤10μg/m3、NH3≤200μg/m3。根据以上预测结果可知,废气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环境质量相关浓度限值,无超标点,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④卫生防护距离:以本项目垃圾暂存区各单元边界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起点,向外延伸100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点。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农业施肥,不外排。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碱液喷淋废水进入碱液储存设施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渗滤液均附着于垃圾表面,无渗滤液沥出,同生活垃圾一并送至热解炉内处置。为防止项目设施出现故障产生污水下渗,污废水的有效收集、无渗漏输送成为重要环节,其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厂区全部进行地面固化、硬化处理,并对垃圾暂存区、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防治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的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加强污水管网巡视和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及时发现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等是否破损渗漏,避免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三)噪声:项目运营时噪声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四周的噪声贡献值昼间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有两个超标点,但项目3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可回收物、生活垃圾、热解炉渣、机修固废、燃烧飞灰及脱硫循环池污泥、焦油、废活性炭。①垃圾分拣阶段,会捡出部分可回收物,直接外售于废品回收公司。②项目生活垃圾送热解炉统一处理。③热解炉炉渣为一般固废,运至填埋场安全填埋。④机修固废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拉运处置⑤脱硫循环池污泥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认定,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可加入水泥固化后,作为一般废物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若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置。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更换活性炭,用专用密封包装袋收集包装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理。⑦焦油属于危险废物,清理后送入热解炉中进行处置。⑧热解炉飞灰属于危险废物,飞灰加入水泥固化后若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标准》(GB 16889-2008)6.3 要求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如不满足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五)土壤:项目建成后,项目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利用。旱厕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一般亦不会出现渗漏,可以很大程度的消除污染物排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项目热解车间地面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设置有专门的危险固体废物储存场所,且对地板进行水泥硬化,且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固态,因此不会对土壤产生影响。 项目厂区退役后,需对场内土壤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土壤污染质量情况行进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污染治理。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能得到有效处理,因此对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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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中和镇 村垃圾热解处理站

盐津县中和镇 村

盐津县中和镇人民政府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用地面积900m2,项目建设内容为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无害化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 15吨/天。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建设、运输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产生的废气等。环评认为:项目四周设置围墙、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控制车速、物料封闭堆存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其空气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及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尾气,量不是很大,呈不固定方式排放,经距离衰减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影响消失,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环评认为: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等措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洗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废水,处理后的废水可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等方面,废水不外排。施工期产生废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环评预测: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50m以外和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280m以外均可达到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周围1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环评认为: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已回收利用,剩余部分于场地回填平整;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使用垃圾桶收集存放在项目区域内,待项目建成后通过热解炉热解处理,不外排。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将建设一套处理规模为15t/d垃圾热解炉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热解炉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过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冷却+引风机+碱液喷淋塔+液气分离+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外排.设置排气筒高度为15m。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中酸性气体采用半干法除酸工艺,除尘设备采用袋式除尘器,烟气排放系统是引风机和烟囱将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标的尾气排放到大气中。环评预测:①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后,在其下风向,随着距离的增加,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二噁英类、CO、NH3、H2S的浓度有所增加,达到最大落地浓度后开始下降,以上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3036%、2.2601%、0.2119%、0.7063%、0.4169%、0.0265%、2.0919%、4.1838%,厂界最大落地浓度值均未超过10%,环境影响可接受。②厂界最大浓度分别为颗粒物2.7325ug/m3、氮氧化物5.6503ug/m3、二氧化硫1.0594ug/m3、氯化氢0.7063ug/m3、二噁英类0.0000ug/m3、NH34.1838ug/m3、H2S0.4184ug/m3,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最大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环境影响可接受。③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对项目区南侧200m新田社居民的影响TSP、NOx、SO2、CO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二噁英类预测浓度值满足≤3.6×10-6μg/m3;氯化氢预测浓度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即氯化氢≤50μg/m3。项目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区南侧200m处黄桷树居民的影响H2S、NH3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1h平均),即H2S≤10μg/m3、NH3≤200μg/m3。④根据以上预测结果可知,废气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环境质量相关浓度限值,无超标点,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⑤卫生防护距离:以本项目垃圾暂存区各单元边界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起点,向外延伸100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点。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厂区绿化施肥,不外排。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碱液喷淋废水进入碱液储存设施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渗滤液均附着于垃圾表面,无渗滤液沥出,同生活垃圾一并送至热解炉内处置。为防止项目设施出现故障产生污水下渗,污废水的有效收集、无渗漏输送成为重要环节,其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厂区全部进行地面固化、硬化处理,并对垃圾暂存区、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防治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的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加强污水管网巡视和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及时发现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等是否破损渗漏,避免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三)噪声:项目运营时噪声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四周的噪声贡献值昼间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在南侧和东侧达不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夜间50dB(A)的要求,但项目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距离项目区最近敏感目标为项目区南侧200m处新田社居民,且有山体阻隔,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可回收物、生活垃圾、热解炉渣、粉煤灰、燃烧飞灰及碱液储存设施底泥、焦油、废活性炭。①垃圾分拣阶段,会捡出部分可回收物,直接外售于废品回收公司。②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0kg/d;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进入热解系统统一处理。③项目热解炉炉渣产生量为365t/a,为一般废物,运至炉渣堆放区堆存。④出炉后采用人工的方法对炉渣进行筛分,筛分出粉煤灰,项目筛分出的粉煤量为:0.4t/d,146t/a。此部分固废属于一般固废,用于制砖、道路建设及水泥等建材生产原料外售,同时也可外售于周边的园林绿化,用于植被覆土。设置一个临时粉煤灰堆场,用于暂存粉煤灰。⑤项目碱液储存设施中产生的底泥量为20kg/d。主要洗涤处理烟气中颗粒物、SO2物质,烟气处理底泥不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范围内。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将对底泥送入垃圾热解炉中处置,因含有部分水分,作为热解过程中保持低温的一个辅料。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更换活性炭,用专用密封包装袋收集包装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理。⑦焦油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0.01t/d、3.65t/a,通过人工清理后直接送入热解炉中进行处置,降解转化成CO2及水蒸气。⑧热解炉飞灰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0.04t/d,14.6t。要求本项目产生的焚烧飞灰收集存放于飞灰固化间,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经水泥固化后送至垃圾填埋场。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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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滩头乡新田村垃圾热解处理站

