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盐津县2024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
申报单位:盐津县国有林场
建设地点:苗圃:落雁乡落雁村老林头社
方竹高产优质示范园:盐津县国有林场滥坝子国有林区
建设性质:续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培育乡土树种绿化苗木
培育2-3年生特色乡土树种桢楠苗4万株、银杏苗0.16万株、梅花苗0.15万株、桂花苗0.213万株,配套建设苗圃耕作道200米。 实施中根据实际需求对品种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二)建设方竹高产优质示范园
建设方竹高产优质示范园300亩,配套建设采笋道750米。
资金筹措:盐津县2024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概算总投资101万元,全部由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解决。
投资概算:项目建设概算总投资101万元,其中:培育乡土树种绿化苗木77万元,建设方竹高产优质示范园24万元。
建设时间:2024年2月至2024年9月30日
项目主管单位:盐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实施单位:盐津县国有林场
项目负责人:李道平(盐津县国有林场场长)
前 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两山”理念。聚焦苗木供应区域不平衡、品种结构不合理,特别是实际生产中急需的3-5年生优质乡土树种苗木紧缺等问题,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生态资源优势,实现育苗生产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标准化,以提高苗木质量和产量为目的,采用优良种苗,利用先进技术,加强生产管理,降低育苗成本,完善规章制度,加大乡土树种苗圃基地建设力度,保障全县全域绿化美化苗木需求;提高国有林区方竹笋单产及其示范效益,助力盐津竹产业高效快速发展。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欠发达国有林场林区管理能力,为盐津实施国储林项目、国土绿化提供优质绿化苗木,为盐津竹产业发展提供经验和借鉴。
第一章 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盐津县2024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概况
盐津县国有林场成立于2017年7月,隶属于盐津县人民政府,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由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监管,设场长1名(事业正科级),副场长3名(事业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0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综合室、技术室等四个办公室。盐津县国有林场现有在职在编职工9人,按人员类型分:六级职员(管理岗)1人、八级管理岗2人,高级工程师3人、中职及以下4人;按学历分:大专及以上学历8人、中专1人;按年龄分:40岁以上5人,40岁以下4人。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完全能够胜任项目的实施。
三、项目区地理位置
项目区位于盐津县境内。盐津县位于云南省东北部,隶属昭通市,自古为中原入滇要道,是云南通往四川的北大门之一,素有“滇川门户”之称,东与四川省筠连县、高县接壤,南靠彝良县,西与大关县、永善县毗邻,北与绥江县、水富市相连,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4°00′44″~104°28′27″,北纬27°49′13″~28°34′30″之间。项目区地势相对平缓,土壤多为黄壤,土层较为深厚,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无霜期长,云雾多,平均气温16.0℃,气候条件良好。项目区已通达硬化道路,交通优势明显。项目区周边山系溪水丰富,四季水流不断,能够为苗木生产提供充足的水源,有满足项目建设的土地资源,适应培育各种乡土树种苗木。
四、实施背景及可行性
(一)项目实施背景
盐津县国有林场通过改革后,于2017年正式成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起步晚,13.8万亩国有林又分布在普洱、中和、豆沙、柿子、盐井、庙坝的边远山区,因而林区基础设施配套不健全,现代化管理水平不高,被上级认定为欠发达国有林场,需要在上级的不断扶持下提升现代化管理能力,因而有了这个能力提升项目。根据项目投资指南,我场通过征求多方建议,在场职工大会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了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造林苗木培育、方竹高产优质示范园建设。
