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人民政府文件
盐政发〔2021〕42号
关于帅安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盐津县委《关于帅安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盐委〔2021〕180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1年12月6日会议研究决定:
帅安东 任盐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陶薛臣 任盐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李 林 任盐津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免去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黄远毅 任盐津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兼);
王晓霞 任盐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徐 宁 任盐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罗均洪 任盐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何 敏 任盐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吴世权 任盐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五中队队长;
刘燕学 任盐津县民政局副局长;
尤 豪 任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盐津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陈 健 任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吉楷 任盐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盐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朱家雄 任盐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
智祖济 任盐津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严弟贵 任盐津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 静 任盐津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冉 刚 任盐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兵 任盐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熊泳宾 任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陈俊生 任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豆沙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 义 任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庙坝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帅付兵 任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袁里军 任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免去盐津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张举桂 任盐津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罗 凯 任盐津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何锡元 任盐津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彭启凡 任盐津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罗艳丽 任盐津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张正杰 任盐津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盐津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叶 松 任盐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陈天明 任盐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免去盐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王 懿 任盐津县防震减灾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盐津县三龙滩水库工程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欧国飞 任盐津县投资服务中心主任,免去盐津县防震减灾局局长职务;
谭纪龙 任盐津县三龙滩水库工程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盐津县三龙滩水库工程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江庶宣 任盐津县农业优势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传烈 任盐津县人民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道旭 任盐津县司法局柿子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
周春池 任盐津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摄丹 免去盐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职务;
林 鸿 免去盐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罗洪斌 免去盐津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周东良 免去盐津县迅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吴贵波 免去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何 明 免去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 磊 免去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庙坝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李道春 免去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兴隆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王兴亮 免去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盐津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职务;
梁祖奇 免去盐津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申 浩 免去盐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周义相 免去盐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盐津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6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302000001号