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有关规定,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工作需要,报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现将由我局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岗位 | 申请人数 | 申请工时 | 执行有效期 |
1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昭通盐津供电局 | 作业调控组 | 10人 | 以月为计算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 | 2024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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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14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