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文件管理规定,盐津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对盐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的第十七批(2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初审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期5个工作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经营名称 | 经营项目(范围) | 经营地址 |
1 | 陈鸿 | 女 | 盐津庙坝福耀加工厂 | 纸制造;纸制品销售 | 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庙坝镇聚龙社区60号 |
2 | 叶正富 | 女 | 盐津县和谐殡葬服务店 | 殡仪用品销售 | 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柏树村民委员会水井坎1号 |
举报电话:0870-3033962
举报地址:盐津县水田新区花田社区12栋2楼
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