(二)项目可行性
项目建设符合上级扶持方向、符合产业发展思路、符合生态文明思想及绿色发展理念,同时,有适宜培育绿化苗木的土地和适宜的气候环境,有可供方竹高产示范园建设的竹林,有苗圃建设和方竹提质培育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有宜盐津林草产业的做大做强,有宜盐津县全域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工作的推进,能够助推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及国有林场产业转型升级,能够解决全县绿化美化苗木缺口,是“两山”论的具体落实,项目切实可行,影响意义深远。
第二章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省委“3815”战略、市委六大战略和“产、城、人”三篇文章、县委“125”发展规划,按照《盐津县全域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方案》规划布局,充分发挥保障性苗圃在全县全域绿化美化中的重要作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绿化苗木培育,为全县国土绿化和国储林项目建设提供种苗保障。
第三章 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技术措施
一、项目建设规模、内容
(一)培育乡土树种绿化苗木
培育2-3年生特色乡土树种桢楠苗4万株、银杏苗0.16万株、梅花苗0.15万株、桂花苗0.213万株,共计培育苗木4.523万株,配套建设苗圃耕作道200米。实施中根据实际需求对品种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三)建设方竹高产优质示范园
建设方竹高产优质示范园300亩,配套建设采笋道750米。
二、技术规程
(一)乡土树种培育
1.苗木培育
(1)出苗规格:达到1-3年生绿化苗木地方标准执行或按合同约定规格执行,苗木规格详见附表1:
附表1 | |||||||||
苗木质量规格表 | |||||||||
序号 | 品种 | 苗木种类 | 苗龄 | 苗木等级 | 综合控制指标 | 备注 | |||
Ⅰ级苗 | |||||||||
地径cm﹥ | 苗高m﹥ | 根系 | |||||||
长度cm ﹥ | ﹥5cm长Ⅰ级侧根数 | ||||||||
1 | 桢楠 | 容器苗 | 2.4-0 | 1 | 0.8 | 叶色正常 | |||
容器苗 | 3.6-0 | 2 | 1.2 | ||||||
2 | 银杏 | 实生苗 | 3.6-0 | 4 | 3.5-4.5 | 35 | 15 | 叶色正常 | |
3 | 桂花 | 实生苗 | 2.4-0 | 5 | 2-2.5 | 21 | 12 | 叶色正常 | |
4 | 梅花 | 实生苗 | 4.0-0 | 5 | 1.5-2.0 | 14 | 12 | 叶色正常 |
(2)技术措施
①桢楠品种育苗技术措施
A.容器苗圃地选择:容器苗圃地宜选择在交通便利、地势平坦、背风向阳、水源充足的地段。清除容器苗圃地周围杂物、石块,平整地面,圃地周围挖排水沟,搭建遮荫棚,。
B.容器苗培育:容器应选用直径15厘米、高15厘米的无纺布容器袋。用黄心土、钙镁磷肥料按95:5的体积比例配成基质,将配好的基质装入容器袋,压实。再将装有基质的容器平整摆放在地上,每隔1.2米留30厘米的步道。苗木移入容器中时须切根1/3 ~ 1/2,一年生苗移植时须适当修剪根系和枝叶,确保苗木单一主干育苗装袋。每亩摆放12000袋,苗木装袋后要全面浇水。
C.搭建遮阳网:在苗木装袋后,要搭建遮阳网,高度1.8米左右、遮光度60%的遮荫网。
D.施肥:每年施肥3至4次,施多元复合肥,每次每亩施肥150-200斤;
E.抚育管理:每年除草3-4次,确保圃地无杂草;为防止根系穿袋,每年移动营养袋1-2次。
F.病虫害防治:桢楠的病虫害主要来源于蛀梢象鼻虫和灰毛金花虫。对于蛀梢象鼻虫,用621烟剂熏杀成虫,每667 平方米用药0.5~1.0千克。在4 月上旬用40%乐果乳剂400~600倍液喷洒新梢,可杀死梢中幼虫。
②其他苗木育苗技术措施
A. 圃地选择:选择培育有桢楠、银杏、桂花、梅花等苗木的盐津境内苗圃作为合作对象,和盐津县国有林场进行苗木合作培育。
B. 植后田间管理:苗木移栽后,逐步将苗木修剪成型,向商品苗(以下称树型培养)方向培育.具体的工作如下:
C.树型培养:在市场需求确定目标树型后,以树体平衡、树冠通透、树形饱满为总体要求,通过摘心、抹芽、修剪等方法,逐步完成主干、一级侧枝、二级侧枝等树型骨架培养。以苗木定干为目标的修剪在苗木定植后进行;抹芽在早春进行;修剪在冬季进行。苗木生长期内,为保持树体平衡、林地通风、病虫害防治、化学除草等需要,适时开展抹芽和修剪等措施。
D.田间管理:苗木生长期长,养分需求量大,大苗培育做到施足基肥,勤追肥。冬季修剪后,清理地沟,连同枯枝落叶均匀浅埋于圃地。干旱少雨时应及时灌溉,防止苗木萎焉,生长受滞。
