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关于第二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转办
群众投诉举报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验收公示
6月12日至7月2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昭通市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期间在6月12日至26日共向盐津县转办群众信访投诉件10件,现将已完成整改验收的1件信访投诉件进行公示(编号:D53060020230626003,详见附件),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监督电话:0870-3035587。
附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一览表
盐津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
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整改和验收情况 | 是否 办结 | 备注 |
1 | D53060020230626003 | 1.盐津县普洱镇灯草村河边有一个砂石料场,改变河流走向,砂石料场周围河水浑浊;2.砂石料场上方有一个杀猪场,举报人认为有污染。 | 经核实,一是反映“盐津县普洱镇灯草村河边有一个砂石料场,改变河流走向,砂石料场周围河水浑浊”,核实为中核国匠建设实业(盐津)有限公司2020年11月为了完成盐津县普洱镇重点河道整治(清淤疏浚)工程,在普洱镇灯草村建设了一条年加工砂石料10万立方米的砂石料生产线。该公司于2021年11月停产至今,仅2023年5月中旬进行设备维护,调试生产了一周,无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清淤工作中,该公司把清淤产生的砂、卵、砾石等材料堆放于黄坪河河床两侧,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实施,未改变河流走向,且砂石料加工厂厂区未占用河床。同时,现场调查时河水清澈,未见浑浊现象,经核实为汛期来临时,黄坪河河水上涨,沿途冲刷河床导致河水浑浊,与该砂石料加工厂无关。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在2021年生产期间,洗选产生泥沙堆放不规范,沿河露天堆放,易被冲入河道,影响行洪安全。同时,砂石料厂沉淀池清掏不及时,污泥淤积严重,沉淀效果不佳,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二是反映“砂石料场上方有一个杀猪场,举报人认为有污染”,核实为盐津普洱世雄生猪定点屠宰场,该场于2004年5月申报建场,原场址位于盐津县普洱镇跳桥石社区,后因群众住宅密集,于2017年5月进行重新选址搬迁,最终选址为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普洱镇灯草村长田社,已取得水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盐水复〔2018〕25号)、生态环境部门环评批复(盐环准评〔2018〕29号)。2019年10月因未依法取得昭通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停产至今。现场调查时,该屠宰场处于关停状态,业主雇请屠宰场附近一居民进行看管,无任何屠宰和其他作业痕迹;生产区负一楼是污水处理系统,负责整个场区生活和生产污水的收集处理,已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2530623MA6M0EKJ9M001Z。现场检查污水收集管道未发现破裂和渗漏痕迹,最后全部接入到处理池,没有新的污水注入,废水总排口干涸,无废水排放痕迹。综上所述,投诉人举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在接到信访投诉举报问题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转相关部门牵头办理。目前,中核国匠建设实业(盐津)有限公司一是对河边沿河露天堆放的洗选泥沙进行清理,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二是对沉淀池进行清掏,并承诺在恢复生产前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生产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