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政发〔2023〕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 街道 )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 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 〕9号) 精神,进一步完善基层管理和服务功能,现将《盐津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基层职责权限法定化,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根据全省乡镇(街道 ) 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全市乡镇(街道) 赋权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乡镇赋权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各项保障及协调配合,推动赋权工作落实到
(一)县级各赋权部门要按照“先培训再下放”的原则,在乡镇权责清单公布前,要认真做好赋权事项的技术支撑保障和业务培训,加强乡镇承接事项业务指导,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现场观摩、跟班学习“传帮带”等形式,帮助乡镇熟悉事项办理流程做到成熟一批、下放一批; 要建立健全与各乡镇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和协调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案件通报等机制,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
(二)各乡镇要加强行使行政职权的人才、技术、资金、装备等方面的保障,建立健全乡镇行政职权运行的有关制度措施和工作流程,确保《昭通市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和《盐津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落实落地; 各乡镇要根据实际需要和自身承接能力,在《云南省赋予乡镇 ( 街道) 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 2023 年版 )》内选取除市级和县级统一赋权目录以外的赋权事项推动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要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配套制度机制:要主动对接司法部门和各赋权部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依法依规实施赋权事项,并按程序落实相关执法制度,确保赋权事项承接得住、用得好。
(三)县司法局要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对乡镇综合执法的监督; 要指导乡镇建立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强化对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监督,配合各赋权部门定期组织道德纪律、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和相关业务培训.丰富培训形式,有针对性开展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不断提升培训效果;要指导乡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上级制定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则,通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督促乡镇严格执行执法文书格式,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坚决防止放管脱节、一放了之。
盐津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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