E.中耕除草:中耕结合除草进行,深度宜5cm以内。除草应遵循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人工除草宜在地面湿润时连根拔除,选用喷雾口带防护置杯的喷雾器,在无风或微风的晴天,按选用的除草剂使用说明书配制药液。对因上次喷药遗漏长成的大棵杂草,要在再次施药前人工清理。喷雾时注意避免药液喷溅到叶面上造成药伤。
F.病虫害防治:适时开展病虫害预防与防治工作。
G.苗木抚育:密植后每年抚育两次,第一次抚养在4-5月,第二次在7-8月。
H.做好苗木生产与经营的档案:根据苗木生产与经营的表册项目要求,适时记录各环节,各阶段的抚育重点与要点,完善苗木生产与经营的档案表,填写好表册内有关的项目,且相关经办人员签好字,并做好妥善的保存,提高后续培育苗木的经验和发现培育工作中的不足.
2.配套建设苗圃场耕作道
(1)建设数量:200米。
(2)建设标准:C20水泥砂浆混泥土硬化,宽1.5米,厚15厘米。
(二)建设方竹高产示范园
1.建设面积:300亩,配套建设采笋道750米。
2.建设方竹高产示范园技术措施
4-7月,改善竹林卫生,按照“砍密留稀、砍小留大、砍老留嫩、砍坏留好”的四砍四留原则,调整立竹密度。
10月,护笋养竹,采笋时,选留一定数量的竹笋,作培育母竹,中期出土的竹笋应作为选留对象,未笋不留。
10月下旬,对未期的小径尾笋嫩竹进行砍除。
3.采笋道建设标准。C20水泥砂浆混泥土硬化,宽1.5米,厚15厘米。
三、运作模式
该项目乡土树种培育项目拟采取在盐津县有苗圃和苗圃内有所需小苗的育苗户进行合作,实现定向培育;方竹示范园建设在国有林场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下由国有林区林农自行组织实施,项目验收合格后,工程费按如下方式支付:林区内农户实施部分通过一折通兑现给农户,承包方式实施工程按合同约定支付。
四、工程管理
盐津县国有林场负责项目的前期、中期、后期全过程监管和建设资金的组织和使用。提供全程技术指导并监管,负责苗圃建设所需工器具、遮阳网、肥料、农药等必要物资的购置质量监督。种子购进和苗木出售参照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盐津县2022-2023年冬春安排营林绿化工程苗木标准及技术规程》、《2022-2023年冬春造林苗木检疫检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林通〔2022〕28号)文件要求执行;方竹高产示范园建设参照《金佛山方竹低产林改造技术标准》、《金佛山方竹采笋技术标准》执行。
第四章 项目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
盐津县2024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由盐津县国有林场具体承建。
一、组织保障
为保证该项目的实施,盐津县国有林场高度重视,成立了盐津县2024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场长任组长,技术室、综合室等部门具体负责。
组 长:李道平 场长
副 组 长:唐德维 副场长
成 员:陈顺林 办公室主任
汪 涛 技术室主任
王华鼎 综合室主任
苏 城 财务室主任
邓声友 高级工程师
刘正唤 工程师
领导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负责整个项目推进和管理各方面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统筹规划,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问题,收集、上报、督促检查进度质量,健全资料档案及组织验收,处理日常事务等。
组 长:唐德维 副场长
副组长:陈顺林 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华鼎 综合室主任
汪 涛 技术室主任
(二)资金管理组。主要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划拨。
组 长:唐德维 副场长
副组长:苏 城 财务室主任
成 员:汪 涛 技术室主任(报账员)
(三)工程管理组。主要负责项目工程建设协调,技术指导,建设程序管理,建设进度督促等工作。
组 长:王华鼎 综合室主任
成 员:刘正唤 工程师(技术负责)
邓声友 高级工程师
(四)项目监管组。主要负责项目质量管理监督、工程自查验收。
组 长:唐德维 林场副场长 高级工程师
副组长:陈顺林 办公室主任
成 员:汪 涛 技术室主任
邓声友 高级工程师
二、职责分工。
按实施内容分工负责,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确保项目建设内容落到实处。由场长总体负责,分管领导主抓,综合室、技术室按要求具体实施。
三、纪律保障
