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盐津县税务局关于停办邮政公司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构建“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智能办税分流、窗口办税兜底”的四级办税服务体系,规范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和统一业务办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和昭通市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昭通市盐津县自2024年3月1日起,停办邮政公司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
如需办理上述业务,请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WEB端、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云南税务APP或办税服务厅(盐津县津民路80号黄金水岸1栋政务服务大厅三层税务专区)办理。
税费服务咨询电话:0870-3031008/3031006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盐津县税务局
2024年2月21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