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企业:
根据《昭通市财政局 昭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的通知》(昭财建〔2022〕126号)文件精神,盐津县财政局、盐津县交通运输局根据我县2021年度从事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客运车辆的运行情况,向社会进行发放前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3日至10月29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与盐津县交通运输局联系。
联系电话:0870—3197034
盐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发放前公示.docx
2021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发放方案及花名册.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