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
现将原用盐财整合〔2024〕2号文下达的用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安排的2024年水田安置区水电、物管费减免补贴资金110.54万元收回,安排用于中和镇2024年易迁后扶竹产业初加工建设项目。
盐津县财政局 盐津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0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