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2020年自然资源综合统计报告
【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 严格实行县、乡、村、组四级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控非农建设用地规模, 根据年度变更数据统计,本年度我县耕地实有面积为65.5146万亩,超上级部门下达目标任务多2.5836万亩。通过占用和补划,我县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53.5021万亩,比上级下达下达任务多0.0031万亩,确保了我县粮食产量不降低,粮食安全有保障。
【空间规划编制】 根据制定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落实了经费保障,完成招投标工作确定技术单位。梳理十个乡镇发展思路及产业规划,十二个专题研究中完成人口与城镇化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和村庄布局两个专题研究的初步成果。确定5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示范点,分别是豆沙镇长胜村、庙坝镇石笋村、普洱镇箭坝村、盐井镇高桥村、滩头乡生基村,于12月前通过了市级审查。开展了生态红线评估调整工作,评估调整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484.51平方千米,已上报上级进行审查。
【用地要素保障】 梳理全县重点重大项目用地情况,启动了柿子镇硅项目、三龙滩水库建设项目、昭乐高速建设项目(青水段)、黄津变电站等产业、交通、水利重点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其中昭通至乐山高速公路串丝至佛耳岩段建设项目用地68.56公顷,已获得省厅批复;同时积极指导各乡镇对肉牛、乌鸡、竹产业设施农用地备案,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用地保障。
【土地开发整理】 我县乌蒙山片区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总投资9114.23万元,本年度完成了工程量复核工作。同时完成3个旱改水项目方案设计,分别是:庙坝镇石笋等2个村、滩头乡滩头等2个村、普洱镇灯草等2个村的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增减挂钩工作】 2018年4个项目已全部完成拆旧复垦及省级验收工作,经省级核查组核实认定指标共1258亩,保障了2018年跨省交易指标1131亩,并结余跨省交易指标127亩。2019年项目已全部完成拆旧复垦,已有两个项目提请市局外业验收,待验收全部完成后可足额保障2019年跨省交易指标710亩。2020年项目上级下达跨省交易指标400亩,已开展方案编制工作。
【土地供应】 有序组织土地出让,全年供应土地45宗,面积31.7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4100万元。完成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矿产资源管理】 本年度对全县非煤矿山进行了一次情况摸底,初步理清我县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对矿权出让提供科学依据;完成了我县的矿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开展了我县重点矿业产业柿子新生石英矿、庙坝丁沟铁矿详查的矿权延续变更工作;完成了金家湾煤矿及河坝煤矿的资产评估工作,完成了柿子坝铅锌矿、云丰联营煤矿的矿业权补件;
同时于12月完成了涉及乌蒙山国家级保护区的矿权退出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 针对我县县域内1:5万详查地质灾害隐患点293处,临时监测点62处,本年度安排631名监测人员实行全覆盖式监测,开展在岗履职情况抽查980余次,联系部、省、市级40余位专家进行指导、处置和排查,指导各乡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宣传培训11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妥善处置本年度汛期收到的地质灾害灾情报告11起、险情8起,确保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 在全县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动态巡查成常态,定期和不定期全县范围动态巡查184次,参加巡查人次达736人次,共发现土地矿产违法案件125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4份、《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51份,制止土地矿产违法案件于萌芽状态65件,土地矿产立案查处9宗,共处罚款265197.8元,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有序推进土地卫片执法工作,上级下发的2020年第一、二季度图斑共20个通过省级审核。开展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摸排工作,围绕“农村建房八不准”启动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止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全面完成图斑内摸排工作,通过汇交平台上报摸排采集信息至自然资源部7453个。
【不动产登记管理】 在“一窗受理、一站办结”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流程,缩短了办证时限,全年共出具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819件,不动产证书912本,不动产权登记证明805本;启动了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过“云宅调”进行信息采集,完成三级认定清绘工作。
【党风廉政】 认真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修改工作制度5项,签订了责任书24份,考核了各管理所落实情况,召开专题研究会议2次,专题学习会5次,组织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2次,开展纪律作风问题检查6次,开展廉政谈话30人次,全年自然资源系统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