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解决盐津县落雁乡共和村、保隆村、落雁村农村生活供水及农业灌溉供水,充分调蓄项目区取水河流凉山沟汛期径流,补充枯季需水高峰期用水,提高灌区农业灌溉用水供水保证率和农村人畜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带动落雁乡乃至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抗御自然灾害,增强民族团结将石厂湾水库建设列入《云南省水利“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新增项目》《昭通市水利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盐津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二、制作依据
(一)《盐津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中和镇清凉山水库和落雁乡石厂湾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盐政函〔2024〕10 号);
(二)《昭通市水电移民工作办公室关于盐津县石厂湾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工作细则的批复》(昭移办复〔2024〕;
(三)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省盐津县石厂湾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工作细则的审查意见》;
(四)《云南省盐津县石厂湾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工作细则》(审定本);
(五)《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 2023 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 号);
(六)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领导组人员名单、领导组成员单位职责、调查内容、调查分组及人员安排、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工作要求七个板块,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一)领导组人员名单。成立以副县长任组长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库管理局,下设实物指标调查及征地拆迁组、内业工作组两个小组。
(二)领导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了10个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
(三)调查内容。以工程建设征地涉及区域内的实物为范围进行调查,并收集工程建设涉及区域内的土地、农业、建材等相关资料。
(四)调查分组及人员安排。由盐津县级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下设土地调查组、房屋人口及附属设施调查组、专项调查组、综治维稳组、后勤保障及政策宣传组五个工作组。
(五)职责分工。明确了参与调查的县级相关部门、落雁乡人民政府及所涉及的相关村委会的具体职责。
(六)实施步骤。调查工作分宣传动员、组织培训、外业工作、成果汇总、成果公示五个步骤进行。
(七)工作要求。为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要落实责任、严肃纪律、严格要求。
滇公网安备 53062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