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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关于第二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转办群众投诉举报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 日期: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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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72,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昭通市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期间在612日至26日共向盐津县转办群众信访投诉件10件,现将已完成整改验收的1件信访投诉件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3108日至1011日),监督电话:0870-3035587


附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一览表

 

 



  

                      盐津县人民政府

                      2023107




附件

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整改和验收情况

是否

办结

备注

1

D53060020230614004

盐津县盐井镇水田坝村民反映盐津县油坊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有关问题。举报人 2019年接到征地通知,项目2020 年建设。1.2020 年房屋被拆后至今目前没有拿到征地款;2.项目缓冲地没有护栏,工地上没有任何防护,目前水深 1.5米,小孩在附近玩有溺水可能;3.开荒地在工程建设上方,该地方有塌方迹象没有处理,担心塌方后对土地有影响,3月份至今施工方没有来工地上开展项目。

经核实,(1)该项目不涉及房屋拆迁,只涉及土地征用,涉及18户群众,征用土地20.55亩,目前除一块土地因两户群众所有权属纠纷暂未支付征地补偿款0.811万元外,其余征地补偿款已全部发放到户。与举报内容“2020年房屋被拆后至今目前没有拿到征地款部分相符。

2)现场检查时,工地范围内设置有安全提醒标识牌一块,未设置有护栏;经向施工方确认,该项目于20234月试运行,当时蓄水约1.5米,20235月已将积水泄流,现场检查时,项目缓冲槽内有流水,水深约20厘米,一定程度上存在安全隐患。与举报内容项目缓冲地没有护栏,工地上没有任何防护,目前水深 1.5米,小孩在附近玩有溺水可能相符。

3)该建设项目上方(水库上游)为开阔地带不存在塌方迹象;左侧为山体边坡,无开荒耕地;右侧村级道路下方存在少量开荒地,为边坡地形,边坡在项目建设前已存在,与本项目无关,20217月项目开工至20236月底未出现塌方迹象。同时经向施工方确认,20235月,施工方在现场进行过施工。与举报内容开荒地在工程建设上方,该地方有塌方迹象没有处理,担心塌方后对土地有影响,3月份至今施工方没有来工地上开展项目不符。

部分属实

盐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收到督察组交办问题后,立即转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目前,一是盐津县油坊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已在项目沿公路一段安装安全防护围栏(尺寸为高度2米、长度240米),并制作了安全警示标语;二是因镇村两级多次协调,涉及土地纠纷的两户群众均不愿化解纠纷,且因资金较少,也不愿走法律程序。决定将该土地纠纷涉及征地款问题作为另案处理,不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待两户群众纠纷化解后,由建设方及时支付剩余征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