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民政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共6项)
一、改由审批部门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或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6项)
序号 |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行政审批 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及 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资质要求 | 处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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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盐津县民政局 | 《基金会管理条例》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2 | 基金会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盐津县民政局 | 《基金会管理条例》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基金会注销清算审计 |
3 |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盐津县民政局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4 | 社会团体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盐津县民政局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社会团体注销清算审计 |
5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盐津县民政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6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盐津县民政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审计 |
二、保留的行政审批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1项)
序号 |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及行使层级 | 设立依据 | 中介服务机 构资质要求 | 中介服务机构 资质取得方式 | 中介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 | 委托 主体 | 中介服务 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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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申请前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编制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核发 | 盐津县民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9号) |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后60日内,向所在地的省财政部门申请资格许可 | 省财政部门 | 行政 相对人 | 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约定。办理时限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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