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坝镇人民政府:
根据盐住建联复〔2024〕1号和《昭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昭财农〔2024〕46号)文件,现将2024年庙坝镇黄草村农村基础设施整体提升配套建设项目资金200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预算支出科目请列入“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00402基础设施建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盐津县财政局盐津县农业农村局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一、请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和《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4〕10号)有关规定执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严格公示公告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列支涉农资金使用范围负面清单。
二、强化绩效管理,请严格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要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并报县财政局备案。
盐津县财政局 盐津县农业农村局 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3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