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雨露计划政策解读
根据《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云乡振发〔2022〕5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雨露计划”工作,2023年5月18日,盐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印发了《盐津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实施方案》(盐巩固振兴办〔2023〕6号),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Q:补助对象是哪些?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对象为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长劳动力。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正式学籍是指学生在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正式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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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补助时限的界定?
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包括顶岗实习)期间。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从正式纳入监测的当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若正式纳入监测的时间为寒暑假,则从下一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享受本项扶持政策的对象,可同时享受国家职业教育其他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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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资助标准是多少?
从 2023 年起,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大专)、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 5000 元/人/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 4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 30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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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补助程序是什么?
1.申请。每年3月(2023年5月)、9月,符合补助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向其家庭所在行政村(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由学校签字盖章的“在读证明”。 2.确认对象。 村级:每年3月(2023年5月)、9月初,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对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进行人工校验确认,通知学生向村(居)委会申请,做到应纳尽纳。收到学生申请后,对学生信息进行认真比对核实,出具“学生在校就读核实书”,以村为单位填写“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汇总表”,上报乡(镇)。 乡(镇)级:收到村级上报的汇总表和核实书后,对表中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县级:县乡村振兴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对补助名单进行最终审核,将名单发送财政局兑现补助。县乡村振兴局组织人员将政策享受情况录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3.公示监督。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脱贫家庭所在行政村和盐津网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直补到户。县乡村振兴局将县乡村振兴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三部门联合审核后的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名单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直接发放到户,确保应补尽补。 5.分期发放。每学年分春季和秋季学期发放补助资金。原则上春季学期于6月底前补助到位,秋季学期于12月底前补助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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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步骤:
第一步:扫码二维码,下载《在读证明》,打印出来,找学校签字盖章;
第二步:将《在读证明》交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的项目负责人手中即可。
相关文件:盐津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实施方案
滇公网安备 53062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