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工作要求,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工作程序,对《盐津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经盐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盐津县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天(2024年9月3日-2023年9月13日),监督举报电话:0870-6624408。
附件:盐津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规划表.xlsx
盐津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