盐津县滩头乡新田村

盐津县滩头乡人民政府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用地面积900m2,项目建设内容为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无害化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15吨/天。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及其它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废气。环评认为:机械和运输车辆外排尾气量不是很大,尾气排放点随设备移动呈不固定方式排放,经距离衰减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影响消失。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②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③安排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④粉状物料需进行遮盖。⑤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⑥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应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向,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粉尘;⑦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环评认为: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洗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废水,处理后的废水可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等方面,废水不外排。施工期产生废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环评预测: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40m以外和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200m以外可达到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周围1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环评认为: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已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按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使用垃圾桶收集存放在项目区域内,待项目建成后通过热解炉热解处理,不外排。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预防、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将建设一套处理规模15t/d垃圾热解炉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热解炉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过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冷却+引风机+碱液喷淋塔+液气分离+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外排.设置排气筒高度为15m。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中酸性气体采用半干法除酸工艺,除尘设备采用袋式除尘器,烟气排放系统是引风机和烟囱将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标的尾气排放到大气中。环评预测:①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后,在其下风向,随着距离的增加,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CO、NH3、H2S的浓度均未超过1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②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对项目区最近敏感点的TSP、NOx、SO2、CO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二噁英类预测浓度值满足≤3.6×10-6μg/m3;氯化氢预测浓度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即氯化氢≤50μg/m3。项目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区最近敏感点的影响H2S、NH3预测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1h平均),即H2S≤10μg/m3、NH3≤200μg/m3。根据以上预测结果可知,废气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环境质量相关浓度限值,无超标点,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④卫生防护距离:以本项目垃圾暂存区各单元边界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起点,向外延伸100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点。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农业施肥,不外排。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碱液喷淋废水进入碱液储存设施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渗滤液均附着于垃圾表面,无渗滤液沥出,同生活垃圾一并送至热解炉内处置。为防止项目设施出现故障产生污水下渗,污废水的有效收集、无渗漏输送成为重要环节,其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厂区全部进行地面固化、硬化处理,并对垃圾暂存区、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防治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的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加强污水管网巡视和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及时发现碱液储存设施、化粪池等是否破损渗漏,避免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三)噪声:项目运营时噪声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四周的噪声贡献值昼间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有两个超标点,但项目3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可回收物、生活垃圾、热解炉渣、机修固废、燃烧飞灰及脱硫循环池污泥、焦油、废活性炭。①垃圾分拣阶段,会捡出部分可回收物,直接外售于废品回收公司。②项目生活垃圾送热解炉统一处理。③热解炉炉渣为一般固废,运至填埋场安全填埋。④机修固废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拉运处置⑤脱硫循环池污泥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认定,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可加入水泥固化后,作为一般废物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若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置。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更换活性炭,用专用密封包装袋收集包装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理。⑦焦油属于危险废物,清理后送入热解炉中进行处置。⑧热解炉飞灰属于危险废物,飞灰加入水泥固化后若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标准》(GB 16889-2008)6.3 要求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如不满足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五)土壤:项目建成后,项目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利用。旱厕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一般亦不会出现渗漏,可以很大程度的消除污染物排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项目热解车间地面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设置有专门的危险固体废物储存场所,且对地板进行水泥硬化,且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固态,因此不会对土壤产生影响。 项目厂区退役后,需对场内土壤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土壤污染质量情况行进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污染治理。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能得到有效处理,因此对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