项目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工程项目管理纪律要求,一是由项目领导组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强化票据管理,手续不全一律不予支付项目资金。三是加强项目过程管理,遵循项目计划和时间表,准时完成任务,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的顺利进行,严格按照项目文档管理规范,保管好项目文档资料,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 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一、项目规划阶段
时间安排:2024年2月30日前完成
工作安排:2024年1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上报评审并获得批复;2024年2月完成苗圃地选址,种子采购询价和育苗合作伙伴询价工作;2024年2月至3完成方竹高产示范园设计和并落实到林农。
二、实施建设阶段
时间安排:2024年3月至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种苗培育建设和方竹示范园建设工作。
三、竣工验收阶段
时间安排:分阶段验收,根据施工进度进行,3月完成苗木移植后初验,启动合格苗木的销售工作,9月完成苗圃项目验收;方竹示范园建设项目在2024年8月竹林抚育进行验收,10月对采笋留笋进行验收。最后形成综合的验收报告。
工作安排:各阶段自查自验合格后提请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做好现场验收记录,完善好相关自查验收资料。
第六章 项目筹资概算及资金使用计划
一、筹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101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补助资金)。投资概算为育苗项目投资77万元,其中桢楠苗4万株,单位投资概算10元/株,计划投资40万元;银杏苗0.16万株,单位投资概算50无/株,计划投资8万元;梅花苗0.15万株,单位投资概算70元/株,计划投资10.5万元;桂花苗0.213万株,单位投资概算68元/株,计划投资14.5万元;200米苗圃耕作道,单位投资概算200元/米,计划投资4万元。方竹高产示范园建设项目投资24万元,其中方竹提质改造300亩,单位投资概算300元/亩,计划投资9万元;采笋道建设750米,单位投资概算200元/米,计划投资15万元。详见附表2、附表3。
附表2 2024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苗木培育投资概算表 | ||||
育苗品种 | 规格 | 单价/元 | 数量/万株 | 单位投资合计/万元 |
桢楠 | 2-3年生袋苗,地径0.3cm,苗高大于0.8m小于1.2。 | 10 | 4 | 40 |
银杏 | 3年生苗,地径3cm,苗高大于3.5m小于4.5m。 | 50 | 0.16 | 8 |
桂花 | 3年生苗,地径4cm,苗高大于2m小于2.5m。 | 68 | 0.213 | 14.5 |
梅花 | 3年生苗,地径4cm,苗高大于1.5m小于2.0m。 | 70 | 0.15 | 10.5 |
合计 | 73 |
附表3 苗圃耕作道及方竹高产示范园投资概算 | ||||
项目名称 | 规格要求 | 数量 米、亩 | 单价/元 | 投资合计/万元 |
苗圃耕作道 | C20水泥砂浆混泥土硬化,宽1.5米,厚15厘米。 | 200 | 200 | 4 |
方竹高产示范园 | 相关技术规程 | 300 | 300 | 9 |
采笋道 | C20水泥砂浆混泥土硬化,宽1.5米,厚15厘米。 | 750 | 200 | 15 |
合计 | 28 |
二、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筹资概算坚持现行市场价格的原则,坚持项目建设与生态维护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技术指导与资金补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各项打紧预算的原则,使有限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项目设计目标。本资金概算为2024年使用计划。
(一)苗木培育部分。苗木培育部分总投资77万元。6月份前完成建设投资计划。
(二)方竹高产示范园建设。概算投资24万元。9月份前完成建设投资计划。
第七章项目预期效益及绩效目标
一、项目预期效益
(一)经济效益
盐津县2024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收入128万元。其中提供2-3年生特色乡土树种桢楠苗木4万株,有偿供给储备林项目造林使用,可实现收入60万元;提供绿化苗木,按市场可比价格计算可实现销售收入43万元;合计苗木产值预计可达103万元以上;方竹示范园实施后,竹笋产量可提高40%,每亩竹林增加林农竹笋收入800元,年增加林农收入25万元以上,竹笋产量的提高,林场通过有偿使用可增加收入2.5万元以上。项目实施完成后,可实现产值128万元,经济效益和示范效益比较可观。
(二)社会效益
