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 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 盐津县人民政府
  • 734298571/2021-00029
  • 2020-09-04 16:46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
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
环境,经研究论证,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
力事项,其中,取消135,合并实施265,下放和属地化管
78,审批改为备案,省级上收权限.另有13项依
据有关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省人民政府将依照法定
程序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有关地方性法规.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和衔接工
.对取消的事项,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审批,并根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国发
201918)要求,制定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
出现管理真空;对下放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做好交接指导和业
务培训,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防止脱节;对合并的
事项,有关部门要加强衔接,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
高效率.
各地各部门须于本决定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本地
本部门政府网站同级政务服务大厅 (窗口)公布涉及调整的行
政权力事项,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宣传
解读和督促落实.
附件:1.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135项行政权力事项
2.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合并实施的265项行政权力
事项
3.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和属地化管理的78项行
政权力事项
4.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的项行
政权力事项
5.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上收审批权限的项行政权
力事项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0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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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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