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至7月2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昭通市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期间在6月12日至26日共向盐津县转办群众信访投诉件10件,现将已完成整改验收的1件信访投诉件进行公示(编号:D53060020230615011,详见附件),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监督电话:0870-3035587。
附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一览表
盐津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附件
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整改和验收情况 | 是否 办结 | 备注 |
1 | D53060020230615011 | 盐津县牛寨乡石门采石场,夜间生产,粉尘污染严重。 | 经核实,盐津牛寨石门采石场现已变更为昭通津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昭通市盐津县牛寨乡牛塘村石门关社,成立于2011年5月,2016年9月进行升级改造,生产规模由年产砂石料3万吨扩大到10万吨;2021年7月,生产规模再次由10万吨/年扩大到30万吨/年。现场调查时,该采石场未生产,正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车间传送带已进行密闭处理。现场有运输车辆往外运送成品砂石料,运输车辆均加盖篷布。厂内配备有洒水车,建有道路清扫、洒水台账。经调阅该采石场监控视频,发现该采石场在2023年6月13日前确实存在夜间生产、扬尘无组织排放的情况,举报内容属实,现已责令停产整改。同时该采石场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已于2023年5月12日被昭通市生态环境局以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现该采石场已按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的整改要求正在完善弃渣场挡墙建设、生产车间传送带密闭和生产车间“三面围挡+顶棚”的搭建等工作。 | 部分属实 | 在接到信访投诉举报问题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转相关部门牵头办理。目前,昭通津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生产车间“三面围挡+顶棚”和安装布袋除尘器的要求,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