盐津县2024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的建设,对全县全域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的顺利实施,推动盐津竹业快速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项目的建设阶段可以吸纳一定数量的社会劳动力以增加农民收入;项目建成后,项目区林木良种生产规模扩大,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改善,集约化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林木良种繁育能力将得到明显增强,提高了林业生产中的科技含量,对科技兴林、科技强林,其示范带动作用显著。
(三)生态效益
项目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可提供不低于4.523万株亩木,可有效提高林分质量和增加森林覆盖率,有利于发挥当地的自然优势,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减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四)帮扶效益
盐津县2024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的建设,能巩固林区改革成果,促进林区社会秩序稳定,改善保障性苗圃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国有林区竹产业发展,达到国有林场和林区林农增收,使盐津县林草产业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导产业,并助推国有林场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开展。
二、绩效目标
产出特色乡土树种苗木4.523万株,方竹高产示范园300亩。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表3。
附表3 | |||||||
绩效目标申报表 | |||||||
项目名称 | 盐津县2024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李道平 | ||||
主管部门 | 盐津县林草局 | 实施单位 | 盐津县国有林场 | ||||
资金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 | 101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每项资金的名称和规模)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补助资金)101万 | ||||||
其他资金 | 0 | ||||||
总 体 目 标 | 培育2-3年可用于生产的生特色乡土树种桢楠苗4万株、银杏苗0.16万株、梅花苗0.15万株、桂花苗0.213万株,建设苗圃耕作道200米,实现产值103万元;建成方竹高产优质示范园300亩,实现每亩竹林增加林农竹笋收入800元,年增加林农收入25万元以上,建成采笋道750米,方便采笋,减少采收成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产值1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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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苗木培育(万株) | ≧4.523万株 | ||||
完成苗木耕作道建设(m) | ≧200m | ||||||
完成方竹示范园建设(亩) | ≧300亩 | ||||||
完成采笋道建设(m) | ≧750米 | ||||||
质量指标 |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开工时间 | 2024年2月 | |||||
完工时间 | 2024年9月30日 | ||||||
成本指标 | 项目建设投资 | 101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项目产值(万元) | ≧128万元 |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 ||||
注:1.“其他资金”是指与财政拨款共同用于同一脱贫攻坚项目的单位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 |||||||
2.各地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二级指标进行填报,并细化为三级指标和指标值。 | |||||||
3.指标设置要突出脱贫成效。 |
滇公网安备 53062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