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盐津牛寨砂岩矿等4个采矿权
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拟注销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的规定,盐津牛寨砂岩矿等4个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已逾期,其采矿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现依法予以公告。
采矿权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盐津县自然资源局依法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的,盐津县自然资源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
附件:拟注销采矿许可证名单
盐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1日
附件
拟注销采矿许可证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矿权人 | 采矿许可证号 | 开采有效期 |
1 | 盐津牛寨砂岩矿 | 盐津来成矿业有限公司 | C5306232012017130123542 | 2014/12/24至2022/1/24 |
2 | 盐津兴隆采石场 | 盐津兴隆采石场 | C5306232013037120129167 | 2015/7/27至2023/7/27 |
3 | 盐津金塘砂岩矿 | 盐津来成矿业有限公司 | C5306232013107120131825 | 2014/5/21至2023/10/21 |
4 | 盐津县柿子坝铅锌矿 | 盐津县柿子坝铅锌矿 | 5321000440039 | 2004/12/1至2007/12/1 |
滇公网安备 53062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